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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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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8版)

客服电话:400-111-0889

88)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李颖

联系电话: 021-38784818-8508

公司网址:www.shhxzq.com

客服电话:400-820-5999

89)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 裘爱萍

联系电话: 021-80234888-6693

公司网址:www.998fund.com

客服电话:400-998-7172

90)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 黄志鹏

客服电话:400-7676-298

公司网址: www.youyufund.com

91) 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兰奇

联系人: 庄洁茹

客服电话:95156转5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赵景云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联系人:范佳斐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 基金的名称

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把握生物医药相关的行业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还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生物医药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宏观经济分析基础上,结合政策面、市场资金面等情况,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依据市场不同表现,在大类资产中进行配置,把握生物医药的行业投资机会,保证整体投资业绩的持续性。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生物医药行业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定义的生物医药行业由从事生物医药相关产品或服务研发、生产或销售的公司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制药行业、中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养老行业和医疗服务行业等传统医药领域,以及医疗信息化、移动医疗、医药电商等新兴医疗领域。

本基金对生物医药产业上市公司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划分:

1)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超过营业利润,考虑该投资收益来源的行业背景集中度情况,如集中来自某一个行业且满足2)中所述情况,则归入该行业;如果不是集中来自某一个行业,根据2)-5)进行判断。

2)考虑上市公司最近2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构成,当某一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占该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均超过50%时,直接归入该行业。当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比例不一致时,以利润超过50%的行业为准。

3)当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不符合2)时,以公司持续经营的业务中收入与利润占比最高且超过30%的业务为准。

4)当多个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均较为接近时,考虑该公司的发展规划、市场看法及控股公司的背景情况。

5)当多个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均较为接近且没有明显的发展规划和控股公司的背景时,归入综合类,不属于某一具体行业。

同时,本基金将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除上述行业外,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生物医药行业的概念和投资范围的认定。

(2)股票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以深入的产业趋势研究和公司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积极挖掘生物医药行业的相关企业所蕴含的投资机会。清晰的产业发展趋势认识、敏锐的商业拓展前景感知以及审慎的资本市场前瞻性判断是基金做好投资管理的内在核心。在具体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上,积极管理人采取如下策略作出投资决策:

1)在行业配置上,生物医药行业根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类别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政策、经济社会、技术进步和行业格局等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细分子行业间的灵活配置。

2)在个股选择上,生物医药的公司因所处子行业不同需要通过不同的投资逻辑进行筛选,因此在个股选择上基本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主要包括:公司的研发能力、产品和服务的独占性、公司的治理结构、销售和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包括收购、兼并能力)等。定量分析主要包括:P/E、P/B、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并强调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结合。由于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和市场认知的偏差,部分企业易于出现“风险被高估”的可能,基金管理人经过审慎地研究判断,当企业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估值出现大幅偏差时,将择机买入,捕获估值修复和翻转的机会。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同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5、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如期权、互换等其他金融衍生品种,本基金将以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为目的,根据届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与投资。

6、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还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成分股包括中证800指数全部样本股(含沪深300指数和中证500指数的成分股)中属于医药卫生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较好地反映沪深两地医药保健领域上市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适宜采用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变更名称,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代表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业绩报告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日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比例。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投资标的交易费用;

6、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7、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等相关事项。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作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作了相应的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基金募集结果等相关信息。

6、“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作了更新。

7、“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投资业绩作了更新。

8、“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本次更新内容截止日的历次信息披露作了更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