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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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四创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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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信息费、审计、律师费等需扣除的其他合同费用3,019,102.04元;(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存放的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的审计、律师费等尚需扣除的其他费用6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元用于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详见公告:临2017-010)。公司已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1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告:临2017-039)。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告:临2017-03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创电子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四创电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四创电子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四创电子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四创电子董事会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实际相符。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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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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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5日
至2018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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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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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 17:00 之前向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报名)。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99号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0088
4、联系人:杨梦、梁建
5、联系电话:0551-65391324,传真号码:0551-65391322。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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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