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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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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8版)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8-0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7年度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公司向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度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与唐港实业就本次交易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关于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约定,减值测试资产为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8.58%的股权、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及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值测试补偿期限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在减值测试补偿期限内,公司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减值测试资产截至上一年度末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对减值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已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减值测试资产截至2017年末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300号)。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编制了《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7年度减值测试报告》,经过减值测试,公司认为减值测试资产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减值。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该减值测试报告并出具《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7年度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XYZH/2018BJA90257号)。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1,218.57万元,同比增长16.61%;营业总成本610,852.78 万元,同比增长22.09%;利润总额183,395.64万元,同比增长11.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34.00万元,同比增长11.33%。

2017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3,340,040.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1,860,825.9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4,186,082.59元,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1,207,674,743.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39,381,802.67元,扣除2017年实施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455,840,662.6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91,215,883.41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具有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三港池北岸线改造、23#-25#多用途泊位建设、煤炭储运堆场建设等方面资本性支出较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研究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58,406,6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即每股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672,530.08元;同时,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共计派送股票股利1,367,521,988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5,925,928,61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2,959,021,365.33元结转下一年度。

(2)董事会关于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港口综合运输业务,属于交通运输仓储行业,该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回报期较长。

2017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2.19亿吨,同比增长6.7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12亿元,同比增长16.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34.00万元,同比增长11.33%。公司目前处于成长转型发展期,基于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需加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港口基础设施投资。这些基础设施投资预计预计能够达到港口行业基准收益,具体项目如下: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京唐港区四港池北岸紧邻已建的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投资建设煤炭储运堆场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7,943.2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初设批复,2018年需要资金投入。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京唐港区四港池建设新的通用散货泊位,估算总投资为172,888.0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四港池通散泊位工程前期工作审核意见的复函》,公司正在推进该项目。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23#-25#多用途泊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收购23#-25#多用途泊位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24,431.07万元,其中3659.41万元前期建设投入已经完成,拟继续投资120771.66万元,用于支付新征土地出让金以及补充勘察、施工、监理等相关费用。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研究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364,672,530.08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63,340,040.81元的 24.92%。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 2018 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助于促进公司转型升级、提高盈利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7年度经营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对2018年度的市场预测分析,综合考虑公司投资、融资等经营与发展目标,公司2018年主要经营指标为:预计全年货物吞吐量完成2.1亿吨,集装箱完成240万TEU,实现营业收入75亿元,经营效益保持相对稳定。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预留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计划债务融资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具体包括:

1、公司本部预留固定资产项目借款10亿元(借款期限不超10年),用于支付唐山港京唐港区23号至25号多用途泊位工程、三港池通用泊位一期改造、煤炭储运堆场等工程建设。

预留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周转之不足。

2、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预留投资项目及固定资产并购融资额度10亿元(借款期限不超10年),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内部借款、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等。

3、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唐山市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为做大做强综合物流业务,进一步开展贸易、物流综合服务及其延伸业务,完善综合物流增值服务功能,为确保上述业务的资金需求,拟预留融资额度1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内部借款、集团授信授权子公司使用、货权质押或债项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开具信用证、流动资金借款等。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宣国宝先生、孟玉梅女士、李建振先生、李立东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自2007年起承担公司的注册资本验资、公司首发上市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以及年度审计业务,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尽职尽责,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由于2017年度公司审计范围增加了集装箱板块,确认应支付信永中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预计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此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实现存量资金的管理增值,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置集装箱岸桥与轨道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分批次购置9台岸桥和6台轨道吊,实现与23#-25#泊位建设相匹配,并优化26#-27#泊位设备的运营使用,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投资金额约为5.85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设备选购事宜,并在设备购置完成后,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与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署设备使用协议,保障公司的投资收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铁路资产并增资至唐山港集团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所属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铁路专用线(以下简称“液化铁路资产”),并以股东资产增资形式注入全资子公司唐山港集团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由其经营管理。液化铁路资产账面原值为124,888,301.4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净值为117,362,147.29元。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液化铁路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34,285,300元。具体收购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并经唐山市国资委备案后确定。公司本次收购及增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和经营需求,有助于实现铁路资源统筹管理。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唐港区铁路专用线(货18线)改造工程的议案》

为了配合港区功能的调整优化,以较小的基建投资满足京唐港区的集装箱装卸及铁路运输需求,提高集装箱作业效率,结合公司既有装卸线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京唐港区铁路专用线既有货18线进行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5,619万元。既有货18线从京唐港站分区车场引出,装卸线垂直于三港池岸线,布置于三港池北岸。本次改造将货18线的功能由原主要散杂货装卸线改造成为采用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进行装卸的专业化集装箱装卸线,并根据码头堆场总体规划调整货18线的位置。

本次改造工程充分利用了既有资源,用较少的投入实现较大的功效,能够有效改善京唐港区铁路集装箱运输的集疏运条件,大幅提高集装箱作业效率,进一步促进集装箱水铁联运的发展。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5月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宣国宝先生、米献炜先生、杨军女士、张小强先生、孟玉梅女士、金东光先生、李建振先生、单利霞女士、李顺平先生、李立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荣朝和先生、於向平先生、权忠光先生、郭萍女士、李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15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8日。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宣国宝,男,1972年4月生,籍贯河北丰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米献炜,男,1965年11月生,籍贯河北宁晋,博士,中共党员。历任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河北建投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 军,女,1964年7月生,研究生。历任北控置业公司规划拓展部总经理,北控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京泰集团办公室主任(北京)。现任京泰集团工会主席。

张小强,男,1972年3月生,籍贯河北遵化,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孟玉梅,女,1965年12月生,籍贯河北唐山,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金东光,男,1962年6月生,籍贯河北乐亭,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振,男,1968年5月生,籍贯河北行唐,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京唐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单利霞,女,1967年4月生,籍贯河北乐亭,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顺平,男,1972年4月生,籍贯河北滦南,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质部部长、第一港埠生产作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立东,男,1967年3月生,籍贯河北丰南,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荣朝和,男,1953年7月出生,籍贯江苏无锡,博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委地理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於向平,男,1956年3月出生,硕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大连华阳密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权忠光,男,1964年7月生,博士,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郭 萍,女,1968年6月生,博士。现任大连海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冬梅,女,1972年11月生,籍贯黑龙江虎林,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8-00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睦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人,实际出席监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内容不会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8年5月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12名监事组成,拟推选张志辉先生、肖湘女士、李峰先生、王小能先生、高海英女士、李瑞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辉,男,1973年7月生,籍贯河北乐亭,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肖 湘,女,1973年6月生,籍贯湖南湘潭,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河北建投电力燃料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 峰,男,1976年2月生,籍贯河北石家庄,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港务分公司经理。现任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王小能,男,1971年2月生,籍贯甘肃,硕士。历任京泰集团投资发展部高级业务主管、高级经理,现任京泰集团资产运营部高级业务主管、高级经理。

高海英,女,1968年2月生,籍贯河北,硕士。历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现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李瑞奇,男,1983年8月生,籍贯山西大同,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

以上监事候选人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8-00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场地租赁、仓储、港杂费、技术服务、加油加水等,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17年10月31日,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港集装箱”)完成工商变更,其控股股东由本公司母公司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二级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45号公告。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合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29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二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宣国宝先生、孟玉梅女士、李建振先生、李立东先生四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注册资本:857,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盛街(5号路)北(国投京唐港大厦)

注册资本:96,558.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装卸及辅助作业服务(人力);机械电气设备维修;技术及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唐山中远海运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海滨路9号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场)经营;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食品、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服务;集装箱仓储、集装箱修洗;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及船舶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及以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西港区内

注册资本:3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钢材、石材、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贸易咨询服务;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除外);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人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唐山华兴海运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办公楼(港盛街与海平路夹角西北侧)

注册资本:3706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曹妃甸区唐海镇垦丰大街23号

注册资本:23422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及铁路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唐山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59号金港大厦15、16层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船舶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代理报关报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唐山浩淼水务有限公司

住所:乐亭县临港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6233.44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供水服务,生活供水服务;供水设备安装、维修、销售,给排水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唐山湾炼焦煤储配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港荣街北海平路东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仓储;煤炭批发;普通货运;国内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焦炭、钢材、铁矿石、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稀有金属)、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建材(原木、木材、石灰除外)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唐港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55%的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国投京唐港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共同联营公司,公司持有其12%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中远集装箱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储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32.25%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华兴海运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唐港铁路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18.58%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中外运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唐山浩淼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唐山湾炼焦煤是本公司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煤炭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19%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场地租赁、仓储、港杂费、技术服务、加油加水等事项。

2、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3、公司与国投京唐港于2010年9月达成一致,签订调度服务合同,国投京唐港每年度根据具体业务量向本公司支付调度服务费。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京唐港2010年3月签订《T接高压送电线路租用协议》,协议约定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从国投京唐港现有110KV线路T接电源,租期15年,合计支付租金2354万元,分期支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远集装箱、北储公司由于货物堆存等业务需要,产生了支付堆场仓储费用和收取场地租赁费的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与控股股东唐港实业及其他控制与非控制方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短期使用的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补充,其他还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监理咨询等。上述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辅助和补充,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8-00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注入标的资产

2017年度减值测试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实业”)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约定,减值测试资产为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8.58%的股权、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10%的股权及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值测试补偿期限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在减值测试补偿期限内,公司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减值测试资产截至上一年度末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对减值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已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减值测试资产截至2017年末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300号)。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编制了《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7年度减值测试报告》。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该减值测试报告并出具《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7年度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XYZH/2018BJA90257号)。根据以上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重组注入减值测试资产扣除利润分配对资产评估的影响后价值为260,730.80万元,重组时减值测试资产作价214,638.92万元,未发生减值。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减值测试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备查文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7年度减值测试报告》;

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注入标的资产2017年度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减值测试报告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8-00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列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2017年10月31日,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港集装箱”)完成工商变更,其控股股东由本公司母公司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45号公告。由于公司与唐山港集装箱在合并前后均受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公司对唐山港集装箱的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列报2016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唐山港集装箱存在的“持有待售资产” 100,839,286.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