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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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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1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03月29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3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已审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62,851,964.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8,647,267.48元,公司2017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34,204,697.19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2017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申请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需要为公司进行年报、半年报等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聘任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具体服务报酬建议由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等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03月29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的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3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62,851,964.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8,647,267.48元,公司2017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34,204,697.19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2017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交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8-017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2、ELETRA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MEDIDORES ELéTRICOS LTDA.(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Hex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海兴科技(肯尼亚)有限公司)

4、PT.Hexing Technology(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

5、Hexing Electrical SA(PTY) Ltd(海兴南非公司)

6、Hexing Electrical Company S.A.C(秘鲁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HEXING AFRIQUE(海兴(塞内加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人民币2,655.7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ELETRA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MEDIDORES ELéTRICOS LTDA.(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Hex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海兴科技(肯尼亚)有限公司)、PT.Hexing Technology(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Hexing Electrical SA(PTY) Ltd(海兴南非公司)、Hexing Electrical Company S.A.C(秘鲁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EXING AFRIQUE(海兴(塞内加尔)有限公司)等及2018年新设及并购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具体如下:

注:“预留额度”指公司为子公司(含2018年新设及并购的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发生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额度。

根据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青

经营范围:电工仪器仪表、电子测量仪器及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远程通讯设备及执行终端、用户能源管理系统及智能终端、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计量箱、电能计量封印、互感器、配电箱、JP柜的设计、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技术研究、制造、服务;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服务;精密注塑模具的设计、制造、加工;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充电运营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与安装;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设备、无功补偿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微电网系统、新能源充放电系统的研发、制造、加工;微电网系统解决方案、新能源充放电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财务状况:(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ELETRA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MEDIDORES ELéTRICOS LTDA.(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odovia BR 116, Km 16, N. 7698, Pedras, City of Eusebio, State of Ceará, Brazil, CEP 61760-000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Mr. Arthur Gomes Filgueira and Ms. Gabriela Barbosa Guimar?es Fontenelle

经营范围:电能表、电力电子领域的装置、测试设备、配件和其他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货物进出口;电能表、元器件、部件、其他测试设备和相关的技术辅助服务

财务状况:(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Hex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海兴科技(肯尼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Unit 8th Floor TRV Towers Lr No 209/5939, Ngara Road, Nairobi, Kenya.

法定代表人:戴应鹏、陈月娇

经营范围:智能表计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

财务状况:(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60%,通过子公司海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5%,合计持股65%。

(四)PT.Hexing Technology(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西爪哇省Karanwan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微强

经营范围:电能计量和管理仪表,仪表配件及相关系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财务状况:(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Hexing Electrical SA(PTY) Ltd(海兴南非公司)

注册地点: 2ND FLOOR NORTH TOWER 3 SANDOWN VALLEY 2196

董事:李彬彬

经营范围:No restriction on business activities ( 没有限制商务活动的类别)

财务状况:(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Hexing Electrical Company S.A.C(秘鲁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Av.Del Parque Norte No1160 Oficina 701-San Borja Lima -Peru

法定代表人:熊华贞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水表、气表等设备进出口

财务状况:(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HEXING AFRIQUE(海兴(塞内加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Dakar, Immeuble Azur 15, 12 BLD DJILY MBAYE,LE PLATEAU BP 50555

经理:Lucas SCARAFFIOTTI 和范建卿

经营范围:生产、进出口、销售和承包电子式电表及配套软件和配件;生产销售输配电网工具设备

财务状况:(单位: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18年,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拟为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及2018年新设及并购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根据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担保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3,024.55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024.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0.65%。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1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等

●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等,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等。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管理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8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低风险短期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产品说明

本现金管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预期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现金管理方案。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审慎性原则,定期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3.4亿元。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1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银行授信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等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人民币32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

本议案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2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6日

至2018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0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 登记时间:2018年4月24日09:00-11:30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24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娄小丽

(三)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传真:0571-28185751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号(上城工业园区)

(五)邮编:31001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8-02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和审议情况

2018年03月29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3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章程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实施,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8年03月)》。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16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2号文)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9,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846,740.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3,672,253.84元,以前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298,359.64元;2017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3,986,952.40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0,689,779.59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68,377,818.76。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917,659,206.24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2,988,139.2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74,797,854.34元,现金理财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74,797,854.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2016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17年9月,鉴于公司“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账号1202020029900111161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账号33050161672700000294)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了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2,457.5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436.75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1月26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0975741_K0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2,436.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日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2016年12月28日、2017年0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公司累计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和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17年05月31日,两个项目节余金额为67,240,541.15元,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开支。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

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加上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为人民币68,377,818.76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2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后认为:海兴电力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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