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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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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94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转型后)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4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8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下一个工作日期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2 基金简介(转型前)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90%+沪深300指数*10%。比较基准每个交易日进行一次再平衡,每个交易日在加入损益后根据设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大类资产之间的再平衡,使大类资产比例保持恒定。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自2017年9月15日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结束分级运作且鼎利A和鼎利B份额终止上市起,原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9月15日为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转换后基金合同已于转换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2017年9月18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图示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17年9月18日进行了转型,2017年度数据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数据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66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投资决策方面,基金经理共享研究报告、投研体系职权划分明确且互不干预、各基金持仓及交易信息等均能有效隔离;在交易执行方面,以系统控制和人工审阅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另外,中央交易室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对公平交易实施一线监控,监察稽核部也会就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定期进行公平交易的内部审计工作。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整个2017年的金融市场的核心问题都集中在去杠杆上。而以融资平台债务为代表的类地方政府债务恰恰是影子银行加杠杆的核心资产。对于融资平台来说,一般最难获得的是银行的表内贷款,因为从2011年起,财政部和银监会的一系列监管文件都旨在压缩银行表内的融资平台风险暴露;最贵的融资是各种渠道获得的非标,而且非标融资一般还附加着地方人大决议或者土地质押担保;最廉价且毫无担保的融资往往都是发行债券。除了不同监管造成的价差,2011年城投债危机的差异化结局给债券投资者带去了一种虚幻的信心,在过去7年中放心大胆地追捧城投债券。当时所有涉及融资平台的债务工具都或多或少发生了违约,唯独债券市场绑架了交易所场内的个人投资者因而幸免于难(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时城投债存量极小,罕有还本的压力测试)。导致过去的几年中,债券投资者一直对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掉以轻心,甚至可以说对融资平台情有独钟。债券市场变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所有融资途径中最慷慨的一条路。在货币政策收紧的环境下,由于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的存在,融资平台在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并不会受到高利率环境的影响。而由于投资者在评估城投债时又采用了不同于实体企业的一套评级体系,高票息城投不代表高风险,反而可能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这供需两方面因素共同结合,很容易推高债券市场利率,从而挤出了实体的融资需求。

回顾2016~2017年的市场,这一现象就极为明显。市场走牛时,城投债收益率相对产业债收益率有贴水;当市场走熊时,城投债收益率就会跑到产业债收益率前面去,出现明显升水,带动整体信用债收益率水平上行。如果直接观察一级债券发行,这个现象就更加明显。在2017年3~4月和7~9月的两轮债券推迟发行潮中,成功发行的城投债占比都恰巧是年内高点,融资平台在高利率环境下对实体融资需求的挤出,显而易见。

新环境下的2017年债券熊市有些非典型。债券收益率全年平坦化上行直至倒挂,但是信用利差走阔的幅度一直较为克制。上半年第一批委外资金赎回叠加山东省互保危机带来的信用冲击,一度带动信用利差走扩。伴随着5月出现的信用债大面积取消发行以及6月的流动性状况改善,信用利差又逐步收窄。这其中的一个迹象就是银行表内的企业信贷投放增加,面对高企的债券市场融资成本,大量实体企业转向间接融资渠道,对冲了债券净发行的减少。

进入下半年,直接融资转间接融资的迹象一直持续。由于银行表内信贷泄压阀的存在,信用债曲线上行幅度有限。叠加利率债曲线持续上行,导致全年来看,信用利差反而维持在相对中性的位置。

能够形成信用利差持续收到压制的弱市投资环境,是漫漫熊途中的一丝慰藉,更是供给侧改革、地方债务置换和地产融资受限三方面因素同时起效维系起来的微妙的均衡。

在制订2017年的年度策略时,我们曾经根据过去十年中企业盈利改善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一年滞后期判断,2017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暖。事后证明,当时想法完全错了。虽然过去一年的经济增长极具韧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却并未明显改善,增长的动能一直来自年初被忽略的棚改货币化超预期推动的三四线房地产增量投资。企业设备投资何时会启动,过去一年一直困扰着我们。在传统的周期中,以国企为主的中国工业企业一直在进行近乎完美顺周期的投资。一般都是房地产销售回暖带动地产投资增长,引致上游周期品需求复苏,周期品价格开始修复性上涨。在上游利润恢复持续一段时间之后,受迫于地方政府的增长目标和自身业务排名的压力,国企为主的上游企业开始增加投资,带动制造业订单增加,最终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面回升。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由于涨价带来的补库存和新投资产能而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需求,在经营性现金流孱弱的情况下,部分溢出到债券市场上,增加了债券供给。罕有企业根据对未来行业的判断,在经济谷底时进行逆周期投资。这种迹象一般只出现在个别优秀的民营企业身上。

在2016年的供给侧改革的环境下,国企的顺周期投资冲动得到极大遏制。虽然从2016年初开始,周期类企业的盈利状况就已经触底V型反弹,但是受到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查的严控,上游资源类企业并不能扩产投资。打断了上游企业通过新增投资增加订单向制造业传导利润的路径。在中游制造业领域,缺少上游投资的订单,单纯依靠基建托底和房地产复苏需求,无法支撑企业的产量达到历史高峰,也就很难引致制造业企业追加投资。这就造成从宏观盈利指标看,企业盈利状况不断改善,但是从需求量来看,仍然没有突破历史峰值。微观上来看,持续保持在景气周期的工程机械行业就远没有达到2011年的产能高点。

从融资需求的角度出发,2017年以来迅速上行并保持在极高位置的利率,恰恰是债券投资者最大的盟友。对于债券市场而言,最大的利空莫过于缩表环境下债券供给猛增。受到持续三年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影响,融资平台类发行主体的融资需求受到一定满足,虽然仍然有挤出实体需求的迹象,但并没有出现2013年债熊期间,城投一级发行利率屡创新高,带动债券收益率曲线持续上行的情况。另一个对融资成本较为不敏感的实体是房地产发行人。幸运的是,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房地产市场调控与债券熊市同步展开,房地产债券的发行受到了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层面的窗口指导,一直处在较低水平。因此债券的供给始终没有无节制地增加,帮助信用利差停留在较低水平。

由于工业企业的投资仍然没有见到明显增加,库存周期摆动的过程就仍没有变化到投资周期的启动。短期内,经济增长可能走到了一个相对高点。这种基本面的稳定显著抑制了优质信用债的供给,缓解了债市压力。

进入二季度,海外市场环境主要体现了美联储加息落定后的流动性预期修复。美元大幅走弱,美元指数从101的高位一路下行至95;10年美债从2.4%的高位下行至2.15%附近的近期低点。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人民币贬值压力大幅减小,并且在5月底公布了新的人民币中间价定价规则之后,走出了一波升值行情,有效缓解了前期过于悲观的趋势性贬值预期。外部流动性环境的改善给国内去杠杆的推进留出了充分的空间。

整个二季度,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维持着稳健中性的货币环境。通过暂停和重启操作节奏的方式,紧密控制着流动性投放的节奏。4月中旬之后,SHIBOR利率水平显著抬升,配合银监会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收紧,金融体系去杠杆进一步深化。表现到资产的定价上,债券收益率开始大幅上行,到5初已经出现了各评级及期限的债券收益率全面超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怪相。与此同时,债券一级发行市场却伴随着大量的发行失败,企业大量转向贷款、票据或者非标接续融资。在宏观数据上表现为新增表内信贷和社融规模保持稳定的环境下,M2同比增速持续下台阶,并首次跌至个位数,创出历史新低。

令人欣慰的是,金融体系的去杠杆短期内并未影响到实体经济的高效运作。在超预期的三四线去库存速度以及基建投资托底下,实体经济迅速消化了一季度积累的库存,并在6月重新出现了补库存的迹象。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均维持在相对高位,并且PMI连续11个月保持在50以上的扩张区间。显示"L型"经济走势的强韧与稳定。

三季度外围环境的波动加大,经济基本面以外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7月的市场仍然延续了6月的流动性预期修复趋势,风险偏好提升。

四季度的债券市场从非常亢奋的情绪中开始。9月和长假期间的热点城市房地产销售数据开始走弱,金九银十不再,房地产周期确定性步入了调整期。但是热点城市之外的三四线城市销售依然较为平稳,增长筑顶的过程缓慢而平滑。

长假之前的定向降准政策出现在了一个市场预期外的时点,标志着央行的货币政策边际上出现转松的迹象。

从10月中旬开始,一度亢奋的市场瞬间转入调整模式。周小川行长在论坛上对经济增长的一句随性讲话引起了市场的巨幅波动。虽然最终的经济增长数据证伪了市场的担忧,央行在"两会"期间也进行了巨量的净投放,但是犹豫和担忧仍然占据了市场的最主流。收益率水平创出新高后并无下行。

11月开始,收益率水平不断上行,市场进入了恐慌式的抛售模式,直至11月底10年国开债停发,才逐渐筑底盘稳。但是随后各种监管政策或征求意见稿开始密集出路,持续打击着市场情绪。

全年中,我们都保持着较低的债券组合久期,期望以票息策略赚取稳定收益。在债券收益率曲线持续抬升的环境下,这无疑是正确的策略,本因创造稳定回报。但是重点持仓中国宏桥在3月末受到了部分机构的抛售,导致大多数债券组合承受了相当大幅度的净价损失。最终纯债组合全年只能录得市场中位数水平收益,殊为遗憾。从二季度开始,我们主动提高了各组合的分散程度,并且减持了类似争议较大的主体持仓。在之后的几个类似事件中,都再未出现净值波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原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1-2017.9.17)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2%。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9.18-2017.12.31)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轮经济复苏肇始自2016年下半年,至今已逾两载。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推动短端利率大幅上行,带动曲线发生熊平,扭转了三年的债券牛市,打破了过去多重错配套利。负债成本上升,迅速超过信用溢价;曲线倒挂,导致久期错配的骑乘效应消失。过去1年多市场的持续下跌,其实就是在解除2015年以来堆积起来的风险错配,可能时至今日仍未平息。资管新规的出台,则直指了跨监管套利行为本身。党的"十九大"反复提到"不忘初心"。从这一点来说,未来几年整个债券市场也将不得不正视这一点。至少在监管看来,我国债券市场赖以生存的本质是辅助间接融资体系支持实体经济投资,风险错配和制度套利都偏离了利率市场化的初心。

市场最主要的债券供给就主要来自中游和上游重资产的产业类发行人。他们恰恰是所有债券发行实体中对利率最为敏感的群体。实体企业的债务融资决策是资本回报率和市场利率水平的函数。考虑到一般工业企业的项目建设期在2-3年,以3年期AAA中票收益率作为市场化利率水平的代表。分行业拆分2017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的ROIC就能发现,只有部分行业的ROIC水平超过了市场化利率水平。其中大部分盈利水平较好的上游和中游行业受到供给侧改革或者环保政策约束无法新增投资。而盈利较好的下游企业又往往现金流极好,不需要通过债务杠杆融资。所以,短期内快速上行的利率恰恰抑制了中游和上游工业企业的投资需求,在中游制造业的ROIC恢复到市场利率水平以上之前,债券供给很难大幅增加。

那么,对于2018年来说,打破目前微妙平衡的最大风险有三种可能情景:

第一,短期内需求不出现明显回落,将上游行业利润托举在较高位置。随着利润逐步传导到中游制造业,各行业的ROIC全面恢复到市场利率水平之上,导致产业类企业的债券供给大幅增加。在这个情景下,由于实体经济的ROIC始终是一个较易达到的上限,市场利率上行的幅度不会很大,但熊市持续的时间会很长。最终企业盈利改善的趋势回落之后,收益率上行的压力才会明显减小。

第二,下半年地方债务置换结束以后,融资平台的公开发债需求重新恢复,大量通过新发城投债滚动融资,从而将市场引入类似2013年熊市中的状态。在紧货币环境不变的情况下,一级新发城投债利率带动收益率曲线大幅上行。

第三,房地产调控政策发生方向性变化,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全面放松地产债券的发行。那么就会发生类似城投债融资需求溢出的情况。

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形中,其本质都是经济走回老路,预算软约束实体融资再次大行其道,推高利率,挤出实体融资需求。

短期内可能导致市场出现趋势性机会的情景只有一种。即去杠杆的过程中,用力过猛,对杠杆最为敏感的地方政府债务或者地产体系发生风险。信用危机冲击市场流动性,影响到实体需求的持续性。最终货币政策不得不转向宽松,应对流动性危机。这个情景就类似于2011年城投债危机的剧本,机会险中求。

综上所述,无论以上的哪个情景发生,在目前的时点上,纯债类组合都应该暂时以防御性策略为主,类货币组合仍将是首选。在企业盈利改善的趋势未转向之前,纯债产品通过可转债交易,混合产品通过股票交易,为固定收益组合增强收益。在目前的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其实纯债组合已经可以提供非常高绝对回报且久期风险极低的配置方案,短端市场收益率水平进一步上行的空间也相对有限。根据目前的市场收益率水平,已经很容易配制出年化收益率在5.5%以上,久期风险又极低的纯债组合。风险来自信用层面。

2018年市场面临的信用风险可能与过去5年完全不同。

从2015年开始,债券市场政策发生了一松一紧两个变化。一方面在交易者结构方面收紧,基本将个人投资者排除在主流债券投资主体之外;一方面在发行条件上放松,伴随着交易所小公募的推出,发行主体不再局限于A股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这一时期的债券发行主体资质大幅下沉。许多报表质量极差的 H股上市公司和未上市发行人也开始进入债券市场。伴随着个人投资者淡出债券市场,债券刚兑的必要性也开始同步消退。为未来信用事件冲击时的市场化处理埋下了一个伏笔。

2016年的信用事件主要由宏观经济下行冲击所引发。一系列利润亏损至极限的上游企业发生了现金流断裂的情形。在2016年的违约潮中,市场首次经历了地方国企和央企的违约。虽然民营企业的规模、合规性普遍不及国有企业,但是在这一轮违约潮中,上游行业的民企违约反而较罕见。究其原因,还是过去10年中国企的投资顺周期性较强,往往在行业景气周期顶点增加产能投资,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较高。而且长久以来,国企的考核中看重收入规模和税收贡献。宽裕的融资条件又导致国企杠杆率普遍偏高,甚至大额举债介入微利或亏损的贸易业务。加上非经营性人员负担普遍较重,最终出现各行业的国企一般位于成本曲线最上沿的怪相。在2015年底2016年初的周期底部,基本上所有上游行业都发生了全行业性的亏损,其中国企的亏损尤甚。在这一轮信用冲击中,规避风险的方法最接近价值型权益投资者的研究范式,主要可以通过提前预判企业的盈利状况来规避风险。

展望2018年,工业企业盈利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上,高杠杆国有企业的债转股稳步推进,供给侧改革又在历史上首次遏制住了国企的顺周期投资冲动。2016年出现的上游行业全面亏损导致的信用事件冲击很难重现。债券投资者需要关注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一些个案冲击以及新出现的矛盾上。

首先,需要关注转型的融资平台类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前面我们提到,在投资者充满信仰的环境下,传统融资平台的风险主要来自融资条件的恶化。但是,历时三年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完成之后,许多融资平台面临转型。目前来看,主要的转型方向包括房地产、公用事业和金融控股平台。当融资平台开始参与实体经营的时候,原本形成闭环的融资链条就通过现金流量表与实体经济融通了,而实体经济中的经营成果是不受地方政府完全控制的。一旦进入转型,融资平台就开始具备产业类地方国企的性质。这就意味着,国企特有的顺周期投资冲动、对收入规模的盲目追求以及高杠杆特征都会逐渐体现在企业的报表中。这些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容易超出地方政府控制的能力边界,从而引发信用风险。

其次需要防范的是权益市场的风险向债券市场蔓延。在2016年之前,A股市场对于资本运作型的上市公司十分友好。对小盘成长股的盲目追捧、对高估值概念的炒作、便捷的非公开发行通道、二级市场对于市值管理的处罚轻微。在这样宽松的环境下,孕育出一大批主业盈利能力薄弱甚至存在很大问题的上市公司,但是却能通过持续的资本运作获得资本市场源源不断的输血。从2016年开始,随着市场风格向大盘蓝筹切换,非公开发行以及市值管理方面的监管趋严,这批资本运作型的企业越来越难维系体系稳定。

最后也可能是最大的风险,就是2015年埋下的伏笔。小公募品种放开之后的一批低资质发行人主要在2018年进入还本付息期。对于债券市场来说,截止2017年底债券的累计违约率仅为0.14%。截止2017年三季度,表现全社会信用情况的银行贷款不良率为1.74%,远远高于债券市场的累积违约率。这是因为在2018年之前,整个债券市场接触的一般都是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主体,而且债券的发行过程中还需要严格的审批。相当于信用风险在主体准入阶段就已经被监管层执行了一道风控。 随着注册制小公募制度开闸以后,审批制彻底退出舞台。2015年开始,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开始向规模以上企业的平均水平靠拢。从这个角度来说,2017年以来违约个债的增多并不能说明信用风险明显放大,只是债券发行主体资质下沉带来的违约率向不良率回归而已。

这一类资质下沉的主体风险较难规避,而且发行人往往没有上市,财务报表质量较差,关联交易多,大额投资、融资行为不透明,很难及时跟踪评估。那么作为一个风险防范的策略,我们只能选择目前环境下盈利和再融资能力确定性较高的个体。考虑到本轮周期中,在严格环保监控和上游成本抬升的环境下,各行业的龙头集聚效应都很明显,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中小个体大量被淘汰。那么可以通过减持非行业龙头个体的方式来减少对这一类资质下沉主体的风险暴露。

站在2017和2018的分界点上眺望,2017年是牛熊切换的过渡年,2018年是监管政策的落地年。金融体系必然开始实质性的去杠杆进程,在经济动能完全丧失之前,依然很难看到趋势性机会。但是一般来说,思路切换的过程是最痛苦的,监管政策落地之后,往往最差的时刻已经过去。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多数投资者摒弃了牛市思维,投资组合也切换到防御性策略上。2018年需要进一步调整的方面并不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中欧鼎利基金份额净值1.0223元,基金份额总额127,269,211.95份。

2. 本基金由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生效日为2017年9月18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9月18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9月18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9月18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4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及《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份额转换结果公告》,自2017年9月18日起,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并更名为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同日起,《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与此同时,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的基金资产净值143,772,483.06元,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时全部转为本基金的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9月18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9月18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9月18日(基金转型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 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

1、本报告期内,中欧基金旗下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自2017年11月20日起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2017年11月22日在指定媒体进行了信息披露。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1.4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5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0,5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5,248,041.8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30,489,818.9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