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8-028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苏执字第10号、(2018)苏执字第11号。具体情况如下:
1、江苏高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苏执字第10号显示,关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与庄敏的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江苏高院作出的(2018)苏执字第10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长江证券申请,江苏高院于2018年3月29日轮候冻结庄敏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854,866,093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江苏高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苏执字第11号显示,关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与庄敏一案,江苏高院作出的(2018)苏执字第11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西藏信托申请,江苏高院于2018年3月29日轮候冻结庄敏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854,866,093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关于上述案件,公司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待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庄敏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854,86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其中,庄敏已将其持有的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庄敏已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854,86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同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167,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执行多轮司法轮候冻结,分别为78,000,000股、78,000,000股、776,866,093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854,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854,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729,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854,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江苏高院对庄敏股份854,866,093股、854,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待进一步查明,该等股份能否以及何时进入拍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庄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周培钦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案件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再次变动的可能性。
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上述案件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如果庄敏持有的股份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稳定,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
目前公司股价已触及庄敏的股票质押平仓线。由于庄敏所持股票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且均为限售流通股,因此无法被强制平仓,后续可能会进入司法程序,但司法程序流程及耗时普遍较长,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8-029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创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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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昇创沅、陈鸿成一案中,江苏高院作出的(2018)苏执字第13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江苏高院轮候冻结了日昇创沅持有的公司股票339,992,924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日昇创沅持有公司股份339,99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本次司法轮候冻结股份339,99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
日昇创沅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累计如下:
1、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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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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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明细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