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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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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2018-2019年飞机
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8-012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2018-2019年飞机

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扩大飞机引进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有限”)签署了《2018-2019年飞机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本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下或称“承租人”)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中航有限下属拥有从事飞机融资租赁资格的子公司(以下或称“出租人”)租赁拟于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及2019全年引进的部分飞机。详情请见本公司2018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公告。现就交易金额上限占承租人同类业务的比例及预计可节省的融资成本等信息补充披露如下:

基于(1)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及2019年度,承租人与出租人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交易的融资本金总额将不超过此期间计划引进的尚未确定融资方式的飞机总价款的一半;(2)各租赁飞机的租期将为十至十二年;(3)在计算飞机融资租赁交易预计利息时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期限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即4.9%;(4)每架融资租赁飞机的安排费按飞机融资本金的1%计算,预计框架协议交易金额上限、占承租人同类业务百分比及预计可节约的融资成本如下:

注:按1美元兑人民币6.35元的汇率折算。

鉴于出租人须在承租人的询价或其他采购程序中提供综合成本不高于至少三家入围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融资租赁方案时,方可成为特定飞机融资租赁服务的提供方;且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为飞机采购市场常规业务,服务提供方可替代性强,因此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8-01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选举薛亚松先生为本公司职工董事的议案。薛亚松先生作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自前述议案通过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附件:薛亚松先生简历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薛亚松先生简历

薛亚松先生:56岁,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讲师。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河南师范大学数学系学习;1982年7月至1986年7月在河南驻马店师范学校任教;1986年8月至1991年8月在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税务局培训中心任教;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读硕士;1994年7月到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部项目经理,广东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部经理,国际金融部总经理助理,资产重组小组负责人,证券公司筹备组负责人;1999年3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4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05年1月至2006年11月兼任中航旅业公司董事长,2006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挂职任党委书记),2009年8月任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兼任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委书记。2016年10月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17年12月任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8-01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通知: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或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详见本公告附件2)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2. 登记要求: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

3.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9:00时至17:00时。

4. 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局。

5.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邮编101312。

6. 联系人:陆远、张琛

联系电话:86-10-61462790、86-10-61462543

传真号码:86-10-61462805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会议出席通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会议出席通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敬启者:

本人/吾等(附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附注2)_____________ 股之A股之登记持有人,谨此通知本公司,本人/吾等愿意(或委任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订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十四时于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

此致

签署: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2. 请填写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总数。

3. 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地址为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局,邮编101312,或传真号码86-10-61462805)。未能签署及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