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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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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支付公告

2018-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进行定期份额支付,即本基金在每一运作周期内每个日历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按份额支付基准进行一定数量的份额支付。基金份额支付日如遇本基金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支付,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一、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9日起进入第八个运作周期,本基金在该运作周期内定期份额支付的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注:

1、份额支付基准:

B=(同期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X (0%≤X≤2.5%))/12

=(1.30%+2.5%)/12(2015年10月24日,6个月存款利率降至1.30%)

=3.80%/12

其中,B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准;

该基准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自由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布。

本基金第八个运作周期(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9月8日)的份额支付基准为3.80%/12。

2、份额支付基数:

A=A0+ΣS-Σ(R×P0)

其中,A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数;

A0为初始份额支付基数,基金成立后,投资人的初始份额支付基数为认购确认份额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的乘积,每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的初始份额支付基数更新为折算基准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数与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的乘积;

S为投资人在一个折算周期内的每笔净申购金额,每笔净申购金额将于申购当月份额支付后计入投资人份额支付基数;

R为投资人在一个折算周期内的每笔赎回确认份额;

P0为投资人每笔赎回确认份额所对应的初始认/申购份额净值,若某笔赎回确认份额为最近一次折算前认/申购并经过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则该笔赎回份额所对应的初始认/申购份额净值为最近一次折算基准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

即份额支付基数将在以下三种情形下进行调整:

(1)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进行调整;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在当月份额支付后进行调整;

(3)每年基金份额折算后进行调整。

3、投资人日历月末支付资产=A×B=份额支付基数×份额支付基准

其中:A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数

B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准

份额支付日,基金管理人将按投资人份额支付基数计算出投资人每日历月末应当支付的资产金额,并反算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进行份额支付。投资人在同一运作周期内所有日历月末支付的资产金额将基本保持一致(投资人在运作周期内提出申购、赎回除外,同时各月末支付资产金额因数据精度处理可能导致尾数差异)。

支付资产及支付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本基金关于定期支付的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第七部分、基金份额支付”。

2、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主动发起的份额减少业务(包括赎回及转托管出)或者登记机构发起的其他非定期支付份额减少业务的确认原则上优先于定期支付业务的确认;每期自动赎回用以定期支付的基金份额时,若因当日(定期支付基准日)该账户同时有其他的份额减少业务被确认而导致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时,当期的定期支付业务将被确认失败,即该账户当期不进行现金支付。

3、本基金当月进行定期支付时,当月自动赎回用以定期支付的基金份额从当月定期支付基准日(T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从投资人的基金账户中扣减,扣减后的基金份额余额自T+2日起(含该日)方可查询,投资人在定期支付基准日(T日)的下一工作日(T+1日)提交的赎回申请可能因提交申请的份额余额大于实际的份额余额而被确认失败。

4、本基金每月对投资人进行1次定期支付,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1个月可不进行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不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支付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在存续期内,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月定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一定的现金,除上述定期支付外,本基金不另外进行收益分配。

6、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7、投资人欲了解有关每次定期支付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www.igwfmc.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同时:

1、本基金份额支付机制将导致投资人账户中每月末份额余额发生变动;

2、本基金份额支付计算为:投资人日历月末支付资产=份额支付基数×份额支付基准

份额支付基数将在以下三种情形下进行调整:

(1)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进行调整;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在当月份额支付后进行调整;

(3)每年基金份额折算后进行调整。

3、本基金份额定期支付机制,在每日历月末将按照计算公式支付固定金额资产到投资人账户,而由于债券市场利率水平、宏观经济波动、资金供给以及市场情绪等方面影响导致基金组合价值可能面临一定波动,因此,在日历月末遇到上述市场极端情况时,为保证本基金支付金额的稳定性,本基金将有可能支付投资人期初所投资金本金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协商一致,自2018年4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海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东海证券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8)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9)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10)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11)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1001);

(12)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0116);

(1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1002);

(14)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5)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6)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7)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8)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181);

(19)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20)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52);

(21)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2)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23)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4)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5)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65);

(26)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7)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28)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29)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30)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

(31)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506);

(32)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5);

(33)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50);

(34)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065);

(35)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5);

(36)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44);

(37)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4);

(38)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796);

(39)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2842);

(40)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792);

(41)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5);

(42)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76);

(43)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07);

(44)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8);

(45)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57)。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海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4折优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东海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一次性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和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

节假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8年4月9日起恢复办理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网点进行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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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