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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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2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1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你公司在问询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等的基础上,就下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做出书面说明:

1. 公司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展,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是否已按审计进度实施了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是否配合其审计工作,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如有,请说明应对措施,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2. 公司是否存在需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如有,说明公司截至目前尚未披露业绩预告的原因,并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3. 公司是否存在公司债券还本或付息风险,是否存在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应对措施,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4. 孙燕萍女士是否已离职;如是,请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变更相关公告,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3.2.13条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5. 公司因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相关方转让公司控制权,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至今已超过4个月。请公司和控股股东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快推进前述重组工作,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尽快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请你公司在2018年3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报湖北证监局。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8-3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1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现就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 公司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展,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是否已按审计进度实施了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是否配合其审计工作,公司是否存在无法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如有,请说明应对措施,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有关公司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审计,已按事务所的要求及时提交资料,目前不存在无法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问题2. 公司是否存在需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如有,说明公司截至目前尚未披露业绩预告的原因,并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回复:

1、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根据公司最新审计进度预测,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2、公司2017年度编制未审合并财务报表显示:(1)2017年度未审计净利润大于零;(2)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3,352.79万元,2017年度不存在扭亏为盈的情况;(3)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增长,不存在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情形;(4)未审合并报表期末净资产为正值;(5)年度营业收入高于一千万元。公司以此认定上述规定中描述的五种应当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均不存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提出公司存在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会影响公司总体业绩,导致业绩亏损。

需特别说明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指出的需计提减值资产,属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资产,公司拟按照资产账面净值进行交易,故不存在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实为就相关资产减值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认定差异。

经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公司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并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告。

问题3. 公司是否存在公司债券还本或付息风险,是否存在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应对措施,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一、公司共计发行债券4支,2018年本息偿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不存在风险。当前,公司整体资金筹集主要依靠经营性回款、资产处置回款及融资筹资,具体如下:

1、生物质电厂尚未列入补贴目录的电厂应收补贴款5亿元和2018年经营性现金贡献约10亿元。

2、海外EPC工程2018年预计收回12亿元。

3、公司非生物质板块剥离资产资金预计可收回60-80亿元,其中:(1)风水电资产约20亿元;(2)林业资产约20亿元;(3)环保电厂约10亿元;(4)格薪源公司预计收回20亿元;(5)北海项目和松原项目预计收回10亿元。

4、融资租赁2018年4个电厂预计融资8亿元。

二、目前公司不存在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问题4. 孙燕萍女士是否已离职;如是,请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变更相关公告,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3.2.13条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回复:

公司董事会于3月19日晚收到孙燕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正在积极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上述情况,公司于3月23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问题5. 公司因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相关方转让公司控制权,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至今已超过4个月。请公司和控股股东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快推进前述重组工作,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尽快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回复:

公司因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相关方转让公司控制权,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方面就重组方案积极进行磋商、论证,组织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较多、规模较大、较为复杂,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方面仍在就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论证、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务等工作完成尚需一定的时间。

公司承诺最迟将于2018年5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