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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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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377 公司简称:兴业证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公司2017年末股本6,696,671,67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1,004,500,751.10元,占2017年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6%。本次分配后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4,765,566,648.01元转入下一年度。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境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按照客户群体及业务属性的不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五大板块,分别是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海外业务。

经纪业务是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为零售客户、高净值个人客户、企业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等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研究与销售交易、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产品销售、投资顾问等针对性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投资银行业务是为企业客户、政府客户提供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并购融资、新三板与结构融资、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一站式直接融资服务。

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各类券商资产管理服务、基金资产管理服务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自营投资业务是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股权、另类等多品种自营投资、交易和做市服务。

公司目前的海外业务主要是通过兴证(香港)在香港开展证券及期货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孖展、固定收益等业务,同时公司围绕兴证(香港)打造集团的国际业务平台。

公司业务主要围绕上述主营业务展开,通过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各类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及自营收入等。

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与波动性特点,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表现和监管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2017年我国经济金融总体稳中向好,金融监管进一步趋严,“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成为新常态。证券市场震荡、低位运行,一级市场直接融资结构调整,IPO融资额增长,再融资、债券融资和三板融资额大幅下滑;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以及行业佣金费率继续下行;信用业务规模有所攀升;主要投资指数呈现上升走势。 

在此背景下,证券行业围绕 “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基本任务,推进各项业务开展,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下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经营数据,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131家证券公司2017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同比减少5.08%,实现净利润1,129.95亿元,同比减少8.47%;截止2017年末,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6.14万亿元,净资产1.85万亿元,净资本1.58万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6.71%、14.47%和6.51%。

1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5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16兴业02”、“16兴业03”、“16兴业04”、“16兴业C5”、“17兴业C1”、“17兴业C2”和“17兴业C3”进行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6兴业02”、“16兴业03”、“16兴业04”、“16兴业C5”、“17兴业C1”、“17兴业C2”和“17兴业C3”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与上次评级结果一致。该评级结论表示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2017年6月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13兴业01”、“13兴业02”和“13兴业03”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3兴业01”、“13兴业02”和“13兴业03”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与上次评级结果一致。该评级结论表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2017年6月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15兴业06”和“16兴业C1”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兴业06”和“16兴业C1”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与上次评级结果一致。该评级结论表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17兴业C4”、“17兴业C5”、“17兴业C6”、“17兴业C7”、“17兴业C8”,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发行“17兴业F1”、 “17兴业F2”、 “17兴业F3”,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确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的主体评级结果不存在差异情况。

预计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及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将在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届时公司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末,集团总资产1,530.55亿元,较年初增长12.10%,净资产358.78亿元,较年初增长4.61%,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34.29亿元,较年初增长5.48%。2017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8.19亿元、净利润26.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6.21%、12.43%和11.66%。其中,投资、投行、经纪等核心业务均实现了超市场增长。

(1)经纪业务

2017年,我国证券市场呈震荡态势,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统计,全年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额244.54万亿元,较2016年下降11.76%。公司经纪业务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规划调整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客户分类分级管理,围绕高净值客户的综合化金融需求,努力打造出券商版的“大财富管理”模式。积极打造专业化营销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渠道合作,进一步夯实客户基础,推动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全方位改善客户体验、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证券交易业务方面,根据交易所公布数据,2017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总金额34,550.58亿元,市场份额1.41%,位居行业第19位。全年母公司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7.32亿元,较上年下降18.37%,降幅低于行业平均降幅。

产品销售方面,2017年公司一方面加深与重点公募、私募机构合作,另一方面借助集团资源优势,加强集团内部协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资产配置服务。母公司全年实现代理金融产品销售收入1.57亿元,逆势增长13.96%。

两融业务方面,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达到142.44亿元,较2016年增长18.19%,根据交易所数据统计,位居行业第18位。母公司全年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9.81亿元,较上年增长3.41%。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方面,报告期末公司待回购交易金额达到455.09亿元,较2016年增长75.00%,根据交易所数据统计,位居行业第12位,较上年提升8位。母公司全年实现股票质押利息收入15.73亿元,较上年增长81.28%。

期货经纪业务方面, 2017年,兴证期货积极推进机构化、产品化和专业化战略实施,日均客户权益达到93.65亿元;商品期货成交额市场份额1.77%,比上年提升20%;继续保持了金融期货业务的一贯优势,成交额市场份额达4.32%,较上年提升27%。

(2)投行业务

2017年,公司完善组织架构和强化队伍建设,大投行业务竞争力提升。在行业整体融资金额下滑的情况下,公司2017年股票融资业务完成主承销14单IPO项目、13单再融资项目,实际主承销金额303亿元。债券融资业务完成主承销10单企业债、61单公司债(含6单可交换公司债),实际主承销金额647亿元。投行业务继续坚持公司目标客户、目标行业和目标区域的核心策略,深耕海西市场,2017年福建市场融资额和家数均位列第一。

(3)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2017年,统一监管、去杠杆、去通道是资管行业的主旋律。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末,证券行业受托管理资本金总额17.26万亿元,与年初基本持平。2017年,兴证资管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专业化投资,权益类产品中长期收益率在行业中仍保持一定优势,大力发展主动管理业务,年末主动管理规模达到654亿元,增长近10%,年末受托资产管理资本金总额1,015.54亿元。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数据,2017年末,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公募基金规模达到11.60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7%;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专户规模达到13.74万亿元,较上年减少19%。2017年,兴全基金不断提高投资管理综合实力,过往多年权益和债券投资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管理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截止2017年末,管理资产总规模2,431亿元,较年初增长40%,其中管理公募基金规模1,597亿元。

(4)证券投资业务

2017年,公司适度增加投资资本金配置,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稳健开展业务,准确判断并抓住低估股票投资机会,全年实现证券自营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合计37.73亿元,同比增长146%。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自营业务风险控制体系,加快投研队伍建设,积极拓宽证券投资的范围,灵活调整资产配置,自营业务收入进一步多元化。

(5)研究和机构销售服务业务

2017 年投研和机构服务能力继续保持优势。公司研究院荣获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3名,19 个行业入围单项奖、14个行业排名前三、5个行业获得第一,四个总量团队全部上榜,“兴证研究”品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推动研究业务转型,加强内部协同,逐步融入公司各业务链条,将研究优势转化为业务优势和经济效益。机构销售服务能力持续保持行业前列,连续四年蝉联新财富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一;机构客户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QFII、私募、大客户等机构投资者数量和资产大幅增长,席位分仓佣金收入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同时积极搭建主经纪商业务系统平台,打造全周期私募服务体系和综合机构客户服务体系,2017年公募产品托管取得突破,私募产品托管数量保持在行业前十。

(6)场外业务

持续强化合规、内控管理,追求项目质量。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公布数据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续督导企业中属于2017年新挂牌的项目75家,行业排名第6位;当年累计发行股票金额25.36亿元,有效助力中小企业的发展。

(7)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2017年兴证资本顺利完成规范整改,向私募基金管理子公司方向转型,重点关注项目投资能力和社会募资能力的提升。当年新设2支私募投资基金,年末管理资金总规模49亿元。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在解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全年完成项目投资15单,投资金额6亿元。

(8)海外业务

兴证(香港)作为集团开展海外业务的桥头堡,为客户提供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固定收益及私人财富管理等在内的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兴证国际在成功登陆香港联交所的第一年,客户规模持续增长,各项业务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并逐渐形成境内外业务联动、均衡发展的态势,助力集团提升国际竞争力。截至2017年末,兴证国际在香港中央结算所的港股托管市值增至1,131亿港元,在中资券商中排名第4位,全年净利润增长超过50%。

(9)其它创新业务开展情况

2017年3月10日,公司联席代理推广的“华夏幸福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顺利完成发行,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全国首批获准发行的四单PPP资产支持证券之一,也是唯一涉及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且是全国首单完成发行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

2017年,公司“兴业证券自主开发平台及组件库”和“兴业证券云技术应用实践”两个项目分别获得云鹰奖中的最高成就奖和优秀奖,标志着公司在自主研发、云计算等IT互联网领域的领先水平得到行业认可。尤其是“自主开发平台及组件库”项目,极大提升了公司各系统建设效率,已经在AFA、大投行、产品管理平台等10余项系统开发上得到了广泛应用,有效推动了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也为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提供了标杆示范。

兴全基金紧跟行业创新步伐,随着2016年下半年FOF指引的出台,兴全基金2017年开始了FOF业务的产品线布局,成立了独立的FOF投资部门,同时从外部有序引进专业的FOF投资和研究人才,积极筹备第一只公募FOF基金,已提交了募集申请。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于2017年5月28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编制。

(1)政府补助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之前,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2017年度共冲减成本费用人民币1,660,830.61元。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对以前可比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由于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而且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本集团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本集团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该项变更导致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外收入减少人民币276,714.27元,营业外支出减少人民币1,551,085.95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人民币-1,274,371.68元;导致2016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外收入减少人民币685,617.86元,营业外支出减少人民币1,148,372.86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人民币-462,755.00元,对2016年度净利润及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未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和机构化主体。具体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变更”及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华辉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942,690,352.81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4,269,035.28元,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194,269,035.28元,提取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194,269,035.28元,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59,883,246.9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5,404,484,866.79元,减去公司本年度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994,300,714.65元,本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770,067,399.11元,其中可供现金分红部分为5,770,067,399.11元。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

以公司2017年末股本6,696,671,67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1,004,500,751.10元,占2017年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6%。本次分配后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4,765,566,648.01元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项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继续选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2018年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事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31万元,主要包括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对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施行日相关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等审计事项合计费用人民币255万元;提供信息系统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16万元;提供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服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届时若外部监管要求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公司提供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服务或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未在证券业协会公告的符合条件专业机构名单内,公司将另行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内容变更等因素对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2018年公司申请证券自营投资规模董事会授权维持不变,即: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净资本的400%,并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机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以上证券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以及投资方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债务融资规模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债务融资规模授权的相关事项如下:公司财务杠杆不超过外部监管规定的预警指标,即“净资产/负债”不低于12%,“核心净资本/表内外总资产”不低于9.6%;在公司财务杠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监管规定的限额,其中: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含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收益凭证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同业拆借、转融资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主管机关授权的最大规模。如相应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新的监管规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确保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融资品种、融资金额、发行时间、期限、利率、融资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合规管理工作的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仁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扩大自营业务规模、扩大信用交易规模、加大对柜台交易业务及做市商业务等资本中介业务的投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划拨、存放、使用等管理均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与公司承诺相符。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合规管理工作的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一)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三)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企业将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计量。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此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据此,本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将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2017年度共冲减成本费用1,660,830.61元。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对本公司以前可比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三)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企业财务报表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用于反映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包括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据此,本公司根据准则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2017年度冲减营业外收入276,714.27元,冲减营业外支出1,551,085.95元,相应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274,371.68元;2016年度冲减营业外收入685,617.86元,冲减营业外支出1,148,372.86元,相应增加资产处置收益-462,755.00元,对2016年度净利润及2016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式的通知》对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作出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31号文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8日总股本5,2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60,000,000股,于2016年1月5日完成配股,实际配股增加的股份为1,496,671,674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19元的价格,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2,257,741,010.0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063,659,954.4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7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月8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016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兴业证券2016年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兴业证券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将2017年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国金证券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配股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针对兴业证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兴业证券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通过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国金证券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国金证券无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2018年3 月29 日

傅志锋

2018年3 月29 日

陈钟林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