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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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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9,894.93万元,同比增长9.29%;实现利润总额 6,106.53万元,同比增长 15.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35.75 万元,同比增长 16.04%。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三星新材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6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1)关于杨敏薪酬

2017年杨敏薪酬204,247.00元,2018年杨敏月度董事薪酬不低于1.7万元,不超过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敏、杨阿永予以回避表决。

(2)关于其他董事、监事的薪酬

2017年及2018年,董事杨阿永、王雪永、徐芬、张金珠以及监事高娟红、吴丹、徐惠武均不领取董事、监事薪酬,仅领取岗位薪酬。2017年及2018年,董事丁涛不领取董事薪酬。三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各独立董事津贴3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已经此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1)关于总经理杨阿永先生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敏、杨阿永予以回避表决。

(2) 关于董事会秘书徐芬女士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芬予以回避表决。

(3) 关于副总经理王雪永先生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雪永予以回避表决。

(4) 关于副总经理张金珠女士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金珠予以回避表决。

(5)关于财务负责人杨佩珠女士的薪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7亿元的综合授信,如有必要,可由公司资产为该等授信提供相应担保。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各相关银行授予的实际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17、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12)。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月31 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18年 3月20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8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三星新材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60万元(含税)。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7、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8、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3月31日

●备查文件

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30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月31日

●备查文件

1、 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102.0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02.04元。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时,根据 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17 年度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因此,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102.0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02.04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月31日

●备查文件

1、 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使用

不超过1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的期间内循环使用。

2018年 3 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26,9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74.29万元后的净额约为 21,697.71 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 2 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

根据《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1439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2,562,722.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截至2018年3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444.34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8年 3月 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保荐机构对三星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 月31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规定,现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6元,共计募集资金269,72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用32,2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47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公司在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01000168197161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492,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7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566,171.43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9,093.41元,2017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037,727.1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566,171.4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为1,746,820.57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3,157,749.1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157,749.14元,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1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新市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的下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7 年 10 月 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不超过1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提供一流的研发平台和优秀的基础硬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公司设计研发能力及技术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以强化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通过该项目对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融资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51号)。

我们认为,三星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星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其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256.27万元。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量超过募集资金计划金额的差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4]:截至2018年3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13,000.00万元已到期收回,公司已收回本金13,0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281,523.96元。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

至2018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敏、杨阿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333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

联系人:徐芬、杨琦

联系电话:0572-8370557

传真:0572-8469588

邮编:313213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3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利润分配等事项,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8年4月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8年4月3日下午15:00-16:00;

2、会议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琦

电 话:0572-8370557

传 真:0572-8469588

邮 箱:dqxf@sxslhg.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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