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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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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
变更的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编号:2018-018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郑暑平先生、副董事长廖晓明先生、董事梁宇行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以及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郑暑平先生、廖晓明先生及梁宇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董事会选举罗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选举邓今强先生、朱渝梅女士、黄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位。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选举邓今强先生、朱渝梅女士、黄静女士担任董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会成员变动后名单如下:

以上变动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

罗晓:男,1966年4月出生,贵州贵阳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灌浆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辉煌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邓今强:男,1970年10月生,北京市人,汉族,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暨南大学计划统计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朱渝梅:女,1967年10月生,重庆合川人,汉族,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黄静:女,1969年8月出生,湖南长沙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文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历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物业经营分公司总经理、广州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江新岸酒店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现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8-015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19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3月29日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表决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暑平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9,783,218.3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02,881.24元,同时根据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送红股142,243,454股,派发红利35,560,863.45元,以及支付应付普通股股利4,036,678.9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4,057,232.20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4,896,572.94元。

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853,460,7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42,673,036.15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2017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86%,公司2015-2017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数量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要求,但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鼓励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主要是考虑到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财务安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预计公司仍将保持良好收益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确定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确定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合计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小写¥430,00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发放公司高管2017年度浮动收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罗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罗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今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邓今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邓今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渝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朱渝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朱渝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黄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黄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姜英伟先生已离职,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公司聘任扈佳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扈佳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扈佳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个人简历:扈佳佳,女,1981年10月出生,河南南乐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领导秘书。现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扈佳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

邮政编码:510060

联系电话:020-83752439

传真号码:020-83752663

电子邮箱:gfhujj@gzzjsy.com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二十、听取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报告将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罗晓:男,1966年4月出生,贵州贵阳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灌浆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辉煌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候选董事简历

邓今强:男,1970年10月生,北京市人,汉族,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暨南大学计划统计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朱渝梅:女,1967年10月生,重庆合川人,汉族,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黄静:女,1969年8月出生,湖南长沙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文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历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物业经营分公司总经理、广州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江新岸酒店总经理,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现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截止目前,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8-016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19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3月29日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必锋先生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8-017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审计工作符合各项规范,审计进度符合计划要求。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确定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确定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合计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小写¥430,00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2018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8-019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依法行权履职的监督,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在原章程第七章后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按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公司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司设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公司党组织和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负责人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织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会、经理层的决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组织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员,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研究决定以党组织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审定下属企业党组织提请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五)研究决定党组织的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

(七)研究决定公司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 需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以下事项:

(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三)公司重大投融资、贷款担保、资产重组、产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重大决策中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重要改革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六)公司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方案;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董事会、经理层认为应提请党组织讨论的其他“三重一大”问题。

第一百五十五条 坚持“先党内、后提交”的程序。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问题,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前应交公司党组织进行讨论研究,党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经理层进行决策。

公司党组织制定专门的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高效、全面履行职责。

二、修订: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须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编号:2018-020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一)政府补助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务报告格式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对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525,904,752.00元,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母公司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71,028,812.41元,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对可对比期间合并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349,857,027.38元,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母公司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69,206,419.10元,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