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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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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自2017年7月12日起,本基金增加B类、C类份额,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份额更名为A类份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欧滚钱宝A主要财务指标

中欧滚钱宝B主要财务指标

中欧滚钱宝C主要财务指标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自2017年7月12日起增加B类、C类份额,故无上年可比期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滚钱宝A

中欧滚钱宝B

中欧滚钱宝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自2017年7月12日起,本基金增加B份额。图示日期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注:自2017年7月13日起,本基金增加C份额。图示日期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12日,2015年度数据为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12月31日数据。

注:2017年7月12日本基金新增B类份额,2017年度数据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

注:2017年7月13日本基金新增C类份额,2017年度数据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中欧滚钱宝A

单位:人民币元

中欧滚钱宝B

单位:人民币元

中欧滚钱宝C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66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安排,自2018年1月30日起,蒋雯文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改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投资决策方面,基金经理共享研究报告、投研体系职权划分明确且互不干预、各基金持仓及交易信息等均能有效隔离;在交易执行方面,以系统控制和人工审阅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另外,中央交易室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对公平交易实施一线监控,监察稽核部也会就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定期进行公平交易的内部审计工作。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球主要经济体经历了危机以来最强劲的反弹,并体现出共振性和一致性。美国经济保持较强劲增长,私人投资提速以及贸易赤字减少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欧元区经济继续改善,失业率降至2009年来最低,并有计划逐步退出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 日本经济温和复苏,日央行四季度延续了此前的宽松货币政策。国内经济方面,受全球经济拉动和供给侧改革的影响,经济运行稳中有升,表现出较强的韧性。结构继续优化,新兴动能加快成长,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较为强劲,投资增长稳中略缓,进出口较快增长。通胀方面,全球主要经济体通胀水平有所改善,国内CPI由于食品分项和非食品分项走势分化,持续维持低位;而在供给侧改革和环保限产等政策的推动下,工业品价格上涨大幅推升PPI。

宏观政策方面,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以促进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金融强监管和金融去杠杆的主基调下,货币政策全年稳中偏紧,央行多次上调MLF,SLF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流动性始终维持在紧平衡状态。一行三会监管从严,但更加强调监管协作。从主要监管政策来看,二季度银监会出台三三四等一系列监管文件,三季度证监会出台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四季度连续出台资管管理办法和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监管政策意在打破刚兑和限制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全年,金融去杠杆的效果逐步显现,M2增速与社会融资规模余额增速上产生一定的背离,M2增速的明显放缓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债券市场运行方面,2017年债券市场收益率明显大幅上行,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平坦化。跨关键时点资金利率居高不下,收益率曲线短端受资金面的影响,长期处于高位,并且波动性加强。而经济基本面、通胀水平、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以及全球因素对收益率曲线长端的影响纵横交错。债券市场较为悲观的交投氛围使得市场呈现结构性紧张,并且随着恐慌情绪的蔓延,利率水平阶段性呈现跳跃式的快速上行。

2017年全年,货币基金以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为首位,在此基础上以提高收益为主要目标,在月末、年末和缴税、缴准等关键时间点加大配置力度,重点配置存款和存单,并在风险控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拉长剩余期限。基金在日常稳健操作,维持偏低杠杆水平,中等偏低的剩余期限。在保持收益率稳定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较高的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7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500%;B类份额自其运作日期至今净值增长率为2.029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362%;;C类份额自其运作日期至今净值增长率为1.90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32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全球经济增长的改善仍将持续,美国减税可能进一步带来刺激效应。受发达经济体经济继续改善和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维持高位的影响,全球通胀水平有望继续改观。国内经济运行方面,外需持续边际改善将继续支持出口。政府部门扩张能力的下降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增速适度放缓,居民部门扩张速度的下降可能导致地产投资有向下的压力。企业盈利的改善可能将拉动制造业投资小幅回升。国内通胀水平受全球通胀影响,和工业品价格向食品价格的传导,预计将有所抬升。政策方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未来三年三大攻坚战之一,金融强监管,金融去杠杆的政策基调短期预计将不会有所变化,货币政策预计仍然维持稳健中性的基调不变。美联储加息等外生性货币政策可能会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进而对国内收益率曲线尤其是短端产生影响。债券市场方面,资管新规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调整时的冲击效应和潜在的通胀压力,或将制约债券收益率的下行空间。货币基金投资将以稳健操作为主,规避信用风险,严格遵守流动性新规,把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放在首位,并同时把握阶段性提升收益的关键时点。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报告期内本基金向A类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199,378,405.39元,向B类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12,262,151.81元,向C类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2,699,631.96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214,340,189.16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中欧滚钱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140,380,768.1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4,163,871,065.07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860,816,110.76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115,693,592.3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76号《关于准予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0,000,000.00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06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募集期间未产生利息。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征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7月12日起增加本基金的场外B类、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基金根据销售渠道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1、本报告期内,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基金")2017年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7]1253号),公司股东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转让给窦玉明、于洁、赵国英、卢纯青、方伊、关子阳、卞玺云、魏博、郑苏丹、曲径、黎忆海等11人,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7%股权转让给周玉雄、卢纯青等2人。此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188,000,000元。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2017年8月8日在指定媒介进行了信息披露,变更后的公司股权结构详见2017年8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报告期内,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自2017年11月20日起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2017年11月22日在指定媒体进行了信息披露。

3、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无。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8.1.4 债券交易

无。

7.4.8.1.5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0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将资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欧滚钱宝A

份额单位:份

注:

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2、基金管理人于报告期内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申购、赎回本基金,适用费率严格遵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中欧滚钱宝A

中欧滚钱宝C

注:

1、本报告期末钱滚滚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的实际占比为0.0003%,上述展示系四舍五入的结果。

2、自然人股东于报告期内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适用费率严格遵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78,199,532.7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305,369,476.24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076,975,633.76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81,096,889.42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末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期初余额为人民币181,096,889.42元,本期减少人民币181,096,889.42元。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较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滚钱宝C的机构客户持有份额实际占比为0.0002%,上表展示系四舍五入的结果。

9.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9.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30日发布公告,顾伟先生自2017年3月30日起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上海证监局报告。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改聘了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年度应支付给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20,000.00元人民币。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不存在超过0.5%的情况。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