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58 公司简称:电子城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98,989,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91元现金红利(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606,959.74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490,683.96元的30.01%),送红股319,595,727.2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285,110,908.26元转入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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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致力于国内“高科技创新产业平台”及“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平台”的开发运营,多年来,在中关村电子城科技园区成功开发运营了“电子城·创新产业园”、“电子城·科技研发中心”、“电子城·科技大厦”、“电子城·IT产业园”、“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等主题科技产业园;通过品牌塑造、模式复制及科技产业聚集能力,先后拓展了“电子城·朔州数码港”、 “电子城·大数据及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电子城·国际创新中心(天津)”、“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天津)”、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中关村电子城(昆明)产业园、“电子城·秦皇岛黄金海岸”等多个全国性项目。
2017年是电子城集团深入推进“十三五”战略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夯实基础、全面拓展的一年。电子城集团提出了以新的理念进行全国性拓展、稳步发展,全面构建了创新发展战略思路和战术安排,以打造物理空间“硬件”为平台培育“科技服务创新”核心竞争力,以科技服务板块“软件”为抓手推动公司向科技服务业全面转型,力争从2017年起用五年的时间,把公司打造成“国内科技服务领先及标杆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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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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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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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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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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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电子城集团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达到21.34亿元,同比增长40.81%;利润总额67,761.49万元,同比增长19.80%;净利润51,048.97万元,同比增长21.30%。
2017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真行使《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严格履行了董事职责。在董事会领导下,为把电子城集团打造成“国内科技服务领先及标杆企业”,电子城集团以新的理念进行全国性拓展,推进公司业务向科技服务业转型,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7年董事会重要工作如下:
(一)主要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电子城集团深入推进“十三五”发展战略的关键一年,也是夯实基础、全面拓展的一年。报告期内,电子城集团圆满完成了经营指标和各项重点任务,经济规模取得历史性突破。
1、重点项目进展
2017年电子城集团稳步推进重点项目,京内外项目多点开花,实现开复工面积84万平方米。
其中,北京公司按计划推进了“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电子城·IT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朔州电子城积极开展营销推广工作,住宅项目一期、二期累计认购额人民币2.8亿元;天津电子城项目被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授予首个京外企业服务中心,累计销售1.6万平方米;厦门电子城项目获批为福建省重点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立项批复,并于年底开工建设;昆明电子城一期10万平方米土地已开工建设,二期已完成32万平方米土地摘牌。
2、向科技服务业的战略转型
2017年,电子城集团依托物理空间优势、“互联网+”产业的结合优势、云梯联盟的背景优势、科技企业客户的资源优势,在“‘互联网+’智慧绿色出行保障”方面,“科技企业行政外包及管理外包”方面,“科技创新孵化服务”方面,“科技商务服务”方面,“科技文化传媒”方面,“园区信息技术服务、数据服务”方面,针对科技型企业对商务配套、物业服务的高需求特点,构建电子城集团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在孵化器、加速器、科技服务领域扩大电子城集团的市场影响力,努力推进电子城集团向科技服务业的转型。
3、新项目拓展
2017年电子城集团除稳步推进北京地区项目、山西朔州项目、天津项目、秦皇岛项目外,厦门电子城、昆明电子城均已投入实际运营。同时,电子城集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带”、“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地持续开展了项目拓展,跟踪项目覆盖了北京、南京、广州、成都、上海等区域。其中“空港国际创新中心”项目已完成合作协议的签署、合资公司的注册、园区方案设计等工作。 “双桥数字新媒体创新产业园”项目已完成合作协议的签署。
4、股权投资方面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对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慧谷置业有限公司的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资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子城有限持有其70%股权,前海圣辉堂持有其30%股权)。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联合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高科技产业和创新产业平台项目。该合资公司一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电子城集团持有其51.75%股份,空港股份持有其42.85%股份。后续为满足股权收购资金需要,由双方按持股比例适时共同进行现金增资至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联合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电子城集团出资人民币1,320万元,持有其66%股权,北广集团出资人民币680万元,持有其34%股权。
(二)融资情况
根据“十三五”战略规划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的需求,电子城集团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计划,相继完成了发行中期票据,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取得银行授信额度等工作。
1、发行中期票据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融资工作,并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81号)。
2017年7月7日,公司发行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7京电城投MTN001”),发行额为人民币6.5亿元,期限为5年(起息日:2017年7月7日,到期(兑付)日:2022年7月7日),发行利率为5.5%。
2、公司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事项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事项,并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工作。该项目已于2018年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证函[2018]175号),2月12日取得无异议函。公司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
3、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向银行申请并已取得银行总授信额度人民币14.5亿元,实际贷款数额为人民币5.27亿元。
(三)管理提升及风险管控情况
1、组织架构调整
2017年公司根据“十三五”发展战略要求,为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及品牌建设的需要,公司成立了“品牌公关部”;为加快公司全国化布局的进程,厦门电子城、昆明电子城已实际投入运营;为积极拓展新项目,组建了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内控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各地子公司不断成立并投入运营,内控工作范围也随之扩大到电子城集团所有部门及子公司/筹备组。截至目前,公司内控管理实现了前期组织管控、制度流程设计、表单上线的全过程管控。并且依据集团化战略,重点针对子公司的管控设计了授权体系、治理结构维护标准、集团与子公司接口表单等。同时发挥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大了对各地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力度。
3、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
2017年,公司强化了资金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建立了资金风险预警流程,严控风险。已完成集团资金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搭建,提高了资金流量及存量的分析能力,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同时实现资金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加强了大额资金结算监管与风险预警全流程管理。
4、企业文化与品牌建设
2017年,为全面落实“逆而有韧、强则思危、简单和谐、以人为本”的企业精神,电子城集团以创新企业文化宣传为载体,通过集团网站、微信、OA自动化办公、员工培训等方式进行企业文化宣贯。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集团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理念、企业品牌建设、企业形象培育等有机的结合起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5、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不断完善各项劳动用工制度,为员工提供平等、健康、安全、舒心的工作环境。制定了市场化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大力引进中高端专业人才,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大了干部岗位轮换力度,按业务区域设置人才岗位结构,实现了专业化、市场化人才梯队的建设。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筹备组织了公司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12次董事会会议、10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前述各次会议符合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告义务。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履行职务、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公司经营层与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董事履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董事会各项决议均得到切实执行。
公司董事会始终致力于公司的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实现了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的独立。公司目前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公司已制定涵盖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层面的制度。
(五)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圆满完成了对各项议案的实施工作,确保了公司全年工作的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的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保证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六)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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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户。
2017年1月份,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慧谷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实际出资21,600.00万元,持股100%。
本年度公司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公司一期出资5,715.00万元,持有其57.15%股份。
子公司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投资设立北京科迪双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出资300.00万元,持有其60%股份。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岩
2018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18-013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电子城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57,313,595.20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98,989,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91元现金红利(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606,959.74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490,683.96元的30.01%),送红股319,595,727.2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285,110,908.26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担任电子城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对中审亚太向电子城集团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为电子城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临2018-014)。
九、审议通过《公司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电子城集团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和任建芝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15)。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亚太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增聘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潘金峰先生已于2017年12月27日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马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马辉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2018-016)。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电子城集团为了加快集团的全国化布局进程,近年来已在天津、河北、山西、福建、云南等地建立了全资子公司或控股企业,以加速开发电子城集团在当地的项目。预计电子城集团还将在全国其他省份、地区落实开发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了配合公司京外项目的拓展,拟随着电子城集团在全国各区域项目的开发建设,设立相应的分公司,负责电子城集团在当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电子城集团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和任建芝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8-017)。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公司的议案》
电子城集团紧随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助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自2014年起在天津西青区开发运营了“电子城·天津西青科技产业园”项目,为高科技产业搭建交流、展示、交易的有效平台,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为了更好的衔接“电子城·天津西青科技产业园” 的产业业态及吸纳各发展周期企业的进驻,电子城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电子城集团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平台,拟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作为开展科技企业孵化、中小企业加速、众创空间的投资和运营服务业务平台。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马辉先生简历:男,1969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泰克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中望商业机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天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产业部副部长。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新产业事业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8-014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
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担保人:购买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担保人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担保是房产销售的需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对外担保,此次担保不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也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本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12,656.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1%,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8-015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岩、龚晓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和任建芝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公司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在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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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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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4183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岩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多家子公司因已入住公司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销售及购买商品等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北京电控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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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东电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四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5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人宇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电力供应;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工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炼焦、煤气及副产品供应;工业气体生产供应;制造动力线路设备、管道;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0日);动力线路设备、管道、仪表的安装、检修、设计、调试;动力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及压力容器监测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应由该下属企业经营);北京地区用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修后试验(10KV及以下);创意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技术进出口。
正东电子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
(3)名称: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华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96814.9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炳弟
主营业务:制造电子材料、元器件、零部件、机电一体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电力供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系统集成;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及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能源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美术设计;展览会票务代理;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绘画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商标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物业管理。
七星华电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之规定,北京电控是公司关联法人。正东电子及七星华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之规定,正东电子及七星华电是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协议,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销售、租赁,土地租金标准和综合服务等项目上以政府指导价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格公允。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在房屋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8-016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6日
至2018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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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6,8详见2018年3月30日公司披露的“临2018-013号”公告;
议案7详见2018年3月30日公司披露的“临2018-018号”公告。
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6层。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投资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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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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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集团”)的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拟联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高投”)、电子城集团组成“联合投资人”,对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电子”)增资人民币40亿元,由燕东微电子向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科技”)增资至人民币 40 亿元,燕东科技负责 8 英寸生产线集成电路研发产业化及封测平台项目(以下简称“8吋线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因北京电控为电子城集团及燕东微电子(注:燕东微电子持有电子城集团股份1,636,582股,占总股本的0.20%,)的实际控制人,电子城集团此次参与向燕东微电子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电子城集团与燕东微电子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六位董事中,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任建芝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投了赞成票。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也是国际高新技术竞争的重要领域。中国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中国本身巨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内需市场也孕育着不断增长的集成电路需求。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以全面推进《北京行动纲要》的实施落地为抓手,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北京经济和信息化科学发展。
到2020年,北京市计划培育和发展1000余家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空间布局更趋合理,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保持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占GDP比重和对地方财政贡献“两稳定”,实现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双提升”。集成电路产业正是高精尖产业中的重要核心力量,成为北京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对象。
(二)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电控拟联合大基金、亦庄国投、京国瑞、盐城高投、电子城集团组成“联合投资人”向燕东微电子增资人民币40亿元,由燕东微电子投资人民币 40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燕东科技,负责8吋线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8吋线项目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贯彻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政策,落实北京市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促进国产装备及国产材料的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联方介绍
(一)北京电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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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控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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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燕东微电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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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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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最终目标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二)8吋线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计划投资48亿元,通过购买1700余台(套)设备、新增11万平米的厂房建设,实现建成8英寸集成电路研发产业化及封测平台的目标。
总投资:48亿,其中建设投资44.3亿,铺底流动资金3.7亿;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B15地块;
建设目标:晶圆规划月产5万片(折合25次光刻)的量产产能;封测规划年产23.6亿支的产能;
技术水平:晶圆制造典型工艺能力达到0.11um 线宽水平(可拓展至90nm);
封测方向涵盖MCM/SIP、CSP/DFN/QFN, Flip-Chip、WLCSP及金属陶瓷等系列器件;
产品方向:显示驱动IC(LCD/OLED),功率器件(含RF)、电源管理类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和高可靠器件等。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实施的增资方案
燕东微电子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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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8吋线项目之建设、运营,燕东微电子现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由北京电控、大基金、亦庄国投、京国瑞、盐城高投、电子城集团组成“联合投资人”对燕东微电子进行增资。
1、增资安排:
燕东微电子本次增资400,000.00万元,其中202,29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97,70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于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分别为:北京电控投资100,000.00万元,其中,50,57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9,4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大基金投资100,000.00万元,其中,50,57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9,4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亦庄国投投资100,000.00万元,其中,50,57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9,4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京国瑞投资40,000.00万元,其中,20,229.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770.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盐城高投投资40,000.00万元,其中,20,229.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770.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电子城集团投资20,000.00万元,其中10,114.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885.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55,888.42万元,其股权结构将如下表所示:
■
2、投资款用途:
联合投资人向燕东微电子增资后,燕东微电子应向燕东科技增加投入39.95亿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燕东科技仍为燕东微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0亿元。
3、公司治理安排:
(1)董事会安排:
燕东微电子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北京电控委派4名,长城资管委派2名,另有1名职工董事。各方同意,就本次增资完成后,燕东微电子的董事会设置如下:
变更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北京电控推荐人选3名,大基金推荐人选1名,亦庄国投推荐人选1名,京国瑞推荐人选1名,电子城集团推荐人选1名,长城资管推荐人选1名,另有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由北京电控推荐,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监事会安排:
燕东微电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北京电控委派1名,长城资管委派1名,另有1名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北京电控推荐,并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燕东微电子的监事会设置如下:
变更后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北京电控推荐人选1名,大基金推荐人选1名,亦庄国投推荐人选1名,京国瑞推荐人选1名,盐城高投推荐人选1名,长城资管推荐人选1名,另有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由北京电控推荐,并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3)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燕东微电子设总经理一名,由北京电控推荐人选,经董事会聘任产生。
(二)主要违约责任
1、联合投资人中任何一方若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限缴纳投资款项或者未能足额缴纳所规定投资款项的,目标公司应向该方发出催款通知,如该方在收到催款通知后1个月内仍未缴纳的,每逾期一日,目标公司有权要求该方向目标公司支付其当期未缴纳投资款项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就目标公司或其子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其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目标公司及原股东在本协议中的披露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或目标公司及原股东违反本协议中的保证、承诺事项,新投资人中任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仅对该方解除,本协议在其他各方之间仍有效),目标公司应退还该方已支付的全部投资款,并按照下述约定支付相应资金占用成本,该方自收到全部投资款及资金占用成本之日不再视为目标公司股东,各方应配合进行、办理相关股权变动的决策程序、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3、交割日后,如目标公司出现交割日前已发生但未向新投资人及/或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披露的担保、债务、或有负债及诉讼事项等(不包括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应付款、应付税费等款项),由原股东代替目标公司承担并负责清偿,如目标公司先行承担的,由原股东向目标公司等额补偿。新投资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支付、清偿责任。
(三)争议解决
1、对于各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判决书另有规定,各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以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四)生效
14.1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集成电路产业是新一代信息产业核心,是国家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同时也是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的重要核心力量,成为北京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对象。该项目是落实科技创新战略,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8吋线项目的实施对合作各方未来的经济效益及持续发展起到积极影响,标志着电子城集团投资开始进入集成电路等高科技领域,进一步助推电子城集团向科技服务业的深度转型。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任建芝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六位董事中,关联董事王岩先生、龚晓青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宁旻先生、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任建芝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武常岐先生、鲁桂华先生、任建芝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对〈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决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燕东微电子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8-018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运作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通过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符合规定;有关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218,891,916股,价格为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24,426.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097,402股增至798,989,318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程序完备,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12 )。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