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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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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524,947.80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2,152,494.78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9,372,453.02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1,888,004,879.36元,扣除2016年度现金红利分配385,153,066.26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686,551,045.46元。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建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7年底总股本2,409,657,1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481,931,429.80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致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新能源、现代电力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通过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公司业务涵盖高效燃煤火力发电、燃气发电和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分布式供能等领域;产业布局遍及全国,并逐步向海外开拓。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供热、电力服务等,具体如下: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在加快煤电低碳高效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新能源产业,大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比重。按照“做精上海、做优国内、做强海外”的发展思路,公司发电产业发展已经辐射全国。煤电板块形成了62MW、300MW、600MW、1000MW的燃煤机组系列,涵盖了亚临界、超临界、超超临界参数等级。气电板块形成了E、F级燃气轮机以及分布式供能小型内燃机等燃机系列,运行绩效优秀。新能源板块从无到有,形成了风电、太阳能光伏系列。

截至2017年12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1289.78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34.25%,其中:煤电848万千瓦、占比65.75%,气电207.18万千瓦、占比16.06%,风电108.73万千瓦、占比8.43%,光伏发电125.87万千瓦、占比9.76%。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售热业务集中于上海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漕泾热电、吴泾热电厂、外高桥发电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以及电厂所在地区居民。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拥有国内最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供机组,其供热量、供热参数等均在业内领先,处于国内外同类设备领先水平。

2017年全年,公司累计供热1534.25万吉焦,同比增长4.26%;占上海市公用电厂供热量的52.2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3、电力服务业

在提供电力能源的同时,公司围绕发电主业,依托人才、技术、运行管理等多种内在优势,深耕电站管理、技术服务、运营、检修维护等能源服务市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在服务全国的基础上,公司电力服务业率先实现了"走出去"战略,公司所属工程公司获得欧盟工程建设准入资质,运营公司取得电力设备维护和对外劳务合作资质,先后承接了赤道几内亚、伊拉克、土耳其、印度等国的火电机组委托运营等海外电站服务。

公司所属明华电力,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明华电力不断提升技术服务品质与技术含量,大力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促进公司业务由常规技术服务逐步向技术咨询、产品研发与推广等高端技术服务转型。

(二)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分析报告,2017年电力行业运行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全社会用电量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2017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3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4538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量625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6%,增速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用电量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宏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第二产业用电平稳增长;二是服务业用电持续快速增长;三是电力消费新动能正在逐步形成,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电高速增长;四是在工业、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推广的电能替代成效明显;五是夏季长时间极端高温天气拉动用电量快速增长。

2、发电装机结构清洁化趋势明显。截至2017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7.8亿千瓦、同比增长7.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9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8.7%,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3372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8988万千瓦,均创历年新高。全年新增水电装机1287万千瓦,其中,抽水蓄能20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1952万千瓦,其中,东、中部地区占58.9%,同比提高8.8个百分点;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5338万千瓦,同比增加2167万千瓦,82.4%的新增装机集中在东、中部地区,同比提高19.6个百分点。新增煤电装机3855万千瓦、同比减少142万千瓦。

3、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煤电发电量比重降低。2017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0.0%,占总发电量比重为30.4%,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全口径并网太阳能发电、并网风电、核电发电量分别增长75.4%、26.3%和16.5%;全口径水电发电量增长1.7%,增速同比回落3.9个百分点。全口径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5.2%,增速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其中,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4.8%,增速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64.5%,同比降低1.0个百分点。

4、电煤供需形势偏紧,冬季发电用天然气供应紧张。2017年,煤炭消耗需求增长超预期,煤炭行业去产能超进度,叠加安全、环保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煤炭产量增加不足,煤炭市场供应量小于消费量,导致电煤供应持续偏紧。受“煤改气”新增需求集中释放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需求超预期增长,供暖期发电用天然气供应紧张,部分地区燃机发电受到供气限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不一致系本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苏电力,根据准则对期初进行追溯调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完成“12上电债”的利息支付工作,并于2018年3月5日完成该债券本金的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对本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17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 219 号),维持本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坚持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克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不利影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8.44亿元,同比增长12.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28亿元,同比减少14.96%;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5.29元,基本每股收益0.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8%。

在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煤电利润大幅下滑的严峻形势下,公司供热、新能源、电站服务业等板块的利润水平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的利润支撑作用。2017年,公司供热实现利润3.40亿元,同比增长6.55%;风电实现利润4.06亿元,同比增长50.09%;光伏实现利润1.63亿元,同比增长62.72%。

公司国内主体信用评级继续保持AAA水平,标普、穆迪、惠誉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维持公司的投资级(BBB+、Baa2和BBB)信用评级。

1、外拓市场,发电供热实现双增长

加强市场营销,全力开拓电、热市场,努力提增市场份额和效益。2017年全年,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408.0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3.76%;累计供热1534.25万吉焦,同比增长4.26%;占上海市公用电厂供热量的52.2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主动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2017年完成市场交易电量72.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45%。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推进综合能源服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2、内控成本,全力降本增效

千方百计降低燃料成本。积极应对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不利局面,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和库存结构,积极降控燃料成本。积极开拓海外煤炭采购渠道,采购进口煤551万吨,同比增长61.1%。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煤种掺烧,全年在沪电厂掺烧占比73.7%,同比上升23.57个百分点,节约燃料成本1.27亿元。

千方百计严控各项费用。一是严控财务费用。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积极扩展融资渠道,积极降控融资成本。二是压降电热三项可控成本,较年度预算下降2.33亿元。三是加强物资采购和库存管理。基建生产工程采购成本节约率为9.8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按通知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批准,本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上述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汇总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

2)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财政部2017年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列报于资产处置损益,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调减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750.77万元,调减营业外收入972.54万元、营业外支出1,723.31万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2家二级子公司、85家三级子公司、17家四级子公司、1家五级子公司、1家七级子公司。具体名单如下: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设立增加新达新能源、上电平南、上电东北、上电青森、上电石川、上电福岛共1家二级子公司、5家三级子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广西富凯、广西睿威、寿光紫泉、寿光森爱、齐河善能、齐河鼎源、盘州新能源、盘州中电、济南盈光合、山东郓城、湖南晶尧、华容晶尧、当阳华鑫、当阳华直、湖南晶锐、华容伏昇、荆门寅中、荆门寅晒、湖北天湖、郑州杭嘉、广西浩德、莫祖拉风电、冀电新能源、宏伟光伏、湖州宏晖、 随州永拓、海安金轩、海安云星、南通宝丰行、烟台新宝、涟源同兴、泗洪金丰共22家三级子公司、9家四级子公司、1家七级子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1家二级子公司、20家三级子公司;因以股权投资入股减少南通建海投资有限公司、海安鼎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市弘煜投资有限公司、金湖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振发太阳能科技滨海有限公司、高邮市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上融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建海、海安鼎辉、南通弘煜、金湖振合、振发太阳能、高邮振发、新疆上融、浙江天台山)、巴里坤融信华创风电投资有限公司、西吉县融信风电有限公司1家二级公司、7家三级公司、2家四级公司。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8-1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张鸿德董事、赵风云董事因公事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王运丹董事行使表决权,朱祚云董事因事无法亲自出席,委托于新阳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运丹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九项、第十二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王运丹、王怀明、汪先纯、张鸿德、赵风云、聂毅涛、寿如锋回避表决。

(一)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17年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班子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抓发展、增盈利、促和谐”,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跨国经营发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将紧紧围绕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宗旨,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确保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的发展、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三)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8.7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28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公司2018年主要预算目标:确保完成利润总额13.7亿元,力争完成20亿元;确保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亿元,力争完成10亿元;发电量确保完成487.81亿千瓦时,营业总收入213.50亿元;母公司融资需求额度为176.70亿元,其中新增融资33.95亿元。

(四)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建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7年底总股本2,409,657,1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481,931,429.80元。

(六)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同意公司201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同意2017年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为48,607,974.11元,报废的主要原因为:(1) 为配合“上大压小”政策,杨树浦发电厂、闵行发电厂报废资产;(2)公司对使用年限到期或无已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

上述资产报废损失拟在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中列支。

(九)同意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王运丹、王怀明、汪先纯、张鸿德、赵风云、聂毅涛、寿如锋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授权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注册规模: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

2、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及债券到期本息。

(十二)同意公司出资11,856.70万元,收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上电馨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授权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王运丹、王怀明、汪先纯、张鸿德、赵风云、聂毅涛、寿如锋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上电馨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三)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年度述职报告》。

(十四)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十六)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九项、第十二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本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268号34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8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精神,我们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对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担保是基于电力行业建设发展的特殊性,以及作为所属公司股东履行相应项目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所致,属于公司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2017年,公司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提供余额为39.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在公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亦未发现公司有对控股、参股公司以外的担保行为。2018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85.66亿元的担保,是根据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股东履行应尽之义务。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7年底总股本2,409,657,1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481,931,429.80元。该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新阳、徐允人、朱祚云、赵葆仁、李孝如、唐忆文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8-1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4名。顾皑监事因公事无法亲自出席,委托唐勤华监事行使表决权,唐兵监事因公事无法亲自出席,委托邱林监事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亚洲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8.7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28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公司2018年主要预算目标:确保完成利润总额13.7亿元,力争完成20亿元;确保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亿元,力争完成10亿元;发电量确保完成487.81亿千瓦时,营业总收入213.50亿元;母公司融资需求额度为176.70亿元,其中新增融资33.95亿元。

(三)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建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7年底总股本2,409,657,1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481,931,429.80元。

(五)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同意公司201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八)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268号34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8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8-1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18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燃料采购和销售、航运业务、物资总包配送、技改工程项目承包业务等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

3、以上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经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7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8年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燃料采购和销售、航运业务、物资总包配送、技改工程项目承包业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主要通过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的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

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内部金融机构,国家电投财务公司较之商业银行,更为了解公司的生产特点与资产状况,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故公司拟继续同国家电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计在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60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70亿元,开展票据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

(2)与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及海外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多元化,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计与融和租赁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不超过100亿元。

融和租赁系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资本控股持股65%,香港公司持股35%。

(3)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债资金

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债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4)与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保险业务

为充分发挥投保规模优势,进一步降低保险成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同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保险业务。2018年,公司预计通过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保险业务不超过1亿元。

2、关于燃料采购的关联交易

(1)向赤峰白音华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燃料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赤峰白音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白音华”)采购所需煤炭。赤峰白音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018年,公司所属子公司预计全年向赤峰白音华采购煤炭金额不超过8.5亿元。

(2)向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采购燃料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向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燃料”)采购所需煤炭。江西燃料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018年,公司所属子公司预计全年向江西燃料采购煤炭金额不超过0.7亿元。

3、关于燃料销售的关联交易

(1)向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燃料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岛热电”)拟继续委托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所需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兴岛热电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0.6亿元。

(2)向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燃料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热电”)拟委托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所需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盐城热电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1.2亿元。

(3)向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销售煤炭

为发挥进口煤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发电公司”)拟委托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所需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常熟发电公司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3亿元。

常熟发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4)向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煤炭

为发挥进口煤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发电公司”)拟委托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所需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芜湖发电公司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1.5亿元。

芜湖发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向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销售煤炭

为发挥进口煤集中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燃料”)拟委托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所需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江西燃料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1.5亿元。

江西燃料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4、关于航运业务的关联交易

(1)根据经营需要,2017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预计运费不超过0.35亿元,因承运数量增加,实际运费为0.4亿元。根据经营需要,2018年,公司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预计运费不超过1亿元。

友好航运为公司和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副总经理郭宝宏先生担任友好航运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2)为拓展航运业务、增加航运收入,公司所属子公司拟继续承运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发电公司”)所需煤炭。2018年预计运费不超过1亿元。

常熟发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5、关于物资总包配送的关联交易

为发挥集团化规模优势,节约物资采购成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物资公司”)对部分物资实施总包配送。

2018年,预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国家电投物资公司实施总包配送合同总金额不超过16亿元,总包配送等服务费金额不超过1.2亿元。

6、关于技改工程项目承包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发电机组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提高生产运营水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套院”)对部分技改工程项目进行承包。上海成套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2018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成套院对部分技改工程项目进行承包,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0.3亿元,具体项目的金额将在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法人代表:钱智民,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设立于2004年,由国家电投集团及其主要成员单位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国家电投集团持有其42.5%的股权。

目前,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主要从事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及清算方案设计、为成员单位提供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等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3、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和租赁成立于2014年3月,系国家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控股”)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融和控股持股65%,香港公司持股35%。

注册资本:63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融和控股之控股子公司。

4、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5、赤峰白音华物流有限公司

赤峰白音华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资本1,900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金属及金属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煤炭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6、江西新源燃料有限公司

江西燃料成立于2017年9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7、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长兴岛热电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7904万元,为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长兴岛热电经营两台12兆瓦燃煤发电机组,主要担负长兴、横沙两岛的发供电及供热任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8、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盐城热电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8677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蒸汽压力管道设计;工程项目监理;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维护;粉煤灰、煤渣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9、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从事国内沿海和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公司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郭宝宏先生担任友好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10、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常熟发电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运行2台1000兆瓦机组、4台330兆瓦机组,现由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50%)、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5%)、苏州信托有限公司(25%)三方合资经营。注册资本26.85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孙公司。

11、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发电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14,250万美元,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运营,工业电力热力销售,新电源项目投资,电力检修、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孙公司。

1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国家电投物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分公司。

13、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成套院成立于1996年6月,主要从事火电、清洁能源(核电、燃气轮机发电)、新能源三大领域的共性及关键应用技术研究,注册资本10,468万元,经营范围:发电设备行业科技开发,技术创新,中小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承包,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热能机械产品及电站相关机电产品,发电设备及环保工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发电设备监理与检测,期刊出版,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民用核安全设备与材料鉴定检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按正常商业条款代为公司开具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18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计在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60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70亿元,开展票据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

2、与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

2018年,公司拟继续与融和租赁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根据实际需要,公司预计与融和租赁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不超过100亿元。双方参照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使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债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

为降低融资成本,2018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债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4、与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保险业务

2018年,公司预计通过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保险业务不超过1亿元。双方参照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燃料采购的关联交易

1、向赤峰白音华采购燃料

2018年,公司所属子公司预计全年向赤峰白音华采购煤炭金额不超过8.5亿元。煤炭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向江西燃料采购燃料

2018年,公司所属子公司预计全年向江西燃料采购煤炭金额不超过0.7亿元。煤炭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于燃料销售的关联交易

1、向长兴岛热电销售燃料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长兴岛热电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0.6亿元。煤炭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向盐城热电销售燃料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盐城热电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1.2亿元。煤炭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向常熟发电公司销售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常熟发电公司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3亿元。煤炭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4、向芜湖发电公司销售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芜湖发电公司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1.5亿元。煤炭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5、向江西燃料销售煤炭

2018年,预计公司所属子公司向江西燃料全年煤炭销售金额不超过1.5亿元。煤炭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于航运业务的关联交易

1、2018年,公司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预计运费不超过1亿元。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2018年,公司所属子公司拟继续承运常熟发电公司所需煤炭,预计运费不超过1亿元。航运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于物资总包配送的关联交易

2018年,预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国家电投物资公司实施总包配送合同总金额不超过16亿元,总包配送等服务费金额不超过1.2亿元。总包配送等服务费标准参照行业价格水平,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六)关于技改工程项目承包业务的关联交易

2018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成套院对部分技改工程项目进行承包,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0.3亿元,具体项目的金额将在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燃料采购和销售、航运业务、物资总包配送、技改工程项目承包业务等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8-1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上海电力金融有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中电投建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投资(迪拜)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85.66亿元。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 2017年12月31 日,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50亿元。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8年度资金安排,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85.66亿元。

1、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开立履约保函提供不超过230万欧元(约人民币0.1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提供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担保;

3、继续为全资孙公司上海电力金融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美元(约人民币35亿元)的融资担保;

4、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03亿元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连带责任担保;

5、继续为参股的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80亿元的融资担保;

6、继续为参股的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0.32亿元的融资担保;

7、公司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继续为其全资子公司中电投建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0.845亿元的融资担保;

8、计划为全资孙公司上海电力能源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为KE项目强制要约收购开立银行保函提供金额不超过5.5亿美元(约人民币38.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和第七届第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六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电力成套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安装、运行、调试、检修等。目前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6.5%。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程公司总资产50,296.45万元,净资产30,061.8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1,244.99 万元,净利润4,473.56万元。

(二)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

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发电站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注册资为52,216.1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日本公司总资产147,318.15万元,净资产39,020.8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63.49万元,净利润-4,689.73万元。

(三)上海电力金融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公司”)系公司为发行美元债注册的特殊目的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融公司总资产329,426.82万元,净资产82.82万元,净利润18.42万元。

(四)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力运行技术服务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运营公司总资产35,742.96万元,净资产33,361.0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16.18万元,净利润6,972.33万元。

(五)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经营范围:国内水路运输、煤炭经营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友好公司总资产56,036.07万元,净资产29,492.0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5,066.00万元,净利润307.19万元。

(六)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天台山”) 为公司参股的上海懿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懿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883.7万元,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公司目前持有懿杉公司40%的股权,懿杉公司持有上电天台山51%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电天台山总资产7950.98万元,净资产-971.8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8.82万元,净利润-501.85万元。

(七)中电投建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电投建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湖光伏”)成立于2011年12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建湖光伏总资产620,56.73万元,净资产168,71.9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81.22万元,净利润24,30.62万元。

(八)上海电力能源投资(迪拜)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能源投资(迪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拜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3000美元,注册地为阿联酋迪拜,主营业务为能源服务及咨询、能源投资、设备及材料进出口。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下转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