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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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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8 公司简称:弘业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2,338,375.00元,剩余461,385,229.48元滚存至下次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公司“十三五”规划,公司主要业务分为贸易、文化和投资三大板块,旨在打造优质贸易商、特色文化商、稳健投资商的“三商弘业”格局。

(一)贸易板块

贸易是公司业务的主要构成板块,占公司营业收入的近90%,细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国内贸易。主要经营模式包括自营和代理,盈利模式是获取贸易差价和收取代理佣金。

公司目前贸易往来的国家100多个,美国、日本和欧盟是主要的贸易国家和地区。公司出口贸易主营服装、玩具、渔具、化肥等大类产品,其中,玩具出口在江苏省同品类产品的出口中占有较高份额;进口贸易主营医疗器械、化工等产品,其中,医疗器械进口在江苏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内贸业务主营黄金、化工品等。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贸易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健康环保、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也实现了较快发展,贸易业务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行业情况:

2017年,我国外贸回稳向好的基础不断巩固,发展潜力逐步得到释放。在全球经济持续温和复苏,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大背景下,外贸总体形势较好。据海关统计,2017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7.79万亿元人民币,比2016年增长14.2%,扭转了此前连续两年下降的局面。其中,出口15.33万亿元,增长10.8%;进口12.46万亿元,增长18.7%;贸易顺差2.87万亿元,收窄14.2%。虽然外贸环境逐渐改善,但随着新兴市场国家劳动力、土地等低成本优势凸显,发达经济体实施“经济再平衡、再工业化”政策以促进部分中高端制造业回流,导致公司传统贸易业务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公司通过发展进口和内贸业务、创新贸易模式等方式减少外贸环境对公司传统业务的影响。(以上数据来自海关总署公开资料)

(二)文化板块

公司是全国工艺品行业最早的一家上市公司,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文化板块已成为公司的特色业务板块,目前由子公司爱涛文化作为主要载体,旗下拥有爱涛艺术中心,被江苏省委宣传部挂牌为“江苏省工艺美术馆”,现已成为南京乃至江苏一张独特的城市文化名片。

文化板块的主要经营模式包括:文化艺术工程;艺术品经营;文化场馆运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艺术工程业务范围包括博物馆展示陈列、室外文化景观、环境装饰艺术等,先后打造了近百个室内外艺术工程,获得七项国家文物局评选的全国十大精品奖,十余项省级精品奖,展示了雄劲的行业实力和创新设计能力。艺术品经营探索“艺术+金融”发展模式,投资参股成立了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

报告期内,艺术工程业务、艺术品经营业务稳步发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继续提升“爱涛”品牌影响力;爱涛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已初见规模;文化板块主业向综合运营商转型的趋势更加明显。

行业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大众对于文化生活的诉求不断增加,政府对于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我国文化产业处于蓬勃发展的一个机遇期。2017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共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政策,将工艺美术列入工业文化产业,将振兴传统工艺作为一项发展计划,预示着各地政府将结合区域优势,打造传统工艺文化特色;文化生活的不断丰富和各类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推动博物馆展陈、文创装饰等文化艺术行业快速扩张;公司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新契机。

(三)投资板块

公司的投资业务分两类:一是围绕主业开展的对外投资业务(产业投资业务),旨在服务于主业,实现投资与主业交融发展;二是金融投资业务,主要是财务性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目标是作为主业补充,增厚公司利润。报告期内,产业投资业务围绕主业转型升级,加强对电商等领域项目的调研;公司金融投资业务引进高端人才,完善组织架构,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取得较好收益。

行业情况:

2017年,资本市场的主旋律基调为“监管升级,脱虚向实”,定增新规控制募资规模和募资节奏、“最严”质押新规降低市场杠杆水平、资管新规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等等,定增、减持、质押等新规频频亮相,监管层从各个层面出台政策,牵引着资本市场向市场化和理性化转变。一系列新规的出台,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主要围绕发展、创新、风控和富民四条主线开展工作,经营业绩呈现恢复性增长,转型升级项目投入初见成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01亿元,同比增长16.10%;实现归母净利润1226.40万元,同比下降48.20%。因受坏账计提、汇兑损失及缅甸工厂、电商平台等转型项目前期投入较大的影响,公司盈利短期存在较大压力,但降幅好于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进出口并重、内外贸并举的发展思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5.40亿美元,同比增长34.54%%,其中,出口3.27亿美元,同比增长6.02%,扭转了过去两年出口额持续下滑的趋势;进口2.13亿美元,同比增长129.75%,是近年来进口额增速最好的一年。

■ ■

(一)传统业务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17年,在“专业化、平台化”经营思路的指导下,传统贸易主业通过“小品种+大格局”的策略,业务集中度逐步提高。

从主营品种看,部分业务品种开始具备规模经营能力。出口业务方面,服装业务实现出口6177万美元,同比增长24.7%;五金、机械业务实现出口4593万美元,同比增长31.6%;玩具和宠物用品实现出口3991万美元,同比增长37.8%;前三大品类的出口额占公司2017年出口总规模的近50%。进口业务方面,医疗器械、防水材料生产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累计进口到货1.2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69%;化工品业务实现进口8769万美元,同比增长67.2%;合计占公司进口总规模的70%以上。帽类等部分小品种也迈上千万美元规模,小品种培育工作进展顺利。

从业务单位看,部分业务子公司的规模实力、抗风险能力、自主经营能力有所增强。弘业永欣、弘业永为、弘业永恒、弘业永润、综合贸易部等业务主体,其前三大外贸品种在该主体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均超过了65%;技术工程公司主营的医疗、轨道交通、防水设备等三大业务占其进口总额的90%以上,积累了江苏省内稳定的医院客户群,“弘业”商号在防水材料生产设备领域已经打出品牌。弘业永润自主渔具品牌K&R获“南京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法国RIVE公司新厂房投入使用,渔具业务再上新台阶;弘业永欣全年出口额同比增长超过150%,被评为江苏省质量诚信企业、中信保事前赔付企业、2017年南京市外贸服务创新企业,自身企业质量、造血能力和市场商誉进一步增强;化肥公司实现液氨、煤炭销售收入5.8亿元和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和20%,液氨业务全年中标60家,总中标量7.9万吨,成为河南晋开、安徽昊源、山东施可丰等龙头企业主流采购商。

(二)“新业态”实现较快发展

公司先后开展的健康环保业务、境外投融资平台、“一带一路”生产基地平台、跨境电商平台、玩具打样中心、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均在报告期内实现较快发展。

弘业环保中标医院医用气体项目、公安监管病区改造工程项目,并在沪宁杭等地发展了代理商;弘业永昌(香港)实现境外结算,并在境外企业融资、贸易结算中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弘业(缅甸)实业30条生产线全部开工,产能释放率达100%,全年累计实现出口额2000多万美元,完成了BSCI社会责任体系认证,通过了利丰洋行、NEXT、Armani、MaxMara、波兰LPP、意大利OVS等国际主流客户的验厂;跨境电商业务实现快速增长,自主ERP上线,建立B2B、B2C两大团队,开始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弘业永恒玩具打样设计中心正式运营,筹划成立美国公司,加快打造传统外贸“两头在外”的格局;弘业永欣的外综服项目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通关、退税、外汇、金融等“一站式”外贸服务,运营良好。

(三)文化和投资主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逐步向文化产业综合运营商转型,文化主业实现营业收入近6亿元。爱涛文创大厦主体结构封顶,位于大厦裙楼的江苏省现代艺术馆已获江苏省文化厅命名,由爱涛艺术中心,爱涛文创大厦、爱涛天成酒店三栋单体建筑构成的爱涛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初具雏形;艺术工程业务新签南京市青奥板块亮化改造工程、南京市规划馆提升改造及布展工程、沭阳县博物馆改造工程、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等项目约2.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始终保持江苏领先、全国前列的市场地位;文创装饰业务完成招商银行总部艺术空间规划及平面设计布置项目、金陵美术馆文创店设计改造项目、烟台站/烟台南站/威海站“关爱中心”项目等;在文化艺术交流领域,继续通过企业间强强联合、政企合作等方式提升“爱涛”品牌影响力,先后与保利文化集团合作承办“近现代十二名家展”,与英国埃塞克斯郡联合举办“江苏—埃塞克斯郡文化交流展”,牵头组织江苏文化企业赴英国参加百分百伦敦创意设计展等。

投资业务发展瓶颈逐步突破,投资收益有所提升。股权投资方面,紧紧围绕主业转型升级,扩展股权项目调研广度和深度,在电商、文化、医疗、环保等领域进行项目调研及论证,为公司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金融投资业务通过完善组织架构、引进专业人才,组建了一支专业化金融投资团队,并进一步完善符合市场化要求的考核激励机制,实现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企业管理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打通微观管理环节的梗阻,管理结构持续优化,管理效率不断改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向质量型的资产管理模式转型。通过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提高存量资产回报率;进一步推进下属企业的整合、清理工作,收敛组织架构风险;在2015、2016年累计收回和消化1.4亿元风险资产的基础上,去年又通过司法途径和信保理赔等方式挽回损失近4000万元。

二是向价值创造型的财务管理模式转型。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在年初编制全年预算的基础上,每月监控预算执行情况,每季末进行年度利润预测,动态掌握公司运行情况;借助新ERP部分模块的上线,推进财务业务一体化建设,加快实现各类财务凭证的自动生成;在流动性总体收紧的趋势下,通过内保外贷等方式,充分利用境外低资金成本优势。

三是向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转型。按照奖勤罚懒、岗位适配等原则,通过加大招聘力度、加强培训、清退等方式,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水平;创新薪酬考核制度,在部分新业态、新岗位试点协议薪酬与市场化考核,充分发挥员工的内在潜力;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对内培养复合型人才,对外引进高端人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现各级人才结构的合理配备。

四是提升管控的刚性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推进物流统一管控,加快实现库存管理标准化,有效控制货权;修订《2018版公司制度汇编》,提高制度体系的协调性、便捷性;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维稳预案化管理,升级中心机房安全系统;以新ERP系统项目开发为契机,提高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启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逐项落实机动式巡视整改措施。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其中,根据16号准则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核算,金额为9,235,701.44元。

除此之外,前述所有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17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包括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29家子公司;有关子公司的情况参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披露”。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本年度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3家,为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本年度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6家,为荷兰RAVEN HOLDING B.V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子公司吸收合并,本年度减少合并范围子公司4家,为本期公司子公司江苏弘业工艺品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江苏弘业服装有限公司、南京弘业鞋业有限公司、南京弘业福齐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弘业帽业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0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301,683.6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730,168.3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71,515.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3,490,464.24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2,338,375.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3,723,604.48元。

以2017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2,338,375.00元,剩余461,385,229.48元滚存至下次分配。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7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06-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2018年审计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根据2017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拟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6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20万元,合计80万元。

其中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2018年,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期限为1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07-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08-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09-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0-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1-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2-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0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参会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昆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17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经审查,本次放弃化肥公司优先受让权是公司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的结果。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性。该项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0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7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按个别认定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特别减值准备合计64,702,093.5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影响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54,297,376.37元。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对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我们认为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0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12家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金额合计7.5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本公司拟为12家控股子公司不超过7.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爱涛文化、弘业技术、弘业工艺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化肥公司、弘业永润、弘业永恒、弘业永欣、弘业永为、弘业环保,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签订的,分别不超过15000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9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期限为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保证期为两年。

其中,爱涛文化、化肥公司其他股东对弘业股份提供反担保,其他公司自然人股东以所持公司股权和收益提供反担保。

2、公司拟为弘业永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签订的,由国内银行在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委托境外银行向其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

3、本公司拟为法国RIVE公司、荷兰RAVEN公司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签订的,分别由国内银行在2,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委托境外银行与其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法国RIVE公司控股股东弘业永润经营层向弘业股份提供反担保,荷兰RAVEN公司控股股东弘业永润经营层及荷兰RAVEN公司境外其他股东向弘业股份提供反担保。

4、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含 2017年度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9.1.1条之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经累计后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公司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且均有反担保措施。公司将在担保过程中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5,941.3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0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截至2017年末,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理财大部分已到期。 为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爱涛文化根据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授权爱涛文化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投资额度

2018年度,总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主要为南京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发行的三个月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爱涛文化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六)投资决策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其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爱涛文化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较好,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爱涛文化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银行同期限定期存款更高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作用因产生的波动性会对上述投资带来一定的影响。爱涛文化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爱涛文化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密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投资交易岗位分离。

4、爱涛文化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相关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有权对爱涛文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6.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0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江苏省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持有其40%的股权。

现因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纺织进出口公司”,为纺织集团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所需,纺织集团拟将其所持化肥公司40%股权,以评估值172,056,904.24元作价,对纺织进出口公司进行增资。

本公司从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角度考虑,拟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化肥公司股权比例不变,纺织进出口公司持有化肥公司40%的股权。

因纺织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纺织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放弃化肥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所述之关联交易均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一)转让方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482号

法定代表人:张发松

注册资: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美容及租赁,旧机动车销售、经纪及咨询;纺织、化工工程设计咨询,会展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末,纺织集团总资产143,075.02万元,净资产94,010.4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07,077.27万元,归母净利润60,736.22万元。

(二)受让方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482号

法定代表人:梁英俊

注册资本:127277.74077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面料、服装、纺织机械及器材、工艺品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许可证所列的项目经营)。

2、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末,纺织进出口公司总资产12,736.69万元,净资产-185,663.27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985.63万元,归母净利润-143,136.8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马文亮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贸易。矿产品、煤炭、焦炭、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木材销售。服装及面料、针纺织品、化肥、化工装备、纺织机械和器材、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的项目经营)。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末,化肥公司总资产273,697,093.88元,净资产209,042,989.49 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26,086,101.87元,归母净利润 24,157,631.45 元(以上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金额为交易金额,即以江苏德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5月31日的《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江苏省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拟注入所持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所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苏德衡评报字(2017)088号)之评估值172,056,904.24元为交易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化肥公司优先受让权是公司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的结果。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持有化肥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议案》。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张阳先生、包文兵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放弃化肥公司优先受让权是公司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的结果。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持有化肥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该项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届董事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是公司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的结果。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因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交易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17年12月,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 5,368.10 万元的价格向关联方江苏苏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上海长芝大厦 16 套房产,以 4,072.72 万元的价格向关联方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2%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海长芝大厦16套房产及所持苏豪股份股权的过户手续。

七、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4 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通知要求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该通知新修订了财务报表格式,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项目;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修订通知发布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8-01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公司在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业务,拟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2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5日

至2018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刊登于 2018 年 4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7、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2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68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78488、025-52278677

传真:025-52278488

联系人:曹橙、郑艳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