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 4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的通知,拟对其2017年4月19日作出的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以下简称“原增持计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内容
2017年4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32号),基于对互联网云基础服务行业的广阔增长空间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占披露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1.96%;不高于5,000万股,占披露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9.78%。增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未能如期履行增持计划的情况
原增持计划披露后,实际控制人即着手设计增持方案、设立增持主体和筹措资金等工作。但由于公司后续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的限制,以及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等因素,导致实际控制人为期一年的增持期间实际上仅有约两个月的可供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实体未能实施原增持计划。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对于原增持计划因各种因素未能及时履行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公司已预约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的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据此,公司目前正处于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的窗口期,实际控制人预计无法在2018年4月20日原增持计划到期前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调整的说明
实际控制人仍计划继续履行增持计划,拟对增持期限和增持主体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股本变化调整增持数量,增持总金额仍不超过十亿元。具体如下:
1、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根据实际控制人原增持计划,增持期限为自2017年4月20日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拟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延长六个月(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相关规定不能增持的期间,增持期间相应顺延)。
2、增持主体
根据实际控制人原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为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实际控制人拟增加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增持主体。
3、增持数量及金额
根据实际控制人原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占披露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1.96%;不高于5,000万股,占披露原增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9.78%。增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
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公告》(2018-38号),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510,817,668股作为股本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事项尚待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因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增持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如下方式调整后计入增持计划的完成额,增持总金额仍不超过十亿元。
计入增持计划的完成额的股份数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增持的股份数量/2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调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承诺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及时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 4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韦振宇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董事李耀先生、张一文女士和孙鹏先生与韦振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四名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971 股票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 4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后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增持计划调整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炫辰先生、胡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审核,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董炫辰先生持有公司17,900股公司股票,胡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八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 4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8年3月24日将本次会议通知事项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17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持有公司股份79,275,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书面提交的函,提议向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程中增加《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控股股东宇驰瑞德具有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现将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4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提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将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第6项议案时,韦振宇先生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8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高升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8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高升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传真登记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2日下午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9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锐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B座9层
邮政编码:433000
联系电话:0728-3275828
传真:0728-3275829
电子邮箱:investors@gosun.com
(五)相关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三十次会议决议;
3、宇驰瑞德《关于向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1,投票简称:高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或本股东单位)出席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本委托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注:
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 ;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证券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8- 45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选举职工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计41人)投票表决,选举顾珺女士(简历附后)为职工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为三年。公司监事会对顾珺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顾珺,女,1985年2月出生。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士。
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在上海二六三通信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主管;2016年3月至今在上海游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经理。
顾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董炫辰,男,1982年3月出生,加拿大Brock University视觉艺术学士学位,南开大学EMBA硕士学位。
2008年至2009年5月任北京瑞鑫安泰创业投资中心企宣主管。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任阿尼迈影视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瑞鑫安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事长助理。2014年12月至今,任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董炫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7,900股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鹏,男,1982年1月出生。南开大学EMBA、硕士学位。
2008年3月至2012年2月在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任土地开发高级专员;2012年2月至2017年1月在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资金经理。
胡鹏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