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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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8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4,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千万元整)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7.80%。

公司本次拟投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2018年1月19日、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产品类型和风险控制作了详细的说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120亿元

主营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2.交易对方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由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A 股上市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37.47%、32.99%、21.54%和 8.01%。

3、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4、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为:实现营业收入65.3亿元,实现净利润28.05亿元,总资产284.23亿元,净资产181.77亿元。(数据为未经审计)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用于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7.80%。

(二)产品说明

根据《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充分利用受托人在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参与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及民生工程建设,分享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从而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坚持稳健投资原则下获取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按照风险的权重,运用信托资金向符合既定投资标准的优质企业进行债权、股权等组合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偿还贷款本息、分配利润、减资以及受托人出售信托财产等方式实现获利退出,以使委托人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成果;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民生工程、低碳经济、矿产能源、城乡统筹建设及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资金闲置期间,也可用于银行间债券、票据及信贷资产转让等其他低风险且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产品。

(三)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可能将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计划的设立及管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如果在信托计划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率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风险,将会影响到信托利益或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从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

因本信托计划的报关银行可能存在违规经营和管理疏忽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

3、信托单位认购、申购被拒绝风险

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认购、申购的情形保留拒绝信托受益人认购、申购的权利,可能导致受益人不能按预期认购、申购信托单位,从而预期信托利益受损。

4、信托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本信托计划推荐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受托人合理判断受托人有权宣布本信托计划不成立。

5、流动性风险

对于不可赎回信托受益人,其无权要求受托人赎回其持有的不可赎回受益权,可能导致其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其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对其公司背景,产品特征,以及经营业绩及风险控制等做了详细的了解和论证,该产品投资具体项目按照实际情况,将严格控制运用资金金额,为各个项目单独设置符合监管要求的严格风险控制措施,对拟投资项目项目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对已投资的项目进行持续监管,建立防火墙制度,实现各投资项目之间风险的有效隔离,通过结构化设计、组合投资等多种方式降低项目投资和管理的风险,整个项目投资管理团队由具备多年投融资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采取自主管理,充分发挥投融资专业理财的能力,同时,该公司发行的同类信托产品历次均实现了较良好的兑付,经营情况稳定,最近两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本金部分)为9.119亿元。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