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云鹏因公不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刘福海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谭启平、彭世尼因公不能出席会议,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魏晓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三、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2018年度商业计划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关于2017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13,130,877.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4,756,269.47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02,28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5,607,146.6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313,087.72元,2017年末可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04,294,058.96元。2017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607,884,238.70元。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结合2018年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情况,本年度拟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1.3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02,280,000.00元。
九、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关于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关于2018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划向社会捐赠200万元人民币。
十二、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十四、关于受让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刘福海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意向受让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13%的股权,在交易价格、转让协议等内容确定后,公司再依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的规定,提交相关会议批准并披露本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刘福海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刘福海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十七、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八、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情况及公司2018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九、关于修订《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十、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刘福海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二十一、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朱锂坤、黄涌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二十二、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18)。
以上第一、第二、第四、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17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2018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受让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情况及公司2018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监事会2018年度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18年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3959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1.05%,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云鹏、刘福海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重庆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向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层气事项,该关联交易行为属于消除同业竞争后产生的必要的交易事项,煤层气本身也是对公司气源的一种补充,关联交易定价按照联动机制确定交易价格,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3. 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5584万元。2017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016万元,与预计相比减少1568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关联方重庆巨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工程施工劳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3959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1.05%,比2017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减少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备注:
1.重庆能源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使用天然气作为工业燃料,仅有单位食堂、宾馆等日常用气,作为普通用户,均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制定的商业、集体类用气销售价格定期结算气款,交易价格公允,未列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2.公司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服务业务另行单独签协议约定,未列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田坝2村18栋
法定代表人:李庆中
注册资本:52384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瓦斯气供应、普通机械产品制造、转供电、五金商贸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327489万元、净资产为19520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965万元、净利润为60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人民村1号
法定代表人:杨祖洪
注册资本:205356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主营业务:煤炭采集、煤炭销售和物资销售
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569462万元、19563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35390万元、39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盛区清溪桥
法定代表人:谢亚明
注册资本:3093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煤炭销售,汽车货运,自备铁路运费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295397万元、24934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85210万元、-72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重庆市骏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32号
法定代表人:刘锋
注册资本: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中介、销售、燃气具、建筑建材、装饰材料、普通机械、家用电器、机电设备。
2017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164万元、31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521万元、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 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法定代表人:潘恒
注册资本:1230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石灰石粉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露天开采;普货运输;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
2017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21570万元、1581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7685万元、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确认)。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现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采购煤层气事项,该关联交易行为属于消除同业竞争后产生的必要的交易事项,煤层气本身也是对公司气源的一种补充,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同时考虑到渝能公司经营实际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联动定价机制方案,综合考虑天然气门站价、瓦斯气管输率、瓦斯甲烷含量基准浓度、居民和非居民结构比等因素制定的联动价格,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与重庆能源其他下属企业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小,该类交易价格系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7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05%,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18年与华润燃气投资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235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62%,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投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朱锂坤、黄涌生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华润燃气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华润郑州工程和成都华润工程发生的工程施工业务,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开招标所导致的关联交易,该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2. 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2815万元。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华润燃气投资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556万元,与预计相比减少125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接受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比原预计减少10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235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62%。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工程施工等业务往来,由于上述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同为华润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公司与上述公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西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方永干
注册资本:944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施工;地籍测绘;工程测量。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53034万元、1854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87133万元、38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接受华润郑州工程和成都华润工程提供的工程施工劳务系通过招标确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华润燃气投资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7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62%,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7 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该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7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调整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2017年度调整到“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为12,728,495.01元;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2016年度调整到“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为6,210,099.20元。
2.根据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将2017年度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10,150,736.87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列报。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在利润表中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2017年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1,383,595.54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6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2亿元的存款服务、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有效期满,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并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将每年自动延期一年。《金融服务协议》签订后,双方履约情况良好,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财务公司拟将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其中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0亿元,占比85%;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占比10%;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50亿元,占比5%。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冯跃,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2号1楼。
财务公司于2014年4月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筹建。财务公司在2014年11月19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3H250000001),在2014年11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500905007478015),因三证合一于2016年3月3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第一次变更,后因经营范围的变化,于2016年12月2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第二次变更,现公司注册号为91500000320444743N,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2.20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6.32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15亿元,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41.61亿元,吸收存款59.11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净收入1.79亿元,实现净利润1.24亿元。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 风险加权资产=22.12%
资本充足率为22.12%〉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
期末无拆入资金。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
期末无短期证券投资业务余额。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56.83%
担保余额未超过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长期证券投资比率=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
尚未开展长期证券投资业务。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24%,低于2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继续执行2017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票据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
(二)交易金额
1.办理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
2.办理贷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8亿元。
(三)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三、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关于能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XYZH/2018CQA20089),认为“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且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8日修订)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六、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处置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七、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关联董事李云鹏、刘福海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拟对已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自动延期一年,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制定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审计费为15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120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38万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17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9日
至2018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刊登在本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18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18年5月7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李金艳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股东建议函》相关建议,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单独计票和征集投票权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明确。该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六章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订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理由:根据投服中心《股东建议函》相关建议,对单独计票、征集投票权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明确。
本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