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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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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1、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1)2018年度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海联金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3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及银联商务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商务”)系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联动商务”)系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银联商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中国银联”)与联动商务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实际日常业务开展情况,预计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联动商务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并因此从中国银联获得营销收入,联动商务拟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发生的支付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000万元,其中,获得的营销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联动商务预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二)2017年度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银联商务

公司名称: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310000734572833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

法定代表人:田林

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月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系统集成服务,自有网络设备的销售和租赁(除金融租赁),技术服务、技术支持,银行卡收单业务及专业化服务,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受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服务,银行专用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及寄库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受银行委托承接现钞、硬币清分整理服务业务,电信业务。

(2)中国银联

公司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39890T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

法定代表人:时文朝

注册资本:293,037.43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3月8日

经营范围: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联商务是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中国银联为银联商务的控股股东,均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关联交易系因联动商务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而发生,联动商务需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并因此从中国银联获得营销收入。

我国银行卡刷卡交易最早出现在本世纪初期,当时,主要为实体店商户服务,收单机构布设的信息交换设备为POS机,清算机构为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同时行使银行卡组织功能,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在划卡交易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是中国唯一一家卡组织以及资金清算组织,中国银联线下CUPS体系完整、规则统一。为保证公平及资金安全、可控,监管机构要求所有收单机构均须通过银联转接。银联支付体系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针对不同行业风控点提供不同的解决办法,尤其是线下支付中国银联建立了行业白名单,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在筛选客户时做到事前风控。银联体系支付通道建设非常完善,产品类型多元化,可满足支付机构不同行业解决方案。

作为中国银联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之一,联动商务主要通过直联银行以及中国银联两种模式建立核心的支付体系,与其他支付机构的布局基本相同,除交易量占比90%以上的工、农、中、建、交、招、邮储等15家大型银行直联外,其他均通过银联支付系统接入,保证成本可控,联动商务通过银联清算系统实现全国100多家银行的跨行清算,实现全网互通。

在支付通道以及支付成本上,中国银联对其辖内的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保证价格“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相比于银行直联接入,银联支付系统可实现一点对接,可节省单个银行接入专线成本、运营维护成本。

综上,接入银联支付体系是联动商务开展支付业务的需要,联动商务借助于银联支付体系进行资金的清算和结算,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发生的支付业务均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各项规范和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四、协议的签订情况

预计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联动商务拟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发生的“支付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其中,获得的营销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相关协议有效期一般均为一年,如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公司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均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公告编号:2018-03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世漫道”)为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茂业通信”)全资子公司,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茂业通信任董事职务,公司监事杨良刚先生在创世漫道任监事职务,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创世漫道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日常业务开展情况,创世漫道作为联动优势短信业务的通道提供方,负责提供短信发送服务。预计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联动优势拟与创世漫道发生的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和监事杨良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联动优势预计与创世漫道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二)2017年度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110108687603296K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1号楼10层1001--1005

法定代表人:林明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4-13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业务服务项目:不含网站接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动优势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世漫道为茂业通信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茂业通信任董事职务,公司监事杨良刚先生在创世漫道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创世漫道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创世漫道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创世漫道作为联动优势短信业务的通道提供方,负责提供短信发送服务。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使用创世漫道短信业务通道而发生。

1、交易的必要性

我国通信业务三大运营商为移动、联通、电信,除了一些大型企业、机构可以实现直连运营商外,很多中小企业不能实现直连,只能通过渠道接入,通道供应商由此应运而生。创世漫道作为其中一家业务规模较大且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通道供应商,其具有较强的通道掌控能力和行业短信处理能力,可实现统一对接三大运营商,有利于移动终端客户的全面覆盖。同时,创世漫道建有较完善的黑白名单管理,有利于短信触达成功率与问题事件的及时、准确处理。

在客群方面,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客群目前主要为金融行业等大型机构,而创世漫道主要服务于中小客户群体;在运营商合作方面,联动优势与中国移动有深入而紧密的合作,创世漫道是三家运营商三网融合;在风险规避方面,一是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能有效规避客户流失风险。目前短信市场竞争激烈,金融行业短信在短信业务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行业竞争对手不断在寻求机会希望能够进入这一领域,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创世漫道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与其合作能够有效的规避这一风险。二是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减少了与其他合作伙伴信息交互的机会,有效提高了客户数据控制能力,能更好的规避数据泄露的风险。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有利于扩大彼此客户群,能够在客户资源、运营商接入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双方业务的长期向好发展,未来双方将借助各自优势共同拓展并服务新增客户,互惠互利、协作共赢,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联动优势接入创世漫道是联动优势开展金融信息业务的需要,联动优势借助创世漫道的综合服务能力可满足自身新增客户的全面需求,可实现一点对接三大运营商,可节省多个通道接入成本、运营维护成本,有利于提升联动优势盈利能力,符合股东权益。

2、定价政策及依据

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在三网合一号码申请、启用、发送,以及投诉处理、黑白名单管理、号码质量梳理、三网专线申请接入等服务项目上,依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客户的运营情况,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进而实现双方内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一方面能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营成本。合作双方以内部既定的服务考核项目作为双方在具体项目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定价机制,并遵循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优势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拟与创世漫道发生日常关联采购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双方根据不同的银行主体分别签订《行业短信服务采购协议》,协议届满前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延续次数不限。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均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公告编号:2018-03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联动优势与中诚信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联动优势作为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预计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联动优势拟与中诚信发生的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联动优势预计与中诚信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1100000772552331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四层南404

法定代表人:闫文涛

注册资本:5,711.98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3-23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的征集、评定;商业账目管理;管理咨询及技术培训;金融信息咨询;风险管理;市场调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软件;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诚信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联动优势作为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方,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为中诚信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而发生。

1、交易的必要性

联动优势在海量数据基础上,通过数据整合、深度学习、智能决策等方面的技术处理,重点针对广泛金融行业客户提供大数据精准营销、大数据风控以及消费金融云服务,帮助合作伙伴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获客成本,从而服务长尾大众,实现普惠金融。而中诚信作为中国首批获得企业征信备案、获准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经营机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个人征信、企业征信、小微金融贷前风控等。双方以大数据金融风控及云模型服务站为契合点,采用沙盒模式作为数据传输的防护盾,通过规范化的大数据平台,完成各业务数据的采集、转换、加载包装,形成多条数据产品线,其中包括信用评分、用户画像、模型服务工厂等长期友好的深入合作。

联动优势的数据积累在运营商以及用户消费行为中尤为突出,具备建立欺诈识别、信用评分、客户价值评价等多种模型的数据基础。模型服务工厂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预测等,使得中诚信对个人、企业征信及金融贷前风控的审核决策更为精准,释放出更多数据的隐藏价值数据,数据分析预测结果是否可以起到决策价值。

中诚信在银行业及征信行业掌控能力和产品服务能力优势突出,有利于拓展终端客户的全面覆盖,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能延展用户群体的覆盖面。同时,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通过沙盒服务方案,缩减了数据信息传递的环节,有效提高了客户数据控制能力,能更好的规避数据泄露的风险。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有利于扩大彼此客户群,能够在金融风险管理及云数据模型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双方业务的长期向好发展,未来双方将借助各自优势共同拓展并服务新增客户,互惠互利、协作共赢,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2、定价政策及依据

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在信用评分、用户画像、模型云服务站上深度合作,联动优势大数据事业部与中诚信共同建立沙盒服务系统的方案,目的是在合法、合规、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联动数据服务接口。联动优势利用自身资源与平台,通过调用数据分析接口的形式,向中诚信提供核查产品、信用评分、用户画像、服务项目,依据不同的业务线产品需求、商户的运营情况,制定不同的产品服务方案及阶梯价格策略。合作双方以不同的服务项目类型作为双方在具体产品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定价机制,并遵循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优势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拟与中诚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均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4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1号《关于核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1月在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办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58元,募集配套资金1,870,419,985.4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35,304,525.67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4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拟增加联动优势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万金通达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万金通达”)为实施主体,同时确认“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联动商务。本次增加及确认完毕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除上述实施主体调整外,无其他调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1,328,959.86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的投入18,551,923.17元、用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投入269,386.97元、联动优势支付中国移动减资款280,000,000.00元、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59,223,315.61元、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18,302.30元、支付中介费43,265,459.81元、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572.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3,514,194.74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用于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的投入136,051,667.37元、用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投入33,602,279.39元、联动优势支付中国移动减资款280,000,000.00元、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490,574,221.87元、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18,302.30元、支付中介费43,265,459.81元、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2,264.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921,015,662.76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募投项目拟调整事项及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均积极推进,已确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项目前景向好。但由于外部市场形势、监管环境及竞争态势的不断变化,本着合法合规、谨慎理性、为股东负责的原则,公司在2017年度适当放缓了投入,使上述两募投项目较原计划均出现了投资延迟和业务成长延后的情况。从项目投资和预期毛利的实际发生及未来预期看,原计划两年的建设周期均需延长以达到预期的规模化盈利水平,从而更好的回报股东。鉴于以上,公司拟对“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说明如下:

1、拟调整投资进度事宜

(1)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

1)随着外部经济及政策形势的变化,为使“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切实发挥计划目标带来的效益,更好的服务于公司金融科技板块业务发展,公司拟调整投资节奏,拟将该项目实施周期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同时加大研发力度、紧抓市场机遇,以保证该项目未来的竞争力和盈利空间,从而实现项目收益最大化。

2)该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实施方式均按照原计划进行,不作调整。

(2)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1)顺应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及政策的调整,结合公司跨境业务实际需求,基于提升公司跨境业务竞争力从而获得长远快速发展的目的,公司拟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拟将该项目实施周期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从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展和未来预期看,本次拟延缓“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施进度,无论从系统策略、技术架构、市场策略还是商业模式看均更具竞争力。

2)该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实施方式均按照原计划进行,不作调整。

2、拟调整投资进度后的资金计划

单位:万元

说明:上表中2017年12月31日所列数据中,原计划数据均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计划投入金额,“拟调整”金额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数据为实际累计发生额。

四、拟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来看,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情况、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认为:

1)海联金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关注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财务顾问职责和义务。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海联金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4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业务发展,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联金汇”)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或“联动优势”)拟投资10,000万元在广州汕头设立全资融资担保公司。

1、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联融嘉(汕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

注册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在国家政策准许和金融管理机构批准范围内,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相关的金融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发起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为100%股东。

2、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911100007533138376

法定代表人:李贲

注册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231室

注册资本:77,569.728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业务专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9月18日);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终端设备的软、硬件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和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厅的布置设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设立时间:2003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2003年8月15日至2033年8月14日

二、投资标的的必要性

1、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传统金融机构在制定授信决策时过于重视企业资质,例如企业固定资产水平、净资产水平、净利润等基于此,在实际操作中,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更加倾向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尤其是项目贷款。

虽然各家银行均制定了中小微企业授信办法,但对处于供应链底端的中小微生产企业以及贸易企业而言,没有足额抵押物,很难从银行取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成立融资担保公司,能够针对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息流等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担保,更加高效、便捷地从银行获取授信融资,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2、联动优势众多客户的迫切需要

经过多年的发展,联动优势积累了超过4亿个人用户和70万企业用户,承担着中国移动全国上万家营业厅的资金归集和结算服务,在乳制品行业、能源行业、商旅行业等都有长期合作客户,作为底层支付服务商,联动优势为这些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提供清结算服务,掌握包括资金流、信息流在内的完整商流信息。长期以来,联动优势与客户之间形成了紧密的联系和互信关系,客户也急需联动优势提供包括支付、信息在内的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

在金融管控不断规范的今天,联动优势希望利用自己在数据、支付、信息方面的优势,为中小微企业客户、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和安全的金融服务,也希望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和风控支撑。因此,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能有效利用联动优势的能力,成为金融机构与联动优势之间的桥梁,将联动优势与金融机构的能力有效结合,转化为对中小微企业的助力,更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三、本次拟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成立融资担保公司后,能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同时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相关的金融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又能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分散风险,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具有受众面广、成本较低、合作渠道较为成熟的特点,是中小微企业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渠道中最为理想的信用服务机构。本次拟成立融资担保公司,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金融科技板块的业务布局,为公司智能制造板块、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上下游客户提供服务,促进产融结合,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另一方面还可以实现与公司其他业务比如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信用卡代偿业务的协同发展;另外,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审批情况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准予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增强公司投资能力、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式扩张、促进公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发起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4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同时,公司将按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本年度在其他收益列报的金额为815,945.73元,在资产处置收益列报的金额为657,838.22元、在持续经营净利润列报的金额为444,521,550.64元;上年度调增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403,830.57元、调减营业外收入金额48,250,864.75元、调减营业外支出金额49,654,695.32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4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接受张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谨向张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李贲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该人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简历附后)。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贲先生的提名。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李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拥有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硕士学位。现任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CEO、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青岛万金通达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任期自2016年11月至今。

李贲先生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4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融资和授权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六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二)各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亓秀美女士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qixiumei@haili.com.cn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特此通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37,投票简称:海金投票

3、在投票当日,“海联金汇”“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537;

(3)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8年月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月日

股票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4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8年2月9日、2月27日及3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 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3月31日,回购股份数量4,1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40%,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20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49,980,949.01元(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1号《关于核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1月在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办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58元,募集配套资金1,870,419,985.4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35,304,525.67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JNA1033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及子公司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01,328,959.86元, 2016年度各户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0,173,098.68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a、2016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b、2016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c、2016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的“中国移动减资款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

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156,641,382.64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44,754,403.06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联动优势支付中国移动减资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注:鉴于公司已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完成了“支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减资款”项目2.8 亿元减资款的置换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完成该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告编号:2016-133)

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329,894,023.99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2,185,234.88元,本年度各户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4,871,665.35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112,154,355.09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注: “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青岛万金通达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23,989,642.32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注: “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监管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监管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注:鉴于公司已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完成了“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款项 48,868 万元的运行工作,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该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告编号:2017-04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16年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16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鉴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支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减资款、联动优势项目建设投资、上市公司支付中介 机构相关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将由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联动优势以及其下属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商务”)分别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的规定,公司、联动优势、联动商务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11 月9日与开户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4 月 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增加联动优势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万金通达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万金通达”)为“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且已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联动优势、万金通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下称“即墨工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下称“广发证券”)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青岛万金通达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