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75 公司简称:南京熊猫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13,838,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3,968,697.03元,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

公司以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和电子制造服务为主业。在智能制造领域,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核心装备和智能工厂系统集成业务;在智慧城市领域,重点发展智能交通、平安城市、智能建筑和信息网络设备这四大核心智慧城市业务;在电子制造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具有一流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和能够实现智能化、柔性化、精益化生产制造的电子制造服务业务。

2.2 经营模式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责任,推进绿色发展。公司推行合作共享的模式,加强与国际一流的企业合作,共同打造电子信息产业的生态链。

2.3 行业情况说明

2017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生产保持较快增长,出口形势好于去年同期,行业效益水平持续提升,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速增长。2017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8%,同比加快4.5个百分点;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7.1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7.5%。出口实现平稳增长,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3.7%。

智能装备制造业是为我国工业生产体系和国民经济各行业直接提供技术设备的战略性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技术资金密集的特征,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为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我国政府、协会和企业加快了智能制造领域的发展步伐。2017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超过12万台套,整个智能制造市场规模突破万亿规模。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打破了高世代液晶面板和玻璃生产线传输系统的技术垄断,具备承接新型显示生产线装备系统的能力。通过国际产学研,掌握了工业机器人核心控制器技术,极大的提高了该产品的国产化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中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迎来黄金发展期。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扶持下,在“十三五”期间,全国将新建成约3,0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并投入运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另一个蓬勃发展时期。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35座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线路共171条,总里程达5,083.45公里,车站3,269座,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逐步向三线及以下城市延伸。“十三五”期间,预计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将超过2万亿元,到2020年,中国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突破7000公里,公司在轨道交通的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是国内主要的票务清分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通信系统的供应商。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主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基地,中国已成为全球的电子信息产品的供应链中心。公司在电子产品贴装、注塑及总装等方面都有较强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项目金额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8.80%。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附注:

1、2016年3月24日,熊猫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所持股份210,661,444股中93,88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2017年4月17日,熊猫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的股份总数为93,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

上述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2017年4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242,976,716股(其中:H股241,435,570股,A股1,541,146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6.59%,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的权益。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持续、密切地关注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细分行业的发展变化趋势,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整合现有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主营业务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盈利能力保持稳定,核心主业更加突出。公司资产规模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低水平,通过实施“两金”专项治理、成本费用工程等,相关方面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按照资本支出预算和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地推进各项投资。公司推动产业规划落地实施,加强对子公司规范治理及考核,主要子公司均实现较好的业绩。公司努力调动资源,加强管理和协调,尽力支持合资企业发展,受各种因素影响,合资企业业绩仍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1.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本期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是: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多所致;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本期按准则确认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是:上期资产处置缴纳税金较多所致。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要子公司均处于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建筑和电子制造服务及其相关行业。智能制造业务因新项目开工,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3.06%。电子制造服务因主要客户的业务量上升及导入新客户,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61%。

公司主要产品中的智能工厂及系统工程产品因顺利开发完成新项目,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3.66%;智能建筑产品因公司完成的智能工厂项目较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13%。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南京地区和深圳地区。报告期内,南京地区因智能制造、智能建筑和电子制造服务的业务增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33%;深圳地区因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其业务量下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21%。

(2)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为人民币110,041.10万元,占2017年度销售总额26.25%,其中前5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为人民币84,914.25万元,占2017年度销售总额20.26%。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为人民币41,115.83万元,占2017年度采购总额12.22%,公司前5名供应商中无关联方。

(3)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总体保持稳定。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75.67万元,增长了16.04%,主要是由于部分客户搬迁造成公司运输及装卸费增加,公司参加展会增多引起广告及展览费增加。

(4)研发投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情况说明: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改革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方式,突出立项的科学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实施计划的严肃性,保持科研项目的有效投入,确保科研项目更具前瞻性、更贴近市场、更具可操作性。

2017年,公司稳步推进智能制造、智能建筑、平安城市、通信设备、信息网络设备及消费电子领域的科研创新,重视科研投入和产出,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和管理,统筹协调各子公司开展科研成果申报及评比,全年获得多个重要科技奖项。

(5)现金流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由于本期购销商品、经营积累致使净额增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期末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较期初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票据贴现收到现金所致。

1.2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3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3.1 主要子公司分析

2017年,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结构,在相关经营和业务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清理了无效、低效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熊猫国际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及公司三级子公司深圳市京华视听营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公司已停止经营,新设公司处于购地准备阶段,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影响。重要子公司净利润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情况说明:

电子装备公司因顺利开发完成新项目,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20%;受收入增长和期间费用下降的共同影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22.60%。电子制造公司因主要客户的业务量上升及导入新客户,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25%;受规模效应等影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1.21%。

1.3.2 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1)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ENC)

ENC成立于1992年9月15日,投资总额4,088万美元,注册资本2,090万美元,本公司持股27%、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持股51%、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香港永兴企业公司持股2%。ENC主要从事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公网通信系统设备等产品的生产,是爱立信全球最大的生产、供应中心,主要负责爱立信开发产品的工业化和量产工作,面向全球的客户进行交付和发货。

2017年度,ENC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88,512.70万元,同比下降22.41%;净利润为人民币20,176.80万元,同比下降7.29%。主要指标变动的原因是: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

(2)北京索爱普天移动通信有限公司(BMC)

BMC成立于1995年8月8日,投资总额9,000万美元,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本公司持股20%、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7%、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持股26%、索尼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持股25%、香港永兴企业公司持股2%。BMC主要从事索尼移动终端(手机)的生产,是索尼手机最主要的生产基地和供应中心。

2017年度,BMC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3,039.93万元,同比下降49.22%;净利润为人民币9,220.68万元,同比下降48.80%。主要指标变动的原因是:智能手机市场竞争加剧,外销订单大幅下滑,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

(3)主要参股公司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收益为9,044.27万元。主要参股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4 2018年度经营计划

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目标是:营业收入人民币450,00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8,000万元。2018年,董事会根据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充分考虑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客观、贴近实际的经营目标。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秉承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稳中求进,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1.5 关于中山东路301号54号楼处置的关联交易

根据南京市政府开发规划,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地块(以下简称“301号地块”)将打造成为集现代电子信息产业的科技新城,301号地块开发项目已经列入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301号地块由熊猫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投资发展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公司拥有的54号楼房屋及其附属物及构筑物(以下简称“54号楼”)正位于301号地块。

公司根据南京市政府规划要求,配合推进301号地块整体开发;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熊猫集团公司、投资发展公司公平协商,拟将54号楼处置给熊猫集团公司。熊猫集团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投资发展公司开发建设的301号地块1项目科研中心A座中相应面积的房屋(预测算面积为29,547.05平方米,具体包括地块1项目科研中心A座第1-4层(含1层夹层)、第14-17层,以下简称“补偿房屋”)作为对价补偿给公司。

参考评估报告,各方确认54号楼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7,154.00万元,补偿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9,169.8297万元,差价以现金补足。鉴于补偿房屋的面积为预测算面积,最终以将来房产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所标注的房屋面积为准,补偿房屋的价值因此将可能进行调整。根据测算,公司须支付投资发展公司相应面积差价,各方同意公司应支付的差价上限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价值、价格均为不含税数。本次资产处置发生的税收和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017年9月21日,公司与熊猫集团公司、投资发展公司就相关资产处置事宜签署《资产处置协议》。

熊猫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发展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熊猫集团公司和投资发展公司是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4号楼和中山东路301号地块1项目科研中心A座部分房产交换为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以54号楼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中山东路301号地块1项目科研中心A座部分房产的成本,整个交换过程不确认收入和损益,仅以现金支付相关税费及面积差价,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54号楼原为公司自用的生产、科研及办公用房。目前,54号楼已不做生产办公使用,也未对外出租,将54号楼处置给熊猫集团公司将不会对公司的营运造成任何中断,也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东路301号54号楼处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资产处置事宜,同意并授权总经理签署《资产处置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之相关的必要事项,关联董事于本次董事会上放弃表决权利,非关联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该资产处置事宜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独立股东批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6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建议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万元限额内确定核数师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2017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5号),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3日起开展全面整改工作,并于自收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两个月的整改期间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仍处于整改期间,且其已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而其整改结束后能否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依据财政部《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会便【2017】38号),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7年8月10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鉴于上述情况,并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团队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万元限额内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1.7 关于税收政策

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于2016年度到期,本公司本期未再次认定,现未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税收优惠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注册于香港地区的子公司相关税收优惠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1.8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公司副总经理郭庆存在多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上海证交所就上述情况对郭庆予以通报批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就该事项对郭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根据有关规定,郭庆已将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已将罚款汇交指定账户。郭庆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已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已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1)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6年,财政部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增值税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规定。根据该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根据该文件中相关科目列报规定,就相关科目本年度列报金额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19)。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报表相关披露项目的列示金额,对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无影响。

(2)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规定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公司对现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4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无影响。

(3)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准则和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1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损益均无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期注销子公司南京熊猫国际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华视听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在注销清算以前,该子公司已适当的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本公司本期新设子公司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将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徐国飞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目标是:营业收入人民币450,00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8,000万元。2018年,董事会根据国内外整体经济形势,充分考虑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客观、贴近实际的经营目标。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秉承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稳中求进,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资金周转需求,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同意公司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融资项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和融资额度限额内,处理与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相关的各项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损益均无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南京熊猫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69.94万元(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16.99万元,减去派发2016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6,396.87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6,597.28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3,053.3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议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13,838,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3,968,697.03元,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及调整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

建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的限额为人民币680万元,以此新的限额厘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相关董事,及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同步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此相应期间的酬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万元限额内确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资本支出项目预算草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前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及调整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其他(如有)。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授权董事会秘书沈见龙先生办理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涂昌柏先生、宋云峰先生、周玉新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昌柏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限额》的议案

建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的限额为人民币680万元,以此新的限额厘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前相关监事的酬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75证券简称:南京熊猫公告编号:临2018-01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32号)核准,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了258,823,52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19,999,997.9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596,285.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4,403,712.55元。截至2013年6月24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沪QJ[2013]1907号验资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及7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7,534,069.51元(含支付的发行费用3,836,285.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614,862.6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298,239,997.92元的差异为人民币356,091,065.76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累积利息收入扣除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银行手续费支出和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后的净额。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0728号鉴证报告)。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25,230.98元,均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8,759,300.49元(含支付的发行费用3,836,285.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89,790.6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298,239,997.92元的差异为人民币357,990,906.81元,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累积利息收入扣除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017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修订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4月3日、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及《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履行严格的使用审批手续,执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程序,确保存放安全,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公司、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门支行签署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和会街分理处于2013年7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进行第一次增资完成后,(1)公司、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发展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门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信息产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3)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电子装备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4)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通信科技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0日、10月17日、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其他协议签署方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截至 2017年12月 31日,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14508426004)、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93080154800001750)、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户(账号:320006610018010155684)、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和会街分理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户(账号:32001595164052501172)、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户(账号:01500120000001091),公司之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14526012009)、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000661001801015658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0015951640525501211)、公司之子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93080154800001830)、公司之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001595136052507450)内的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利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将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000667801810052161)内的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利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3、经公司与相关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商议,公司对上述1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门支行分别签订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25,230.98元,均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预期年收益率,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4,300万元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财务公司提供给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综合授信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的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上述委托财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结算余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除上述委托财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诉讼,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本金的情况。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1月26日、3月3日、4月14日、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南京熊猫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7-004、008、012、021、024)。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和“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为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报告日,以上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合计人民币20,671.46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1)同意增加电子装备公司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电子装备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运营工作,科技发展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及相关工作;(2)同意增加通信科技公司为“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通信科技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运营工作,科技发展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厂房建设及相关工作。在不改变“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和“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金额做出必要、合理的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9日、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临2013-027)、《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3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述内容,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交通电子装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为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6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以上两个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704.35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9日出具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410号),认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出具了《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核查结论是:经核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表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1:由于公司原计划投入“交通电子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安装支出约3,210.90万元已经由其他项目建设完成,故在投资总额中扣除建筑安装投入后,该项目实际投入进度约为33.69%。

注2:“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所处智能制造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行业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受该因素影响,“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全力开拓市场,努力提高项目效益。

注3:“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的投入进度为58.90%,其产能已基本满足公司现有客户需求,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加大对相关新技术的研发投入,该等研发将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栏为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损益均无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准则和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损益均无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损益均无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损益均无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损益均无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南京熊猫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熊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南京熊猫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南京熊猫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