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3”,投票简称为“海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2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8年3月2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3月30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智勇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以上相关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总资产13,929,827,838.62元,同比增长104.61%;股东权益合计5,650,429,408.54元,同比增长18.8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1,532,254.04元,同比增长5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862,897.35元,同比减少39.06%。
《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4,862,897.35元,其中,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302,084,696.5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208,469.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6,503,164.13元,减去2017年度分配2016年度现金股利61,103,652.3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17,275,738.71元。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留部分第三期可行权数量为1,944,250份,行权周期为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3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15,023,191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行权887,750股,尚有1,056,500份未行权。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前尚未行权部分全部行权,则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16,079,691股。
考虑上述未行权部分对总股本的影响,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不超过1,816,079,691股为基数(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人民币(含税)。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45,401,992.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71,873,746.43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2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2,65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1.1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1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420005号《验资报告》。
②、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了66,798,4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1.2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486,335.5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5,865,344.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620,991.21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8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48420013号的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年末余额包含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78.41 万元,以上投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月8 日出具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第 48420031 号)鉴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于2018年1月支付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①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账号4425010000080000070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账号744567660348;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账号202000010000017356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账号4438999910100047150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账号698032265;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213222162626600001。
②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了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账号606971118;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6223109020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南支行,账号60701501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账号766669744094。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交通银行东门支行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及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及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本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及南京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民生银行深南支行账号为698031658的账户、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账号 为 755900922110966的账户、广东南粤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为910201230900001140的账户于2016年已销户注销。
2)2016年非公开发行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发行费用 189.61 万元;2017年非公开发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发行费用 86.5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的变更、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2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结,并对2018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一、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
■
2、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
4、需回避表决的董事:陈清州。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9号大华写字楼B楼二层A-39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236,129.16元,净资产为750,055.08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15,090,464.34元,净利润为37,490.95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注册资本30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首层海印电器总汇B129、130档,法定代表人为蔡玉云。
经营范围:零售: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电子器件、五金、塑料制品、无线电对讲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8,730,069.58元,净资产为389,058.43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12,875,092.17元,净利润为22,408.31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兄长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30万元,住所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中段西侧聚鑫商业广场住宅C-1207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长泰。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38,328.91元,净资产为380,144.86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448,176.98元,净利润为14,489.90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外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路218号2幢3401室,法定代表人为蔡玉云。
经营范围:通讯器材,通讯配件,无线电对讲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7,842,271.67元,净资产为2,755,566.68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12,222,709.94元,净利润为40,355.65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股东、董监高与我公司董监高无近亲属关系,且公司与其交易定价原则均为与非关联方经销商交易定价原则一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关于关联方的认定。但因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玉云与公司关联方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故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秉承信息充分公开透明的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的交易列入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五)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苑大厦西座1304,法定代表人为翁支前。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及其配件的购销及上门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5,675,030.02元,净资产为1,328,238.99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37,440,342.54元,净利润为150,272.3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股东、董监高与我公司董监高无近亲属关系,且公司与其交易定价原则均为与非关联方经销商交易定价原则一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关于关联方的认定。但因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翁支前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是远亲,故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秉承信息充分公开透明的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交易列入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六)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奉公路2013号3幢4007室,法定代表人为吴铃铃。
经营范围:从事通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转让,通讯设备、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弱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98,485.81元,净资产为-46.19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50,765.81元,净利润为-46.19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七)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2号蓝天科技综合楼B1-F5中发天交电子市场F4319,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照相器材;办公设备维修;日用品修理;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795.94元,净资产为-115,968.06 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90,116.6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八)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1号1栋2单元21层2108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奇亮。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产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安装;通信工程施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590,126.92元,净资产为36,755.96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1,143,871.09元,净利润为60,217.4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九)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温陵南路商业城95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销售:稳压电源、对讲机天线、耳机、话筒、充电器、无线电对讲机、镍氢电池组、双工器、电子元件、传呼机、塑料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631,351.26元,净资产为-1,051,918.60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164,119.66元,净利润为-64,998.8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十)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南侧8099号东海城市广场2楼202,法定代表人为姚银苗。
经营范围:工艺礼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965,386.04元,净资产为-280,884.21元,2017年销售收入为725,844.80元,净利润为-85,486.57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关联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之弟弟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与该关联方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商品。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经销商,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其他经销商一致。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公司商品对讲机终端、车台、中转台及相关零配件等,其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采购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商品为红酒,公司每次采购均进行了比价和评估,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2017年海能达经销商合作协议》,近期公司将分别与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北京威讯智慧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海能达经销商合作协议》。
公司向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物品是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经多家询价最终确定的,每次采购均签署了采购订单。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 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国信证券对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关于海能达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核查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2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2017年的银行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5亿元的银行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18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2、公司本次拟向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4、公司拟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5、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
6、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7、公司拟向渣打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8、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9、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0、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2、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3、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14、公司拟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以上授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等14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重要架构,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补选董事许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曾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02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
非独立董事: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蒋叶林先生、郭義祥先生、许诺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其中陈清州先生、武美先生、曾华先生、许诺先生作为公司高管领取高管薪酬;蒋叶林先生在公司任高级副总裁,领取薪酬 180万元/年。郭義祥先生在公司担任英国子公司副总经理 ,领取薪酬90万元/年。
独立董事:欧阳辉先生、孔祥云先生、陈智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0.56万元/年。
(下转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