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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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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23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9,078,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将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而相应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科士达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及新能源领域的智能网络能源供应商。公司作为中国不间断电源产业领航者、行业领先的安全用电环境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新能源发电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致力于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新能源光伏发电系统产品、储能系统产品、电动汽车充电产品的研发、制造及一体化解决方案应用。公司坚持“市场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思路,经过25年的行业深耕,建立了行业领先的营销网络平台及供应链生产平台,并构筑了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及业界领先的研发平台体系,并以此形成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一)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基于网络娱乐、网络媒体、网络沟通、网络商务等多元化应用需求不断增长,并伴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不断涌现和发展,各行业对海量数据处理、高速传输和实时响应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而作为在数据计算、存储、传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数据中心,被赋予越来越多的责任和重担。伴随着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的不断新建,原有数据中心不断改造、升级与扩容,在这数据消费激增的时代,数据中心产业始终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

公司作为最早进入数据中心产品领域的国内企业,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已包含:不间断电源(UPS)、精密空调、精密配电、蓄电池、网络服务器机柜、动力环境监控等设备和系统,广泛应用于金融、通讯、政府机构、军工、轨道交通、电力、制造等行业和领域,是保障数据中心信息安全、可靠运行必不可少的关键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64,443.31万元,同比增长28.76%;其中,得益于公司产品可靠性及转换效率等技术提升,公司大功率UPS产品在报告期内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市场占有率稳定提升。

(二)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系统产品

新能源光伏产业作为我国能源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经历2016年抢装潮之后,2017年再次取得了快速发展。2017年,受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加速扩大和国外新兴市场快速崛起的双重因素影响,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产业规模大幅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高达53.06GW,实现大幅增长;其中,分布式项目占比近36.64%,同比增加24.39%。

在我国新能源光伏产业蓬勃发展、光伏装机量不断攀升的同时,光伏发电的不稳定性、间歇性以及弃光问题等制约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症结问题依然严峻,而储能技术作为解决光伏发电消纳、增强电网稳定性、提高配电系统利用效率的合理的解决方案,已成为新能源光伏市场未来发展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在储能业务上已有的技术储备、产品生产线及市场推广经验,提出了“新能源光伏+储能”相结合的业务模式。“新能源光伏+储能”业务模式,是公司在储能产业领域进行的新型商业模式探索,旨在借助光伏行业、储能产业的发展契机,并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及引导下,更好地做强相关主营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持续增长点。

公司现有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系统产品主要包括:集中并网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智能汇流箱、防逆流箱、直流配电柜、太阳能深循环蓄电池、监控及家用逆变器、模块化储能变流器、大功率储能变流器、太阳能深循环电池等,在报告期内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系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91,546.26万元,同比增长137.22%。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储能业务得益于产品的全功率范围覆盖、针对市场痛点的有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精准的市场推广策略,在新能源光伏行业、海内外市场均获得了广泛认可,为未来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

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特别是伴随着乘用车比重的逐步增加,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已成为充电桩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充电桩数量达45万个,公共充电设施已基本完成新国标升级,公共充电桩21万个,同比增长了51%。而据国家能源局最新出台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18年国家将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继续站在行业利好和政策利好的双重风口下,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体系中目前包括: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便携式直流充电机、车载式直流充电机、落地式交流充电机、壁挂式交流充电机。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4,774.82万元,同比增长108.55%,凭借着在研发、生产、采购及渠道等方面的整体优势,在报告期内公司充电桩业务得到了爆发式的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我国数据中心及新能源相关产业均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实现平稳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电力电子行业,坚持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为基础,通过持续深化营销体系改革、提升供应链运作效率,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并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紧抓市场机遇、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布局、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及提高产品综合实力等举措,实现了国内三大主营业务及海外业务收入的全面提升。公司数据中心一体化业务在保持优势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依靠公司直销网络和分销渠道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市场的持续扩张及行业的重大突破,并展现出了高成长性的发展态势;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储能业务借助着行业及政策的双重利好、凭借高品质的产品及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已实现战略布局的全面铺开,并已做好充足准备迎接市场爆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凭借着优异的产品性能及可靠的品质,赢得客户一致认同,在市场上竖立行业新标杆;随着我国在国际市场影响力的逐步加大,以及公司在海外市场布局的进一步完善、自有品牌推广力度的持续加大,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其中自主品牌销售占比显著提高。

2018年,公司将继续以“中国动力、驱动未来”为企业使命,围绕绿色数据中心、绿色新能源领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攻关,融合互联网技术,引入智能制造、智能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提升企业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打造行业领先的绿色智能网络能源企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72,961.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94%;实现营业利润 40,603.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03%;实现利润总额 41,181.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14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55%。以上各项利润指标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三大核心业务及海外业务均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中,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储能业务、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借助行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布局、客户渠道等优势,大力拓展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大幅度提升;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在报告期内巩固了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主导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整体业务实现稳定增长;公司海外业务随着海外布局深入及考核激励机制的不断完善,业绩保持快速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调整后不影响2017年度的损益情况,亦不涉及对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只是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由于上期不存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事项,故本次变更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可比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安达市同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和荷兰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将上述三家公司的财务情况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对深圳市科士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3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彭建春、陈彬海、徐政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9,616,152.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439,401.32元,基本每股收益0.6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816,220,213.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64,352,031.43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29,293,463.49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929,346.35元,截至2017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1,113,212.51元。因此,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589,078,7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815,758.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将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而相应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上述额度总计人民币185,0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18年度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过25,000万美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18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即用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祖榆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江恋恋等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75元/股。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电气”)的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9,700万元对科士达电气增资。增资完成后,科士达电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科士达电气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3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我们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上述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18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股权激励计划中原激励对象江恋恋等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深圳市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士达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0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89,042.50万元于2010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验资专户,账号6012700004761。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6,796,814.09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 418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3、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投资于精密空调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1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计划在2018年度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额度累计不超过25,000万美元。

三、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其仍存在下列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相关业务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2018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在2018年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行为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的风险投资,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文件和财会[2017]30号通知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合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由于上期不存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事项,故本次变更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可比数据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下转1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