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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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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8-013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1,0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哈三联,为您服务”的宗旨,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耕耘,公司已形成产品线丰富、剂型齐全、适应症范围广泛的竞争优势,拥有140个药品品种,220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146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43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产品主要布局神经系统类、心脑血管类、肌肉骨骼类、全身抗感染类、以及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补充营养等医疗领域,主要产品为奥拉西坦注射液、米氮平片、缬沙坦分散片、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葡萄糖注射液和氯化钠注射液等药品。2016年,公司开始涉足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辅料、护创材料的生产许可,主要产品为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围绕“标准化管理,数据化考核;专业化服务,合作化分享”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坚持外抓市场、内强管理、挖潜增效的工作思路,推进精细化管理,开源节流;调整营销策略,强化优势产品架构;完善考核制度,确定利润指标导向。经过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公司的技术创新、经营发展等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公司营业收入取得突破,经营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883.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7.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65.50万元。

(2)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行业周期性特征不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医疗卫生意识逐步增强,医药市场的整体容量也将越来越大。2017年,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医药行业处于政策的调整期和市场动荡期,医药产业从研发、生产、销售、流通及消费各环节均发生了新的变化。创新药优先评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药品零加成、医保控费等政策深入推进,医药行业正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行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公司被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评为“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评为“第二届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公司“哈三联”商标被黑龙江省工商局评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此外,子公司三联科技荣获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证书;公司及子公司兰西制药顺利通过“三标一体认证”,标志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已达到先进标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是中国医药行业深化改革之年,医药行业处于政策的调整期和市场动荡期。国家医药政策频出,医药产业从研发、生产、销售、流通及消费各环节均发生了新的变化。创新药优先评审、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两票制、药品零加成、医保控费等政策深入推进,医药行业的新生态格局呼之欲出。在这一背景下,公司顺应变革,迎接挑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标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年度主题,积极进取,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及各项重点工作。

(1)激发内生动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2017年,公司充分发挥制造平台优势,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品种升级,推进技术优化与创新,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企业向集约化管理转变。同时,公司不断加强销售网络建设,深入挖掘产品学术价值和专业化推广,延长产品生命周期、渗透细分市场领域、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的可控性,夯实市场基础,有效拓展了产品的市场空间,促进了产品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883.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7.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65.50万元。实现每股收益1.0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0.9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3,494.66万元,资产总额为218,374.64万元。

(2)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加快转变企业发展方式,走创新驱动和可持续发展道路,2013年开始,公司整合优势资源,组建哈三联药物研发体系,形成了固体制剂项目、合成药物项目、液体制剂项目及中试车间多项目齐头并进、协同发展的创新技术平台。结合“十三五”重大疾病领域和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公司制定了以神经系统药物、心脑血管药物和抗肿瘤药物为主要研究发展方向的策略,在此发展方向下,研发多种类、多剂型的新型药物和药包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批盐酸鲁拉西酮原料及制剂等24个品规临床批件。根据公司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安排,报告期内启动了部分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其中米氮平片的一致性评价申请资料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中心受理,目前正在审评中。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为着力点,聚焦冻干型口腔崩解片研发平台建设、多腔室袋研发平台建设,成立微生物及化学药物联合研究中心,同时加快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实现哈三联研发创新体系的全新升级,相关项目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全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完成米氮平片一致性评价研究申报及受理工作,并通过了形式审核,公司为国内首个申报米氮平片一致性评价企业。

2)完成奥拉西坦注射液新包材及新剂型的开发工作。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对现有产品的全方位研究,深入挖掘潜在学术价值,进行二次开发,以不断延长产品生命线,打造优势产品架构,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完成两项主导产品奥拉西坦注射液的二次开发工作,获批塑料安瓿奥拉西坦注射液及20ml奥拉西坦注射液的生产批件,夯实了公司在奥拉西坦市场竞争格局的优势地位。

3)冻干型口腔崩解片和多腔室袋中试车间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进一步提高了我公司该类项目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放大研究水平,有效确保产品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的一致性。冻干口崩片的工艺放大生产研究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也为其它产品的冻干型口腔崩解片的开发奠定了基础。多腔室袋中试车间的创建,丰富产品包装的多样化,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临床适用性,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开拓生物制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与沈阳药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有机研究所等国内知名院校深入开展合作,成立SIOC-威凯洱-哈三联微生物及化学药物联合研究中心,从化学制药领域向生物制药领域延伸,实现研发创新体系的升级。

5)新药研发取得阶段性进展。2017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研发投入6,935.24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6.04%,多项重大品种成功申报和获批临床。公司通过创新驱动增强内生发展动力,随着后续获批产品的陆续问世,将极大改善公司盈利结构,实现企业研发投入与销售回报的良性循环。

(3)投资驱动,外延加速一体化产业链布局

公司坚持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的战略,通过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同步推进、双轮驱动公司规模化发展。2017年度,公司以一体化产业链布局为目标,积极寻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外延式增长机会,通过投资黑龙江威凯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延长了公司医药产业链,将有效促进公司在生物制药领域的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度较2016年度相比营业收入增长50.99%,主要系加大产品市场推广力度,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大力挖潜提升原有市场销售能力。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原“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计入“其他收益”项目金额合计19,529,066.82元。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根据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同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将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调整重分类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181,075,538.25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0.00元。比较数据经调整后,上年“营业外收入”减少2,291.54元,上年“营业外支出”减少2,001,999.89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上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 175,182,785.55元,上年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0.00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18-01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 2018年3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8年4月2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秦剑飞、周莉、赵庆福出席现场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成绩。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王栋先生、刘志伟先生、游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2.5亿元,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0582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18-01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15:00 至2018年4月2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17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议案 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7 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451-57355699 。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庆福、沈晓溪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4 月24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18-01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3月2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丛学智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事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1,066,7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05,533,3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6,600,050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8-02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

截止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867,954.6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881,200.00元;于募集资金到位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6,754.63元,收到存款利息580,373.23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69,831,374.7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2017年10月9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69,831,374.78元,与上表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649,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以及募集资金到位后至本期末实际投入金额。

注2: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辅助设施,整体建成前,尚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在哈尔滨现有厂区内新建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研发设备和办公设备,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不产生直接利润;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拟以哈三联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不产生直接利润。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18-01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075,538.2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1,897,797.86元。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956,101.6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366,533.4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72,366,533.43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1,0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533,3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5,533,3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6,600,05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截至 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1,066,7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05,533,3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6,600,050股。

三、其他说明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18-01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商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协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18-01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同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将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调整重分类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181,075,538.25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0.00元。比较数据经调整后,上年“营业外收入”减少2,291.54元,上年“营业外支出”减少2,001,999.89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上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 175,182,785.55元,上年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0.00元。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18-01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2.5亿元,主要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经济开发区哈三联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秦剑飞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经营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单位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医药设备租赁服务、生物工程技术开发、药学研究服务,化学药品原料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17,169,858.18元,负债总额319,029,873.20元,净资产98,139,984.9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6,675,321.15元,营业利润-58,056,467.40元,净利润-58,515,856.45元。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优化子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子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其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本次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竞争力。

四、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