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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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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36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循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循环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等,理财产品应当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得进行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及股票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单份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决策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各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3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37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需求,节约申请银行授信公司审批成本,缩短银行授信审批时间,便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根据公司经营目标测算,2018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潍坊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银行与各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一般为信用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互为担保方式。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等综合授信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此次授信及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3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名称: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

● 新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名称: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9,343.47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9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7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081,259.3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号验资报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变更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4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8,000 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13,300.81 万元)调整为“山东海利尔 2000 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新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18,200.00 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因新项目正在筹备过程中,尚无资金支出。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800.0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0日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SD030014号《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10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11月3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 7,324,130.25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23,000,000.00 元。

(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

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12,86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2,86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水溶性肥料产品的生产。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800.0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0日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SD030014号《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3月30日,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00.00万元。

现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规划以及当前公司肥料市场业务表现不佳等方面的考虑,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融资成本,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9,343.47万元)调整用于“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原因

1、2017年度,公司肥料业务板块销售队伍相对不成熟,市场开拓缓慢。报告期内,公司肥料业务共计实现销售收入1,931.23万元,现有条件能基本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虽基建已完成,但基于上述情况,决定暂停该项目的后期投入,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随着农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国家对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新旧动能转换等政策的出台,农化企业的研发实力越来越重要。未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将越来越突出。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址后,建设规模扩大,未来大量人才的引进、先进设备的投入等均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将会有效缓解工程项目、设备投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并进而帮助公司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研发综合实力和后续业务承接能力。

3、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变更,是公司出于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的考虑,是积极应对行业发展变化而做出的,计划科学调整资金用途匹配整体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整体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内部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其他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39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

2018年3月30日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9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7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081,259.3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17年3月27日,经海利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31.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置换3800万元;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由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216号变更为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西北1000米处。

2017年4月18日,经海利尔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年产8,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变更为山东海利尔2000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 年 3 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以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利尔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海利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40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 3 月30日,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坏账核销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长期无法收回的三笔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2,436,812.01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2,436,812.01元。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2,436,812.0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436,812.01元。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同时继续追究法律责任。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 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41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9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7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081,259.35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还包括上市发行费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的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8月,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在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800.0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0日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SD030014号《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10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11月3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 7,324,130.25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23,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8,000 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13,300.81 万元)调整为“山东海利尔 2000 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新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18,200.00 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因新项目正在筹备过程中,尚无资金支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月 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12月

编制单位: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42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216号公司五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7日9:00-11:30和14:00-16:0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 216 号海利尔药业集团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66109;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汤安荣、迟明明

3、联系电话: 0532-58659169,传真:0532-58659169,邮箱:hailir@hailir.cn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43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本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项目涉及产品品种、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等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协议书中所述的项目尚未进行备案、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实质性投资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预计该项目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3月30日,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河管委会”)签署了关于新河绿色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在平度市新河产业园投资20亿元人民币建设环境友好型制剂等生产项目。

二、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投资项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总用地500亩,主要建设环境友好型制剂等生产项目。

(二)土地使用的有关约定

根据公司提出的投资项目用地需求,新河管委会同意在辖区内为投资项目提供用地500亩。

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要求,该宗土地以建设工业厂房为主,建设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系数≥35%,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7%,绿地率≤15%。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新河管委会责任和义务

1、新河管委会将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确保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运营。

2、在投资项目设立过程中,协助公司办理领取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手续。

3、在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时,协助公司办理用水、用电等手续,确保公司顺利进行厂房等设施建设。

4、调度教育、劳动及人事等资源,协助投资项目搞好人力资源培训,提供用工服务。

5、协助投资项目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企业创造安全社会环境。

(2)公司责任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企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关于劳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规定,合法经营。

3、投资项目的厂区规划、厂房及其它建筑的设计应符合新河管委会区域总体规划设计要求,单体设计方案应报新河管委会审查同意。

4、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主要指标执行如下标准:COD≤850mg/L,BOD5≤300mg/L,悬浮物(SS)≤400mg/L,PH值6~9,氨氮≤50mg/L,总磷含量≤10mg/L,溶解性固体≤2000mg/L。

无机高含盐废水排放须满足《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排放浓度要求,且废水中无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中氨氮、铁、锰等污染物排放。

其它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确保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

三、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开拓产生了良好的效益,但随着国内国际市场进一步开拓、产品研发的储备项目逐步落地,公司急需新建生产用地和不断扩大产能储备以满足国际、国内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在平度投资建设新河生产基地,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降低产品的生产和运输成本,继续增强客户粘性,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1、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项目涉及产品品种、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等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中所述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估等一系列前置审批程序,以及受政府供地等因素约束,项目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实质性投资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4、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实质性投资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6、公司预计该项目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7-044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