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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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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095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从事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减速器、传动行星减速器、各类小型及微型减速电机等,为各类机械设备提供安全、高效、精密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先进制造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工作母机等领域以及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等专用机械设备。

自2006年8月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生产和销售,并不断结合市场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大研发投入,相继推出微型无刷直流减速电机、精密行星减速器、滚筒电机、RV减速器等新产品,实现产品结构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面临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着力巩固区域市场地位,保持竞争优势,加强营销推广,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8,115,395.59元,同比增长34.64%,实现营业利润67,491,711.37元,同比增长42.94%。实现利润总额69,781,041.72元,同比增长29.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42,413.73元,同比增长27.99%。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技术研发部以产品的差异化作为公司的核心优势,公司坚持对小批量、多品种的差异化研发,每年为客户量身定制近百项新产品,因高度的性价比优势成为公司效益的主要增长点,2017年,公司研发的精密摆线针轮减速器成功中标国家强基工程项目。

2、优化企业营销模式,完善企业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网络推广、展览会、销售工程师等的作用,与经销商结成利益共同体。在客户开发策略上,注重发挥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性能及价格优势,抓住关键少数,带动整个行业的上量。如电动叉车、清洁设备等行业知名的厂家都是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通过与行业知名及标杆厂家的合作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占有率。

3、2017年,公司在生产车间推行“经营体”管理模式。导入市场机制,主要对质量、成本消耗进行责任承包和评比激励,并将设备、安全、交期、用工等管理项纳入考核,每月根据盈亏结果进行奖赔,使员工的自主管理意识明显增强。

4、为解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白领和蓝领员工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公司着力实施人才发展通道建设,先后制定实施了《员工职业发展实施方案》、《员工绩效等级评定办法》、《蓝领人才技能等级评定办法》,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结合员工个人的优势和性格特点,帮助他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成长路径,通过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使员工不管是横向发展还是纵向提升,都为他们提供了机会和可能,与公司共成长。

5、成功完成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工作,新增股份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9,883.36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健,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前一报告期分别增长34.64%和35.68%的原因系产品扩大销售,用于产品的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最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873,127.64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873,127.64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772,810.2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772,810.22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52,261.0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75,722.52元,减少“营业外支出”23,461.47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52,261.0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75,722.52元,减少“营业外支出”23,461.47元。

(2)企业自行变更会计政策

本期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公告编号:2018-01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3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11.54万元,同比增长3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4.24万元,同比增长27.9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确定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亿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同时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1.6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7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1,44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前述相关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十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公告编号:2018-01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3月19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岑建江先生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11.54万元,同比增长3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4.24万元,同比增长27.99%。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总结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确定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亿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同时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1.6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8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7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股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1,440万元人民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的薪酬水平。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且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1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3月 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817,480.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81,748.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666,257.8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701,989.91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7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1,440万元。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公告编号:2018-01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执行最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2016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52,261.0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75,722.52元,减少“营业外支出”23,461.47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52,261.0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75,722.52元,减少“营业外支出”23,461.47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公告编号:2018-01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00万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本公司应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人民币2,283.00万元(含税价2,419.98万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7月及2017年1月以自有资金支付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201.40万元,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为人民币2,218.58万元(含税);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21,281.42万元已于2017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开立的3950600104001611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此外本公司累计发生人民币1,333.64万元(不含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和验资费用人民币566.04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434.91万元、律师费用人民币309.43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人民币23.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616.6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601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7.17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余额为17,154.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注2]该账户已于2017年10月11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实施,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使用2,757.17万元,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在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2017年9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注]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到理财收益11.39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其他

2018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3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拟将“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拟使用部分公司现有房产,以便于项目尽早实施尽早投产,因此减少了新建厂房面积,土建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投资总额由21,826.99万元调整至18,928.87万元,变更后设备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和市场情况对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4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需要和公司研发情况对项目所需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19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7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岑国建先生,独立董事叶建荣先生,董事会秘书伍旭君女士、财务负责人方新浩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阴豪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20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岑国建、周国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商品、劳务相关

单位:万元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三)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1、商品、劳务相关

单位:万元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将继续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大创远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那步马达株式会社

那步马达株式会社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日,法定代表人(代表取缔役)为中津晃一,注册资本为888万日元,中大力德、株式会社中津制作所分别持有49%和51%股权,住所为埼玉县狭山市新狭山一丁目14-2,经营范围为小型电机及其应用制品、电气机械器具及其零部件、附属制品的销售、进出口及连带业务。

2、中大创远

中大创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岑国建,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中大力德直接、间接合计控制100%股权,住所为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经营范围为伺服电机、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其他电机、工业机器人及成套系统、齿轮、齿轮箱、减速箱、变速箱、精密轴承、五金工具、模具、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

3、岑国建、周国英

岑国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国英担任公司董事,岑国建、周国英夫妇合计控制公司57.1875%股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就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1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