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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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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经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网上直销平台货币基金转认购业务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30日起,对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转认购业务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 活动时间

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上可参与认购的开放式基金。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开通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账户并通过货币基金转认购的个人投资者。

四、 活动内容

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转认购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且单笔认购金额为10 元(含)以上的实行进一步费率优惠,认购费率调整为该基金原认购费率的1 折,若该基金原认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的原固定费用认购费,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本公告仅就调整本公司旗下基金通过网上直销平台货币基金转认购业务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认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认购费率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本公司保留对该优惠费率的修改权,收费标准的变化请留意本公司的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修改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并自2018年3月31日起实施,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2、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3、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4: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下转11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