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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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1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18-01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52,725,0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8%,其中217,578,294股(占总股本比例5.15%)为通过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持有的股票,35,146,750股(占总股本比例0.83%)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所持有的股票。

●远致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4,542,59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远致投资作出承诺:因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217,578,294股份,自2015年2月16日持有股份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限售股份已上市流通,远致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远致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远致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