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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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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13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启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信用,优良的融资环境,保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及时需求,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下列银行和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开展授信及融资业务,公司可通过以公司自有资产等为该等融资提供融资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及其配偶陈宏音根据公司开展上述业务需要为公司申请授信及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启丰、陈伟儿、陈伟东回避表决,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需要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调整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从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退股的议案》。

因清理对外投资股权的需要,公司拟通过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民投”)以减资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潮民投4.7619%股份(对应出资额为5,000万元),并退出潮民投,具体事项以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文件为准。此次退出对潮民投的股权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经营及投资战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等无重大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强资产流动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从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退股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需依据公司工作推进情况再行确定,将另行以临时公告方式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28420股票简称:翔鹭钨业0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钦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信用,优良的融资环境,保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及时需求,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下列银行和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开展授信及融资业务,公司可通过以公司自有资产等为该等融资提供融资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及其配偶陈宏音根据公司开展上述业务需要为公司申请授信及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需要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同意公司根据以上2017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调整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对财务报表格式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新准则,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6日,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9名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民投”或“股份公司”),潮民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人民币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7619%。详情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2、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从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退股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因清理对外投资股权的需要,公司拟通过潮民投以减资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潮民投4.7619%股份(对应出资额为5,000万元),并退出潮民投,具体事项以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文件为准。

2、本次投资收益为每股0.038元。

3、此次退出对潮民投的股权投资,不涉及违约事项,亦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经营及投资战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等无重大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强资产流动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4、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投资款及收益共计5,19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