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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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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0美元(按2018年3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2881,折人民币62,881,000.00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公司在本授信额度下,为全资子公司麦格米特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EGMEET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麦格米特”)提供担保,支持香港麦格米特用于流动资金用途的循环贷款项下或与之有关的融资性义务履行。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年度合计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2018年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麦格米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控制”)46%股权、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驱动”)58.7%股权及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怡和”)3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深圳控制、深圳驱动及浙江怡和以下合称“标的公司”,该项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配套融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及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组拟收购的标的公司深圳驱动股东之一王建方在深圳驱动层面与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王建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深圳控制12名自然人股东,即林霄舸、龙思玲、谷鹏、宋明权、刘东、陈继明、朱健、罗赞云、邱珊珊、万里、张杰、祝裕福;深圳驱动26名自然人股东,即王建方、廖海平、李明、董彪、黄国振、龚春文、李建、蒋金生、刘小园、朱迪、郭岭、匡效才、蔡灏、黄舜、张岳匀、叶水环、曹解围、关朝旺、王言荣、沈跃、高峰、文波、谈国栋、蔡宝钰、王志文、彭世在;浙江怡和6名自然人股东,即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陈志华、骆益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控制46%的股权、深圳驱动58.7%的股权及浙江怡和34%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8]第0182号、东洲评报字[2018]第0165号、东洲评报字[2018]第016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控制、深圳驱动、浙江怡和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分别为21,500万元、79,000万元、99,8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深圳控制46%的股权、深圳驱动58.7%的股权及浙江怡和34%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9,773.90万元、46,373.00万元、33,482.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支付方式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共计89,629.80万元。交易对方取得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现金对价支付期限

公司在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及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共计1,318.80万元。如自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60日内,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仍未完成,则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深圳控制11名自然人股东(即林霄舸、龙思玲、谷鹏、宋明权、刘东、陈继明、朱健、罗赞云、邱珊珊、万里、张杰)、深圳驱动26名自然人股东(即王建方、廖海平、李明、董彪、黄国振、龚春文、李建、蒋金生、刘小园、朱迪、郭岭、匡效才、蔡灏、黄舜、张岳匀、叶水环、曹解围、关朝旺、王言荣、沈跃、高峰、文波、谈国栋、蔡宝钰、王志文、彭世在)、浙江怡和5名自然人股东(即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骆益民),该等发行对象以其持有标的资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70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股份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根据前述公式及本次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7,858,339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根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确定股数。

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限售期

除祝裕福、陈志华外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该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届满12个月后,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解锁:

(1) 第一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已届满12个月,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则相关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中的30%在扣减《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2) 第二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24个月,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第二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则相关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中的60%在扣减《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3) 第三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36个月,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第三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已出具业绩承诺期满后标的公司的减值测试报告,则相关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中的100%在扣减《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及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相关交易对方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即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本次发行前其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

过渡期间,若标的公司有向交易对方分派现金红利的事项,则交易对方应在交割日,以所获派现金红利同等金额的现金,向公司进行补偿。

过渡期间,若标的公司有向交易对方派送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则交易对方应在交割日,将其所获得的派送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交割至公司,公司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协议各方将于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签署交割确认书确认交割日具体日期及各方在交割过程中相关权利义务,各方于交割日开始实施交割。交易对方应当在协议生效后60日内或者各方另行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除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该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于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其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配套融资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配套融资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12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配套融资金额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即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的100%,且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与本次配套融资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在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计算。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配套融资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在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结束后,认购方就本次配套融资获得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约定。

前述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中的现金对价及本次重组相关的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配套融资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配套融资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套融资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配套融资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套融资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交易各方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权利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控制12名自然人股东(即林霄舸、龙思玲、谷鹏、宋明权、刘东、陈继明、朱健、罗赞云、邱珊珊、万里、张杰、祝裕福)、浙江怡和6名自然人股东(即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陈志华、骆益民)分别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麦格米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深圳驱动26名自然人股东(即王建方、廖海平、李明、董彪、黄国振、龚春文、李建、蒋金生、刘小园、朱迪、郭岭、匡效才、蔡灏、黄舜、张岳匀、叶水环、曹解围、关朝旺、王言荣、沈跃、高峰、文波、谈国栋、蔡宝钰、王志文、彭世在)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重组采取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控制11名自然人股东(即林霄舸、龙思玲、谷鹏、宋明权、刘东、陈继明、朱健、罗赞云、邱珊珊、万里、张杰)、深圳驱动26名自然人股东(即王建方、廖海平、李明、董彪、黄国振、龚春文、李建、蒋金生、刘小园、朱迪、郭岭、匡效才、蔡灏、黄舜、张岳匀、叶水环、曹解围、关朝旺、王言荣、沈跃、高峰、文波、谈国栋、蔡宝钰、王志文、彭世在)、浙江怡和5名自然人股东(即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骆益民)就标的资产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内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分别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麦格米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04,547,694.54元,加上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67,168,739.33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6,716,873.93元后,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64,999,559.94元。

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666,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099,922.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将依据2018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18年度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宜,并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0美元(按2018年3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2881,折人民币62,881,000.00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公司在本授信额度下,为全资子公司麦格米特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EGMEET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麦格米特”)提供担保,支持香港麦格米特用于流动资金用途的循环贷款项下或与之有关的融资性义务履行。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前述事项尚需提供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港麦格米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麦格米特香港有限公司(MEGMEET HONGKONG LIMITED)

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FLAT/RM2402 24/F SING PAO BLDG 101 KING’S RD FORTRESS HILL, HONGKONG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

公司编号:1464200

2、香港麦格米特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2月28日,香港麦格米特资产负债率为33.46%。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0美元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麦格米特香港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香港麦格米特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59,50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5.42%。连同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65,788.1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50.2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并授权童永胜先生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事项尚需提供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18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同意就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并授权童永胜先生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65,788.1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50.22%。连同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65,788.1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50.2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预计2018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借款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年度合计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发生的具体借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上述提供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前述借款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代表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提供借款收取资金占用费标准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向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各子公司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0天内结清借款本息。

三、借款方基本情况

借款方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四、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其资金使用项目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发生的具体借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分配。上述提供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前述借款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审核并代表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且能充分提高资金利用率,此次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预计2018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2018年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及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实施,有利于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本次资金占用费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年度合计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六、其他

1、2018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849.88万元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2、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以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3、公司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会发生如下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志先生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中存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张志先生、王涛先生、唐玲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股东无需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因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8年仍需以公允的市价向沈阳晶格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晶格”)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合计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2、因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8年仍需以公允的市价向湖北东格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格”)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合计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因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8年仍需以公允的市价向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麦格米特”)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合计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因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8年仍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惠米”)销售卫浴相关原材料,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合计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因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8年仍需以公允的市价向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国研”)采购陶瓷管材料,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合计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沈阳晶格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长仁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24日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甲3号

经营范围:电机驱动器、控制器、伺服、人机界面及其成套装置的设计、生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沈阳晶格2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沈阳晶格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湖北东格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乐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3日

住所: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米芾路陆港保税物流中心综合大楼402室B46卡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件、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湖北东格33%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湖北东格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根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4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联谊西路1993号A区1号2楼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项目筹建(筹建期一年,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含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以上各类电源除危险化学品)、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的开发、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湖州麦格米特1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湖州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彦庆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7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9号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智能坐便器及配件、陶瓷卫浴用品、五金制品及配件、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唐山惠米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唐山惠米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闻杰

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23日

住所: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电热元器件、电子产品、包装材料、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东莞国研28.12%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东莞国研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注:湖北东格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2018年度新设企业,因此2017年度无经营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沈阳晶格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东格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沈阳晶格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东格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卫浴相关原材料。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陶瓷管材料。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2018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系出于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

公司与各关联方2018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等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波先生、王玉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的,公司与各关联方2018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保荐机构认为:麦格米特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麦格米特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49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股票,并于2017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1,565,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295,501.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498.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字[2017]038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 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 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 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

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 公司财务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七、 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滚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53,326万元。

公司在前述期间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属于保本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且是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均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且风险较低。

二、 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计划

1、 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理财金额

公司拟在2018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单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投资理财品种

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须属于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 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须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 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三、 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行为。

(2)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4)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部具体经办人应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五、 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2018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56.50万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10.78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3,630.78万元,前期已支付22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50,745.7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98.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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