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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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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营运三大业务板块。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锅炉、环保锅炉、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基于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电源建设等领域提供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部分或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1、装备制造:专业从事高效洁净燃煤电站锅炉、碱回收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高炉尾气发电锅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以及其他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特种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2、工程总包:电厂EPC工程总包、电站BTG工程总包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3、投资运营:长期股权投资、BOT项目、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电厂投资建设运营。

公司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努力开发并持续提供更高效节能、更洁净环保的能源动力设备、能源转换技术及系统集成方案等服务,实现“水更清、天更蓝、人们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宏观政策环境

国务院2016年12月19日《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实现“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形成全球产业发展新高地。”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建成一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列,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先发优势,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等领域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可及性大幅提升。

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加快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塑造中国制造新形象,带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到2020年,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元。

创新生物能源发展模式。着力发展新一代生物质液体和气体燃料,开发高性能生物质能源转化系统解决方案,拓展生物能源应用空间,力争在发电、供气、供热、燃油等领域实现全面规模化应用,生物能源利用技术和核心装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较成熟的商业化市场。

促进生物质能源清洁应用。重点推进高寿命、低电耗生物质燃料成型设备、生物质供热锅炉、分布式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促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集中供热、生物质热电联产。按照因地制宜、就近生产消纳原则,示范建设集中式规模化生物燃气应用工程,突破大型生物质集中供气原料处理、高效沼气厌氧发酵等关键技术瓶颈。探索建立多元、协同、共赢的市场化发展模式,鼓励多产品综合利用,为生产生活提供清洁优质能源。

2、能源结构、需求及电力装备行业概况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火力发电占据了全国发电量的主要市场;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和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正逐渐发生变化,水电、核电以及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根据中电联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2017-2018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17年,电力需求小幅反弹,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延续宽松态势,但区域间供需形势差异较大。

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已经形成普遍共识,“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这一发展方略也融入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来。

2017年,我国发电装机结构清洁化趋势明显。截至2017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7.8亿千瓦、同比增长7.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9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8.7%,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3372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8988万千瓦,均创历年新高。与此同时,新增火电装机4578万千瓦、同比减少了470万千瓦、同比降低9.31%。

“清洁低碳”的显著成效还表现在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煤电发电量比重降低。2017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0.0%,占总发电量比重为30.4%,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64.5%,同比降低1.0个百分点。

中电联预计,2018年电力消费仍将延续2017年的平稳较快增长水平,年度全社会用电量将增长5.5%左右。到2018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9.0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7.6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将上升至40%左右。预计煤电装机容量10.2亿千瓦、占全国装机比重53.6%,比2017年底降低1.5个百分点。

3、电站锅炉设备行业

电站锅炉是火力发电厂成套设备的三大主机之一,是决定电厂运行效益的关键设备。按燃料种类可分为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混燃锅炉等。我国已成为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的国家之一。

国内已有超过20家企业具有成套制造电站锅炉的资质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并形成三个梯队,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上海电气具备批量制造和配套提供600MW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型电站锅炉的能力、占领了电站锅炉的主要市场,重点为国内五大电力集团、中央企业等大型发电企业提供大型成套电站装备;华西能源、无锡华光、济南锅炉、武汉锅炉、杭州锅炉等大中型锅炉制造企业,主要为企业自备电厂、地方发电企业提供600MW以下成套电站锅炉装备,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余热锅炉、生物发电等特种锅炉;其余锅炉制造企业主要提供低参数、小容量锅炉或锅炉部件,占领细分市场,填补区域空缺。

4、电力装备、电站投资建设行业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和逐步实施,煤炭、火电行业已成为宏观调控及去产能的主要领域。在此环境下,火力发电未来投资将将持续下滑,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环保行业投资需求将持续增长,光伏、光热、风电、核电等行业将迎来投资增长机遇。

随着《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火电行业受到的限制将越来越多,份额将越来越低,公司部分传统火电锅炉产品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受到限制。

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推进,公司在海外电力市场及国内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新能源细分市场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在环保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工业锅炉节能环保改造业务有望开启千亿级的市场空间。在“稳增长”的政策目标指导下,财政、货币政策将更加积极和宽松,金融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将推动利率、汇率的进一步市场化和电力市场的开放,公司“产融结合”、“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有望分享到政策红利。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支持节能环保、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高效燃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仍将是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碱回收锅炉、生物质锅炉、污泥焚烧锅炉、高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等特种锅炉,以及其他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锅炉改造等产品和服务仍将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推动下,公司所拥有的电站工程总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等资质和能力将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国内外工程总包市场订单。

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的出台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新能源、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制造及市政工程等领域将有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东南亚、南亚等公司传统市场区域以及中亚、非洲、东欧等沿线地区的电力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有望得到持续的拉动,公司通过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坚持“产融结合”的发展模式,仍然有较好的市场发展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本次债券未专项进行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趋稳回暖、但传统装备行业需求下降、产业转型新业务尚未完全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内外环境下,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始终坚持企业发展和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把握机遇、科学决策。全体干部员工紧密围绕公司2017年度方针目标的要求,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外抓市场、内抓管理,持续提高经营能力;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保持了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34,033,331.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7%;实现营业利润212,217,853.1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8%;利润总额214,523,964.40元,比去年降低0.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704,161.18元,比去年同期降低6.03%。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上下紧密围绕“促转型调结构、抓创新改机制、实现56100”等方针目标要求,克服困难,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在传统火电行业整体需求不足的宏观环境下,市场营销成绩突出,装备制造业务稳中有升,PPP、海外项目、工程总包、环保、新能源、核电市场均有所突破,投资运营稳步开展。但销售收入、货款回笼等指标未能达到年度方针目标要求,内部市场化推进缓慢,一些干部员工改革创新意识跟不上公司发展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市场营销成绩突出。1-12月,公司共签订各类生效订单合同总金额116.67亿元、同比增长56.56%。在传统火电需求下降、电力装备投资增长不足未根本发生改变的宏观环境下,公司紧密跟随国家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PPP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支持政策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市场新增订单保持稳步增长。

1、PPP业务持续增长。签订了“宜宾市滨水文化特色街区滨江路道路管网、绿化工程和旧州塔城市绿地工程建设PPP项目”和“自贡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功能建设PPP项目”,对公司积极参与政府采购PPP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拓宽工程总包产品细分市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海外总包稳步增长。新签订了“老挝220MW洁净燃煤发电项目”、“斯里兰卡科伦坡2X350T/D垃圾发电总包项目”、“泰国BY锅炉岛总包项目”,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进一步得到巩固。

3、签订了“英国彼得伯勒绿色能源公司36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C工程总包”项目,公司产品再次成功进入欧洲发达国家市场。

4、新能源与核电业务取得突破。签订了“敦煌光热项目设备”合同,“中核屏蔽容器”合同、“中核壳体设备”合同,新产品开发取得实质进展。

(二)内部管理持续完善。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再认定;完成了内部组织机构及职能调整,建立了集团经济运行管控模式,促进各子公司更加紧密面向市场;完成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华西工业创新管理,推行了厂内“监造式”质量控制模式,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华西工程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持续完善了工程总包管理体系,建立了15大类、220多个总包管理程序。

(三)技术研发有序推进。“基于全过程污染防治的页岩钒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申报)获得中国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日处理400吨垃圾焚烧CFB锅炉”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17年,公司新取得发明专利共计28项;参与了起草编制《循环流化床锅炉检修导则》和《循环流化床锅炉防磨技术导则》等电力行业标准工作。

(四)如期完成资质证书取换证工作。完成了ASME U2钢印及授权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等资质证书的取证、换证;通过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为公司向新业务领域转型,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投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对黑河农商行的增资和能投华西股权转让、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完成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拓宽了融资渠道,对解决重大订单及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并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共增加6家子公司:

因执行PPP合同订单,合资新设组建项目公司,合并报表增加4家控股子公司:宜宾华西能源滨江建设有限公司(华西能源持股90%)、宜宾华西能源北城建设有限公司(华西能源持股90%),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华西能源持股90%)、华西能源(江安)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华西能源持股95%)。

因投资新设立,合并报表增加1家全资子公司:四川智汇普联科技有限公司(华西能源持股100%)。

因增资取得控股权,合并报表增加1家全资子公司: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华西能源持股100%)。

因放弃出资,合并报表减少:北京华西京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西能源持股40%)。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签名):黎仁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4月1日在成都名人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了覆盖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并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34,033,331.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7%;实现营业利润212,217,853.1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8%;利润总额214,523,964.40元,比去年降低0.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704,161.18元,比去年同期降低6.0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2611元;母公司净利润4,754,760.19元,提取10%的公积金475,476.02元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13,242,873.47元。提议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提议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7.3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以上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2,214万元、转增股本44,28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协商并确定其2018年度审计费用。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不超过4.81亿元,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部分产品零部件,向关联方提供锅炉成套设备、EPC工程总包等服务。其中:

1、公司向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采购与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公司为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锅炉成套设备、EPC工程总包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元。

3、公司为黑龙江华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锅炉成套设备、EPC工程总包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

4、公司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提供网络信息产品及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完全依据市场行情,通过招投标程序、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条件与市场其他参与对象一致。

本次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杨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杜剑先生、廖中新先生、何菁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6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5:00至2018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杜剑先生、何菁女士、廖中新先生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7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对应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4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日在成都名人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各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34,033,331.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7%;实现营业利润212,217,853.1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8%;利润总额214,523,964.40元,比去年降低0.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704,161.18元,比去年同期降低6.0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2611元;母公司净利润4,754,760.19元,提取10%的公积金475,476.02元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13,242,873.47元。提议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提议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7.3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以上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2,214万元、转增股本44,28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5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200 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 元/每股。截至 2011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345,740.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654,259.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1CDA3035 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0号)核准,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5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1,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7,278,1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2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3CDA306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1年12月8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12,916,003.6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12,916,003.66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0,715,604.55 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包含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212,916,003.66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4年2月10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4,255,917.3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4,255,917.38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4,983,848.61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包含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24,255,917.3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672,372.90元。

(2)2017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15,872.82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643.15元。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3,631,608.21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50,715,604.55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12,916,003.66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5,323,819.13元。

(2)2017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13,416.28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446.83元。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49,239,765.99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24,983,848.61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4,255,917.38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1、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上述三家银行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以及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荣川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张掖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2、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专户银行定期向本公司及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寄送对账单,本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7年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无结余。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7年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账户中的余额为利息收入,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3月26日公司完成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510300000095105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4月将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48,611.61元转入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监管。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完成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20700200034968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60万元,公司于2014年6月、7月将注册资本28,560万元、2014年10月将产生的利息835,058.37元转入该专户,该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监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17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 4月 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并要求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 1月 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

(下转1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