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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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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登记的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93,466,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2%,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部分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 1,753,860,43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的33.5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本次股权质押主要用于大股东补充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沪股通投资者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T日)收市,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公司”)股东持股总量为5,221,424,684股,截至境内投资者认购缴款结束日(2018年3月26日,T+5日),广汇能源境内投资者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515,101,10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863,507,820.30元。

二、因沪股通投资者尚未完成配股申购程序,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公司向香港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希望对通过沪股通持有广汇能源的投资者开放认购广汇能源配股股份的权限。2018年3月28日,公司取得香港证监会发出的“原则同意授权函”,并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

公司本次配股沪股通投资者缴款期为2018年3月29日、4月3日及4月4日,沪股通投资者可在2018年4月4日继续进行缴款。

三、沪股通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公司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四、本次配股沪股通投资者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至2018年4月9日,公司股票预计将于2018年4月10日复牌交易。

五、待全部配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安排配股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18年3月15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