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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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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6版)

5、资金投向:

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票据(AB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资产支持证券、金融机构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以及其他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如债权资产、收益权资产、票据资产等的产品作为投资标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

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其为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保本型或者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订了《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资金投向的确定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明确内部审批程序

投资理财事项具体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根据市场行情,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集安排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中心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加强市场的分析和调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为不超过180亿元(含),该理财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8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获得授权,负责对本次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审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0亿元(含)进行投资理财,加强短期现金管理。本次投资理财额度是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具体实施时,公司将结合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规划,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以及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事项。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同时投资标的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加强安全性管理,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18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审议,就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8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03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开展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并取得较好的财务收益,公司将持续通过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530.9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5月2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5月21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573号验资报告。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2016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汉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玄武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十三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就募集资金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公司资本金项目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实施增资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项管理。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贷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保理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央路支行。苏宁小贷公司和苏宁保理公司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

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此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苏宁易付宝公司在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645,415.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620,740.82万元,利息收入24,674.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截至2018年2月28日,子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26,157.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2,684.04万元,利息收入3,473.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含)。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768,53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08,505.75万元,利息收入60,024.25万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2月28日,子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19,51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9,226.16万元,利息收入283.84万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后)少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鉴于此,公司按前述原则对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324,209.60万元。

注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用于收购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购置店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5,849.00万元投入“收购天天快递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7-004、2017-008号公告。

3、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物流平台建设项目、苏宁易购云店发展项目、IT项目等实施完成均需要一段时间,资金将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事项概况

1、理财目的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将随着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使用,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使用情况,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将计划通过购买期限灵活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

2、资金投向

为有效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于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不涉及任何风险投资品种。

3、理财额度

在满足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最近十二个月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预计将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20亿元(含)。

4、授权实施期限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该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1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子公司在其开展募集资金理财业务,其他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具体理财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及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定期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5)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理财具体情况。

五、审批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15.20%,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办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特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理财额度、资金投向内容等了解,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议案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苏宁易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苏宁易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3、苏宁易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易购 编号:2018-03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风险投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亿元(含)进行风险投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渠道不断丰富企业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亿元(含)进行适度风险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

3、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资金投向包括:

(1)境内外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2)境内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包括债券基金(含封闭式债券基金、分级型债券基金等)、混合型基金、股票基金(含指数型基金、封闭式股票基金、分级型股票基金)、保本型基金等;

(3)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

(4)境内外信托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股票收益权、票据资产等投资;

(5)委托理财:公司将财产权委托给境内外合资格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受托人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股票等高流动性资产,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的行为。

二、风险投资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披露,有效提高投资风险防控水平。

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根据项目或产品的特点,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具备可行性的,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务责任等,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委托理财业务中,资金管理中心将派专人负责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资金,避免或者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情况知悉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所进行风险投资将在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主业发展,由于零售行业特点,受节假日、季节等因素的影响,销售回笼资金呈现阶段性波动的特点。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开展风险投资,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对拟开展的风险投资,做如下承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公司具备专业的投资理财经验,具备较强的产品筛选及风险控制能力,且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有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拟开展的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完全使用自有资金;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

(2)公司已经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

(3)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03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日。

(2)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6、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的议案》

1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议案8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3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总部办公楼14F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传真号码:025-84418888-2-888480;

邮箱地址:stock@cn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苏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①议案设置

②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888122。

联系人:陈玲玲、马文秀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03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公司2018-015、2018-017、2018-021号公告),并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司2018-022号公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0,663,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8,161.11万元(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