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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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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四、授权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可以在预计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三类预计担保额度不再相互调剂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担保情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确定,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担保贷款用于项目收购、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预计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57,45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2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2,85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8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41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需要,推动参股公司业务开展及经济效益提升,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6.50亿元担保;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71亿元财务资助。

2、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1、根据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2、根据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需要,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四、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参股公司签署具体的担保及财务资助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与参股公司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地块的开发进程,推动参股公司业务开展及经济效益提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后及时密切关注对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等情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有利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后及时密切关注对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等情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57,45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2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2,85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8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42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之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观岭”)、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观岭”)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向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2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153,008.02万元,担保余额为219,932.02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观岭”)、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观岭”)于2017年4月19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将于2018年5月2日到期,经各方协商,拟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2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153,008.02万元,担保余额为219,932.02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

二、关联方介绍

(一)蓝光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抚琴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杨铿,持有蓝光集团95.04%的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蓝光集团母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51,172.40万元,总负债417,687.43万元,净资产33,484.97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2,920.61万元,净利润-7,598.6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公司1,144,387,8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53.62%,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泰瑞观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

法定代表人:王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962.0729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泰瑞观岭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11,986.65万元,总负债120,495.70万元,净资产91,490.95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泰瑞观岭75.31%股权,系泰瑞观岭的控股股东,泰瑞观岭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锦诚观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观岭大道1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64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锦诚观岭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92,317.77万元,总负债20,431.21万元,净资产71,886.56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1,252.02万元,净利润-2,535.4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泰瑞观岭75.31%股权,泰瑞观岭持有锦诚观岭100%股权,锦诚观岭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签署的本协议,依据了市场化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关联借款及担保定价标准不得超越市场水平。在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本合同有效期内: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应乙方申请,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乙方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不得低于甲方自身的融资成本,如果乙方的同类型同期借款利息低于甲方的融资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提供的借款。

2、甲方同意,应乙方书面申请,可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乙方同意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 %的费率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3、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4、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三)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关联董事杨铿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巧龙先生、王万峰、吕正刚先生、任东川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实际表决监事2人,关联监事王小英女士回避了表决。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融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43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49.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22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5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以2015年12月25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4元/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1月20日,首次授予的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6、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6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价格调整为7.32元/股;公司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价格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7、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7.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元/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16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1月4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公司下属蓝光生命科技集团副董事长孙启明162.3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3元/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6年12月22日,预留授予的162.3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10、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满足解锁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比例40%,可解锁股份6,614,92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93名,董事会已同意回购2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实施解锁的激励对象162名,剩余2名激励对象已申请离职,目前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本次不实施解锁。待其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事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6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2、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7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22元/股;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83元/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207.7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36万股,回购价格为7.2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2.38万股,回购价格为3.83元/股。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价格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截止目前,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13、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9.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22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的规定,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9.1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2%,回购价格为7.22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354.79万元。

本次回购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9.14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9.14万股。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的事项后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并在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49.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蓝光发展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但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44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7.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36万股,回购价格为7.2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2.38万股,回购价格为3.83元/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12月30日披露的2017-174、175、177、183号临时公告。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9.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2元/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8-043号临时公告。

由于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减少2,568,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2、邮编:611731

3、联系人:胡影、许丽

4、联系电话:028-87826466

5、传真:028-87826466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45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至2018年4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杨铿先生、张巧龙先生、欧俊明先生、魏开忠先生、王万峰先生、李高飞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王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王晶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其中《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议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至2018年4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雷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雷鹏先生将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附1: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铿先生,现年57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长江商学院。历任成都工程机械集团上游机械厂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成都工程机械集团技术开发部主任,成都兰光汽配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委,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成都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巧龙先生,现年42岁,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曾就职于广元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四川省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川鼎鑫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起历任重庆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区域兼昆明区域董事长,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公司总裁。

欧俊明先生,现年49岁,审计师、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国际内部审计师。曾任广东省审计厅直属分局科员、外资审计处科员,广东省华粤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三部经理,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室副总经理,越秀集团审计室总经理,越投城建财务部总经理,越秀集团、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越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越秀集团、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审计部、管理部、信息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金融金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兼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魏开忠先生,现年48岁,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冶金管理干部学院经济信息与计算机运用专业。曾任四川长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交响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入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历任经营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王万峰先生,现年41岁,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专业EMBA在读。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任团委书记、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任正处级干部;成都农商银行任副行长。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公司常务副总裁。

李高飞先生,现年47岁,工商管理研修生,劳动经济师。历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唐小飞先生,现年44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专业,著名城市品牌战略专家、营销专家,国家级教学团队核心成员。 2010年度获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012年度获刘诗白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任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品牌战略学会秘书长兼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成都市政府品牌战略专家顾问,成都市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家,央视微电影青春频道执行总监,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逯东先生,现年3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晶先生,现年37岁,法学博士,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历史学学士学位及法学博士学位,并于2007年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执照。在耶鲁大学时期曾获得Sterling学者荣誉,在哈佛法学院深造期间荣获公益项目奖学金。曾在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办公室实习,后在美国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纽约及北京办公室担任律师。曾参与的项目获得由专业权威杂志《CHINA BUSINESS LAW》评选的2012年度最佳并购奖及最佳海外上市奖。现任佳辰资本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

王小英女士,现年45岁,西南财经大学EMBA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四川乐山东风电机厂,2001年10月入职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总监、总经理。现任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常珩女士,现年37岁,本科学历,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会计系。曾就职于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法务中心总经理、预算成本中心总经理。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

职工代表监事:

雷鹏先生,现年37岁,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4年1月起历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公司高级法务经理、审计法务中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兼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审计法务中心法律事务部主任。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2018-046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8年3月31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至议案9、议案11、议案13至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杨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47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详见2018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2017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张巧龙先生、首席财务官欧俊明先生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高飞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魏祯 戴逢梁

联系电话:028-87826466

电子信箱:ir@brc.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48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892 号文核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三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1年末及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100元/张,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8年3月29日结束,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12.5亿元,其中品种一全额回拨至品种二及品种三;品种二发行规模7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7.5%;品种三发行规模5.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7.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