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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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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8-015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08499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中的化工新材料子行业,属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PP)、改性ABS材料、改性聚碳酸脂合金材料(改性PC合金)、改性尼龙材料(改性PA)、液晶高分子材料(TLCP)、特种材料等高性能复合材料。公司改性复合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材料领域,特种工程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航天军工等领域。

在汽车材料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作为原材料,用以加工生产汽车用复合材料部件,最终安装应用于汽车内外部各相关系统。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向整车制造商和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改性材料的解决方案和材料产品。整车厂在新车型开发阶段,公司首先根据整车厂客户的材料性能或/和功能指标等要求,对材料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成功开发材料产品后提交整车厂进行验证测试并取得整车厂的材料认证;整车厂在车型量产阶段,由其零部件制造商根据整车厂材料目录或项目清单,向本公司提出材料采购需求;本公司依零部件制造商的需求,向全球石化厂商采购化工材料,进行组织材料加工生产,销售给零部件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用本公司材料制作成各种零部件再销售给整车企业;公司为整车厂从车型开发阶段到量产阶段全流程提供全面的相关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与服务。

报告期,公司在汽车材料高端化、绿色化、全球化的开发与应用上持续发力。公司针对市场需求成功开发并推出了一系列先进技术与产品:包括低气味低散发技术,低密度PP和用于薄壁化注塑的PP、发泡PP、吹塑级及软触感级PP等材料,并获得客户广泛认可,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汽车改性材料领域的领先优势。报告期,公司在全球化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北美工厂的材料获得了BMW(宝马)的认可,获得了下一代宝马全新3系中国和北美的项目。公司同时还在德国成功设立全资子公司PRET Europe GmbH。通过搭建海外业务平台,提升公司对全球化客户的服务效率,形成对汽车等行业重要客户的全球协同服务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欧洲各国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和资源等优势,提高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为进一步拓展全球业务奠定基础。

报告期,公司将特种工程材料业务树立为重点发展方向,积极开发特种工程材料技术与产品,扩展相关特种工程材料在汽车、通讯电子、航空航天、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应用。公司重点开拓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与国内主流动力电池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满足动力电池的轻量化、阻燃等特殊安全要求共同研发了十几种部件的特种工程塑料。公司液晶高分子材料(TLCP)技术已获得PCT专利,打破国外跨国化工巨头的垄断,并建立了TLCP材料从小分子原材料的聚合到聚合物复合改性的全套工艺流程体系。报告期内,基于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液晶高分子材料技术,公司持续加大对液晶高分子材料的开发与推广,成功开发了一系列高强度、高耐热、耐腐蚀等高性能TLCP材料,并逐步在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开始批量应用。

现阶段,中国化工新材料行业正在由原先的模仿创新阶段向自主研发创新和规模化应用阶段发展,行业竞争由原先的国际企业垄断转向国内优势企业与跨国公司同台竞技格局,行业整合逐步深化,行业集中度正稳步提高。改性塑料材料在汽车行业的应用属于改性塑料行业的高端市场,汽车用改性塑料材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会受到国家经济景气度和汽车生产及消费量变化的影响,与经济周期呈现一定的关联性。新能源、汽车电子集成和汽车材料轻量化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三大趋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2017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中指出,汽车轻量化是汽车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之一。在汽车轻量化的技术中,通过应用高级材料来达到强度和轻度的双重要求是最为普遍的方式,利用工程塑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来代替铁质配件减轻车身重量。随着中国汽车产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领域的不断进步,用于车身的工程塑料和其他复合材料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为国内相关优势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开发、替代进口,以及新能源、新材料轻量化等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新材料产业是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已将新材料产业列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化工新材料是新材料产业的重要分支之一。根据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方针指引,公司将继续在军工新材料与民用新材料融合发展道路上前进。公司始终将“全球化优秀新材料公司”为愿景,铭记“聚焦材料科技,创新绿色未来”的历史使命,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领先品牌,创造价值成就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全球经济延续复苏态势,经济持续扩张,通胀总体温和。美国经济复苏态势强劲,欧元区经济继续改善,英国经济总体稳定,通胀压力加大,日本经济温和复苏。新兴市场经济体总体增长较快,但仍面临调整与转型压力。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报告期,受购置税优惠幅度减小的影响,提前在2016年透支的车市,在2017年增速明显减缓。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2901.5万辆和2887.9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2%和3%。虽然从全年汽车产业情况看,产销增速低于2016年,但行业整体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呈现平稳增长态势。2017年美国汽车销量同比下滑1.8%至1724.6万辆,结束了连续7年的增长,通用、丰田、FCA、日产和本田等在美国市场的销量均出现下滑,只有福特呈现上涨。

报告期,由于供给侧改革进程加速及严格的环保核查制度,国内化工产品价格迅猛上涨并一直处于高位。部分技术落后、环评不达标的化工产能陆续退出市场,对化工产品市场的供需平衡造成一定冲击。其次,2017年受美国飓风强力来袭的影响,美国全部化工巨头停产,致使进口的化工产品成本大幅增加,市场价格上涨。原油方面,年初国际原油市场受供需以及OPEC限产影响,价格有所反弹。同时受美元指数加息落地后调整影响以及中东局势不稳定,油价从低位开始一路看涨,一度突破60美元/桶。综上所述,2017年化工产品市场价格较2016年大幅上涨。

报告期,在汽车行业整体涨幅趋缓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公司全球实现营收33.97亿元,同比增长7.59%;公司中国区实现营业收入27.81亿元,同比增长12.13%。公司聚焦领先技术与客户服务,推行VCS客户价值创造销售模式,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加强与福特、通用、宝马、奔驰各大整车厂的紧密合作,加快材料认证进程,积极参与自主品牌车型的材料同步开发,成为国内自主品牌客户的重要材料供应商。

报告期,受上游化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74亿元,同比下降37.31%。虽然上游原材料价格涨幅剧增,但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由于行业属性,价格波动向下游传递具有延迟性,导致公司平均毛利率为18.14%,较去年同期减少8.19个百分点。

公司为客户提供“PRET高性能复合材料 + Wellman Ecolon绿色环保材料”的“双品牌、双引擎”的材料解决方案,紧跟汽车行业发展趋势,牢牢抓住汽车行业“节能、环保”两大主线,致力于轻量化、低气味、低VOC材料的深度开发与持续提升。公司主要客户包括BMW(宝马)、Daimler Benz(奔驰)、OPEL(欧宝)等欧系车企;GM(通用)、Ford(福特)和Chrysler(克莱斯勒)等北美三大车企;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华晨宝马等合资车企;上海汽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比亚迪、奇瑞汽车等自主品牌车企。报告期内,公司新增7款材料获得Daimler Benz认证,累计共11款材料进入全球采购清单;普利特新增10款材料获得BMW认证,累计有17款材料进入BMW的GS93016宝马集团标准材料平台;2017年新增福特汽车材料认可11项,累计共77款材料通过认证进入福特全球采购清单。

报告期,公司在制造管理方面紧紧围绕增效降本和抓执行力两方面开展工作。各个工厂进行精细化管理,采取WIG模式关注重点指标、制定引领性指标,每周进行问责、回顾、清楚障碍和重新计划。整个集团合格率达到99.8%,交付及时率99.0%。报告期,公司注重节能管理改进,逐步淘汰了部分节能效果不好的电机;对VOC设备设计规划和安装了余热回收装置和蒸汽换热装置,降低了能耗,降低了成本,为社会和企业创造了价值。

报告期,公司嘉兴工厂二期“年产十五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各项工程建设依计划顺利进展,首批生产线已于2017年11月顺利试生产,预计2018年中期项目全部达产。嘉兴二期工程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生产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彻底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问题。

报告期内,在汽车环保材料方面,公司特别重视绿色环保新材料,通过不断地探索创新和努力,公司成功开发了绿色生物质填充改性材料,应用于汽车内饰零部件,有利于零部件的气味和VOC明显降低。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发免喷涂材料、高亮黑等特殊外观材料的相关技术和产品,这类材料可以替代喷漆或电镀材料,减少喷漆工艺,不仅没有喷漆、电镀工艺带来的污染,还降低了客户的综合成本,公司大力推广相关产品在汽车、家用电器、日化品、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应用。公司在免喷涂材料如仿金属质感PP、ABS、PC/ABS、尼龙等材料技术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已经在合资和自主品牌汽车上得到了量产应用,并得到多家主机厂的认可,同时在非汽车领域的应用也得以突破。公司开发的高光ASA/PMMA、ABS和PC\ABS等也取得骄人佳绩,已在很多项目上成功替代原先钢琴烤漆零部件,其销量在持续不断增长。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以自有资金置换“申万宏源证券普利特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优先级份额,并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8月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7年9月27日完成置换,共计持有1,276,200股。

报告期,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经证监许可[2017]926号文核准发行。2017年12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849,978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嘉兴工厂二期的“年产十五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建设智能工厂,大幅提升公司新材料产能,巩固公司在汽车改性材料领域的技术与制造领先地位。

报告期,公司聘请华夏基石作为公司战略发展顾问为公司事业合伙人激励机制和战略发展提供建议和支持,并作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与普利特共同实施普利特2020发展战略。报告期,普利特一级事业合伙人计划正式启动。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周文先生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形式对公司股票实施增持计划。截止本年度报告出具日,周文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全部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96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累计增持金额298,696,451.27元。

报告期,基于全球化发展战略需要,为了更好地从优秀梯队中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肩负公司全球化发展重任的各级管理人才队伍,公司成功实施完成“鲲鹏Ⅱ期”干部培养计划,从“文化管理、人才管理、战略管理、知识管理、绩效管理和流程管理”等六大方面,对学员进行系统培训,强化使命意识、坚定愿景情怀、聚焦理论武装,关注实战演练,提升管理技能。

公司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力度。公司全年新增专利申请数量72项,其中70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累计获得139项授权专利,其中美国授权专利2项,中国授权专利137项(135项授权发明专利(含1项TLCP的美国PCT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专利176项;1件软件著作登记。

报告期,公司 “普利特”商标管理与品牌影响进一步加强。公司 “普利特”品牌自2007年至2016年连续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2017年度再次被评为上海名牌产品。公司对“普利特”商标进行跨类、跨地区防御性注册,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共计21件,其中国内11件,国外10件,公司拥有1件上海市著名商标。报告期,公司荣获 “2017年上海民营企业100强(第57名)”,“2017年上海民营制造业企业100强(第21名)”,“2017年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第47名)”荣誉称号;“高性能长玻纤增强聚丙烯结构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在美国汽车材料市场推广应用”荣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上海人才发展资金资助,“高性能汽车用聚碳酸酯合金材料”荣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百佳;“基于多尺度复合技术的超高耐温高分子复合材料规模化制备与应用”被上海市科委认定为2017年度技术带头人项目,“高端汽车用环保型高性能聚丙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被上海市虹口区商务委认定为2017年虹口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高性能碳纤维增强尼龙复合材料关键技术开发被上海市虹口区科委认定为2017年虹口区产学研项目,”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再次通过认定,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证书(评价结果:优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度由于国内供给侧改革、环保核查制度趋严以及美国化工巨头受飓风影响停产,使得上游化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由于行业属性影响,价格波动向下传递具有延迟性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保持稳定。报告期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74亿元,同比下降37.31%。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0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新设成立PRET EUROPE GMBH,故将该公司纳入2017年度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公告编号:2018-01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 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383,721.13万元,负债合计158,084.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5,636.73万元。

2017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339,748.7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59%;实现营业利润15,850.55万元,同比下降4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3.21万元,比上年度下降37.31%。

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2017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8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2018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亿元,净利润3.0亿元。

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嶷、尚志强、吴星宇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174,232,120.60元,2017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230,670,728.37元。公司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270,849,9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27,084,997.8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203,585,730.57元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对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未落实内部控制规则的相关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科技”)至多可向交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鹏投资”)至多可向交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浙江普利特至多可向交通银行嘉兴南湖支行申请2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宝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4)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期限一年。

(5)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在一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至多可用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6)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7)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8)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100万美元等值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9)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期限一年。

(10)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852.54万元(其中18,000万元人民币,5,800万美元;5,800万美元按照2017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5263折合人民币约37,852.5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14:30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 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383,721.13万元,负债合计158,084.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5,636.73万元。

2017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339,748.7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59%;实现营业利润15,850.55万元,同比下降4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3.21万元,比上年度下降37.31%。

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174,232,120.60元,2017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230,670,728.37元。公司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270,849,9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27,084,997.8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203,585,730.57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和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8-01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8年度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监事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价值创造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宽带工资相关薪酬政策领取基本年薪,根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1)总经理基本年薪44.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4.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副总经理根据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基本年薪44.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4.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基本年薪44.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4.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8-01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池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9,97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3.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9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408,301.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9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公司已将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18,000,000.00元(已支付含税的券商承销费用2,000,000.00元)存入上海华瑞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度上述募集资金储存专户发生了存款利息收入15,484.93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18,015,484.9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蓄,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本年度无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本年度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8,015,484.93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公告编号:2018-02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武,独立董事吴星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储民宏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8-02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至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8年4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以上第(九)项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17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储民宏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8-02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下转8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