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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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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97,188.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200.88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7,156.1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5,715.6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143.88万元,扣除2017年度已分配的2016年度利润38,564.91万元,再扣除2017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8,230.00万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789.50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820,614,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564.91万元,公司2017年末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24.59万元。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环境综合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供水、污水处理等城镇水务业务,以及固废处理、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村镇水环境治理等综合环境治理业务,并逐步延伸至绿色资源循环利用业务(包括污泥处理、绿色供热、再生水等)。目前公司拥有的项目类型包括供水、城市污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再生水、污泥处理等。公司业务覆盖中国、新西兰、新加坡,服务人口超过5,000万,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环境综合服务商。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业务一般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通过BOT、TOT等方式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而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目前,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为20~30年。随着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迅速发展,公司以PPP模式获得的项目越来越多。通过PPP模式,既可以解决地方政府的融资问题,提高地方政府在项目全周期的参与与决策程度,同时可以有效地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政府可以通过BOT、TOT、BOO等模式将项目以单个或整体打包的方式,与公司签订PPP项目协议,并按照实际情况同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此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传统经营模式加以优化和调节,探索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新模式。

(三)环保产业情况说明

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PPP模式的不断升级和创新,未来环保产业清晰的行业边界将逐步淡化,已呈现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环境综合服务”发展趋势,单体的污水处理项目、河道治理项目被整体打包,带来了环保产业的巨大升级空间。随着“水十条”部分指标考核临近,相关水环境治理的PPP项目落地速度加快,同时流域治理、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生态小镇等一系列水环境治理项目不断增加,整体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从商业模式角度来看,目前PPP模式是环保市场大力推广的主要模式,公司所签署的PPP协议已经涉及供排水业务、固废处理、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以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务、固废、环保建设等环保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挖掘项目潜力,发挥海外平台效用,提升工程建设能力,克服各种困难因素,在国内经济增速减缓的形势下实现了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环保营业收入873,710.95万元,同比增加184,005.9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7,348.55万元,同比增加18,831.65万元。

2、公司其他业务的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其他业务有快速路业务、酒店业务等。报告期内,京通快速路实现营业收入33,722.50 万元,同比减少5,880.4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061.80万元,同比减少6,344.12万元,主要是因为广渠路二期通车对影响京通路车流量所致;报告期内新大都饭店实现营业收入2,609.38万元,同比减少3,855.56 万元;本期亏损3,986.90 万元,同比增亏2,234.68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大都饭店分公司战略转型,从4月开始停工装修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信息,参见附注五、33。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控制”为合并范围,包括子公司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等115家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刘永政

董事会

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杨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97,188.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200.88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7,156.1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5,715.6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143.88万元,扣除2017年度已分配的2016年度利润38,564.91万元,再扣除2017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8,230.00万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789.50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820,614,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564.91万元,公司2017年末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24.59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6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文件,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0日。

详见公司临2018-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文件,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0日。

详见公司临2018-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8-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明置业有限公司、河北中洲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和中明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北中洲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高阳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蠡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及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贷款, 其中高阳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贷款10,500万元、蠡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贷款4,500万元、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贷款1,200万元,贷款期限十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投资变更的议案》

1、同意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投资变更。项目测算总投资由原来的21,452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1,176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由95个行政村缩减至61个行政村,管网总长187公里,日处理能力3,580吨;

2、同意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2,970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股本出资人民币900万元,以资本公积方式出资人民币2,070万元),持有其90%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8-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3月28日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党明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7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17年度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5、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0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8年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18年4月20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0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8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三)邮政编码:100028。

(四)联系电话:010-64689035。

(五)联系传真:010-64689030。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测算总投资由原来的21,452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1,176万元人民币,减少10,276万元人民币,减少比例48%。

●特别风险提示:运营期污水处理费收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调整基本概述

(一)2018年1月26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内容为将乐县13个乡镇共计95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网管工程,管网总长234公里,日处理能力7,200吨。项目测算投资为人民币21,452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同意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5,699.93万元(其中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799.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根据福建省委巡视组2018年1月份的巡查意见以及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函》的要求,对本项目投资进行调整。

(二)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项目进度情况

项目公司设立情况:项目相关协议尚未签署,项目公司尚未成立。

三、 对外投资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预算调整方案及资金筹措

根据公司当前测算,本项目预算投资资金总额将从原来的21,452万元减少到11,176万元,减少10,276万元,减少比例48%。

其中,项目资本金由原来的6,333万元相应变更为3,3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持股比例保持90%不变,公司出资2,970万元(股本出资900万元保持不变,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项目配套债务性融资等金额由原来的15,119万元对应缩减至7,876万元。

(二)投资预算调整方案的财务分析

本项目减少投资资金预算后,根据最新投资测算结果显示,项目全投资收益率6.11%,自有资金收益率由原来的11.09%变为11.78%,表明项目盈利能力仍较强,仍具有财务可行性,符合项目投资预期。

四、对外投资调整的主要原因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11日取得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中标通知书,并通过公司2017年第十七次投资论证委员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根据福建省委巡视组2018年1月份对本项目进行巡查后的巡查意见,2018年2月8日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关于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函》,要求项目实施范围由原来的95个行政村缩减至61个行政村。对应的管网总长由原来的234公里缩减至187公里,日处理能力由原来的7,200吨缩减至3,580吨。故投资额度相应调减,项目注册资本金、股权比例、自有资本比例按照原实施方案不做调整,自有资本金和配套债务性融资等金额按照最新的总投资进行调整。

五、对外投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调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可利用已有运营管理经验,在未来不断提升项目运营水平、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收益;同时,本项目的获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福建省村镇水务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在三明市及周边区域进一步开展水务项目的投资拓展工作。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运营期污水处理费收取的风险:本项目正式运营后,由于农村污水量受季节、人口流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按协议足额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存在一定风险。

解决方案:项目公司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委托运营费用按照投标的各项测算成本支付,并约定如运营期绩效扣费,扣费部分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通过此项措施降低该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的要求,现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水务行业经营数据

注:本公告水务行业经营数据为公司控股企业数据。

二、公司环保行业经营数据

公司环保领域主要涉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其他相关业务,第四季度国内新增订单总额为8,64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理发电业务具体经营数据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