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由郭志先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08,312,679.65元,2017年度计提盈余公积18,752,231.44元,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9,560,448.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0,790,365.29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770,082.9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配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113,769,054.19元,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4.4%。

以上预案须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志先,李洁,周晓璐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及2019年一季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贷款、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其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使用以及担保以各家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监高2017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2018年度董监事报酬》;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工资管理以及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的规定按月发放,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2018年度总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方案。

对公司独立董事给予8万元津贴(税后),监事会主席给予2万元津贴(税后),对其他董事、监事给予1万元津贴(税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林权的议案》。

随着国家森林资源相关政策的调整,原材料日益短缺,而需求不断增长,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持续抓好森林资源的收购工作,在2018年度收购森林资源20万亩左右,充分发挥自有林地优势,以便在未来较长时间继续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以及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18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莫正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08,312,679.65元,2017年度计提盈余公积18,752,231.44元,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89,560,448.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0,790,365.29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770,082.9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配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113,769,054.19元,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4.4%。

以上预案须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会议的七名董事中,董事郭志先、李洁、周晓璐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穆铁虎、汤湘希、许斌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会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汪桂轩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 湖北省汉川市西湖大道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4月15日止);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4,378万元;负债总额971,103万元;所有者权益83,276万元;营业收入54,891万元;营业成本46,089万元;净利润8,802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关联自然人郭志先女士(公司董事长兼法人)担任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洁(公司董事、总经理)、周晓璐(公司董事)、李汉华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2%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或《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

关联方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充分考虑商业银行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执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李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9号),公司于2015年12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987,791股,发行价格为9.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扣除本次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1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2,999,996.91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于2015年1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及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70,987.7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29,009.1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2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1602001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533,588.80元,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0,876.9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4,448,388.80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9,506.01元。

本公司201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2016年度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4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277,698.63元,本报告期内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482,712.33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累计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760,410.96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1,525.0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15年12月,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武汉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佳丽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武汉佳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申万宏源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823,850,000.00元,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436,700,000.00元项目长期借款;公司预先已投入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的自筹资金包括银行长期借款436,700,000.00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了59,700,000.00元银行长期借款,另外以自有资金支付了中介费2,840,000.00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62,540,000.00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62,54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54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核査意见。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使用7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的“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9月7日,预期年化利率2%-2.6%。2016年12月21日赎回理财产品4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277,698.63元,2017年4月26日赎回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482,712.33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为毛利,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2017年度实现的效益为37,918万元,本项目生产的COSB芯板用于集装箱底板生产,在计算本项目实现的效益时COSB芯板价格参照市场价执行;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项目2017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5,240万元。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李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9号),公司于2015年12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987,791股,发行价格为9.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扣除本次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1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2,999,996.91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于2015年1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及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70,987.7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29,009.1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2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1602001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982,999,996.91元为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17,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结存。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重大差异,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823,850,000.00元,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436,700,000.00元项目长期借款;公司预先已投入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的自筹资金包括银行长期借款436,700,000.00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了59,700,000.00元银行长期借款,另外以自有资金支付了中介费2,840,000.00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62,540,000.00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62,54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540,000.00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支付中介费用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核査意见。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使用7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的“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9月7日,预期年化利率2%-2.6%。2016年12月21日赎回理财产品4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277,698.63元,2017年4月26日赎回理财产品3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482,712.33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结存。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合计144.84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包括支付中介费)中。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日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82.03%;截止日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88.97%;

注2:承诺效益指标为项目产品毛利: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从投产年度起到截止日承诺效益分别为24,476万元、36,399万元、36,399万元,承诺效益合计97,274万元;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项目从投产年度起到截止日承诺效益分别为11,438万元、16,293万元、16,293万元,承诺效益合计44,024万元;

注3: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际效益分别为10,484万元、30,715万元、37,918万元,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79,117万元,本项目生产的COSB芯板用于集装箱底板生产,在计算项目效益时COSB芯板价格参照市场价执行;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项目2015年度没有量产,故未产生效益,2016年度、2017年度实际效益分别为5,353万元、25,240万元,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30,593万元;

注4: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投产后逐年稳步提高产能,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比例为81.33%;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项目各条生产线逐年投产,产能亦逐年稳步释放,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比例为69.49%;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支付中介费用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0日9点 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30栋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

至2018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志先、李汉华、李洁、周晓璐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 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30栋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7-83223386

传真:027-83081999

邮政编码:430048

联系人:牟儆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