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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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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
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5版)

九、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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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

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决定自2018年3月31日(含当日)起调整如下基金的赎回费率,以符合《规定》的要求:

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下(仅在原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的基础上增加了《规定》的内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按照原定的赎回费率收取):

1、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结构

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结构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Y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2)场内赎回费率

(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低于7天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高于7天(含7天)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

2、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后的赎回费率结构

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结构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此处1年按365日计算,两年按730日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为100%。

3、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结构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①注:Y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②本基金转型前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将计入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低于7天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高于7天(含7天)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期间,对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762001;以下简称“国金国鑫发起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国金国鑫发起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期限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三、具体优惠费率

个人投资者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国金国鑫发起基金,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公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银行: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财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8年4月2日起,投资者可在大河财富办理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62001)、国金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39)、国金民丰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18)、国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43)的开户、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自2018年4月2日起投资者通过大河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享有费率优惠。参与优惠的基金名称、优惠标准、优惠活动期限以大河财富公示信息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大河财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如销售机构对开通定投的基金,以及每期最低申购金额有调整或有其他规定,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

大河财富开通本公司旗下两只基金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标准、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基金转换费用计算公式以及转换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51-86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大河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大河财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