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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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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万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主要涉及生态修复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地产景观工程等,具体工程业务包括:盐碱地修复、河道治理、湿地保护、荒山及矿山修复;城市道路绿化、广场公园绿化工程;住宅和旅游地产绿化工程等。公司目前已形成集“生态修复和园林绿化技术研发-抗性苗木生产与繁育-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养护”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业务模式上,公司主要通过传统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模式及PPP模式开展,公司正逐步由传统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模式向PPP模式转型。PPP模式即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推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发展为己任,依托技术研发优势,以诚信经营为宗旨,生态和谐为原则。报告期内公司生态修复业务增长,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业务模式,公司还积极开拓外地市场,外地市场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比重增加。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业务、品牌、技术等竞争优势,开拓更多地区的市场,进一步突出核心业务,完善产业链,进而提高盈利能力。

行业发展等情况在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进行阐述,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17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9,569.60万元,较上年增长1.50%;实现营业利润20,679.01万元,较上年增长11.90%;实现利润总额20,765.85万元,较上年增长3.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5.49万元,较上年增长3.75%。

截止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15,039.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3,463.73万元,较上年增长127.62%,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主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积累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017年在完满完成上市任务的同时,公司整体运营及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大提升,业绩指标实现了稳步增长,企业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主要体现在:

一、 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在逐步提高

2017年公司业务范围逐步的向全国进发,不断拓展公司业务区域。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在北京、河北、内蒙、山东、山西、甘肃、江苏、安徽等地建立了子公司、分公司,全国市场布局逐步打开,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公司的工程管理能力逐步加强

2017年项目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效果显著:

1、公司的品牌和技术优势在逐步显现,2017年的一些优质项目不仅为公司带来了利润,更为公司带来了荣誉及口碑。

2、公司项目管理方面的优势继续加强,从设计、采购、施工、养护及结算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施工质量上升的同时,更加注重成本及风险控制。

三、公司设计能力不断提高

2016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百绿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取得了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使公司成为了全国少数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双甲资质的企业。2017年设计公司完成营业收入较2016年同比上升了72.64%。设计能力的提升不仅增加了公司的营业收入,而且为公司业务承揽提供了规划、设计方面的专业支持。

四、公司科技研发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的各项研发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积极打造与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产学研推”的紧密结合体,公司与天津师范大学共建的天津市环境变化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获批,省市级研发平台增到到三个,基本构成生态修复与保护到生态景观的整体平台,为公司的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提供智力支撑。

公司坚持践行“绿地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组织与攻关盐碱地、矿山、河道治理和乡村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重大共性问题,攻克一批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全局性和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盐碱地绿化、荒山修复、河道治理和城市棕地修复等多个领域取得多项成果。

五、大量引进人才

公司已和多家大型人才招聘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公司内部也建立人才引进奖励机制。公司不仅从重点院校招聘优秀的毕业生进行培养,还引进了一批在各自领域卓有成就的管理人员充实到公司的管理团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及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卢云慧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18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9,569.60万元,较上年增长1.50%;实现营业利润20,679.01万元,较上年增长11.90%;实现利润总额20,765.85万元,较上年增长3.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5.49万元,较上年增长3.75%。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8年的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卢云慧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为公司获取以上额度内银行授信而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卢云慧决定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根据相关金额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青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新大地园林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从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几方面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进行考评,核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元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祁永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用范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范妍女士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范妍女士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范妍女士本人同意,范妍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质和能力。范妍女士简历见后附。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范妍简历

范妍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1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富华置地(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富华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总监。现任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范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妍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范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19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3、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4、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5、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根据相关金额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20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15:00 至2018 年4月24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15层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对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

议案5-10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5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马健铎、钱婉怡

会议联系电话:022-58357576

会议联系传真:022-83713201

电子信箱:tjluyin@tjluyin.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5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登记表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87”,投票简称:“绿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23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17 ]9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1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

截止2017年7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993.58万元,其中:于2017年01月0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993.5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7年募集资金总额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变动情况如下表:

注1:其他变动原因为2017年12月底公司内部划转银行存款时误划入此账户;

注2:⑧=①-②-③+④+⑤-⑥+⑦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8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7,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42,600万元。2017年度实现理财收益222.01 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现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以及被占用或挪用的现象。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本公司在2017年12月29日误将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月8日已将此误转金额转回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本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二次以上融资事项。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24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案的基本情况

1、预案的具体内容

2、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8,354,883.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17,113,327.68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04,225,128.81元,减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435,466,684.87元。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48,000,000.00元。剩余387,466,684.8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截止2017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068,100,280.54元,201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 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0股,共转增8,000万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88,100,280.54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7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69,569.60万元,较上年增长1.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5.49万元,较上年增长3.75%。公司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公司的股本总额相对较小,为满足以PPP模式和EPC模式为主的业务模式下的投标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及业务开展,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股份均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2、本预案披露后未来6个月,除董事杨建伟先生、股东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外,其余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股份均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董事杨建伟先生持股1,346,200股,占本公司股本比例1.68%。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可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36,550(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股东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5,33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7%。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可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杨建伟先生和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的首发限售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日。到期后如确定有股份减持意向,杨建伟先生、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和首发限售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公司董事杨建伟先生持有的134.62万股和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533.30万股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8月1日起解除首发限售。解除首发限售后,杨建伟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也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70证券简称:绿茵生态0公告编号:2018-025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青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青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对其出资额由1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