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2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9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见附件),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履行了必要程序。
依据《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规定,我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对本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本基金的基金财产。
本次《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下次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1:《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荣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荣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5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6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富荣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见附件),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履行了必要程序。
本次《富荣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下次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1:《富荣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富荣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3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9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见附件),符合《流动性风险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履行了必要程序。
依据《流动性风险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规定,我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对本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本基金的基金财产。
本次《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下次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1:《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富荣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
■
富荣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