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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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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5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发出,于2018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60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条款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支持票据基本情况

1、储架额度:拟注册储架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含);

2、拟挂牌转让场所:银行间市场;

3、基础资产:保理债权;

4、产品期限:预期1年,具体各期资产支持票据年限情况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资产支持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6、发行对象:资产支持票据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7、首期发行方案:

(1)拟由深圳国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梁保理”)收购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并由国梁保理将该应收账款资产池,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公司作为应收账款资产池的最终付款方,作为应收账款的共同债务人;

(2)首期发行规模预期不超过10亿元;

(3)公司或其指定机构(非关联方)担任本次票据的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享有对全部信托的次级信托受益权。

(二)同意或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资管保管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同意公司按照前述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

3、同意授权并指示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关的、在中国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下于中国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

4、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或职员在与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签署日之前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有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通过。

(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6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强化财务账期管理,优化债务结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或“公司”)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融资,即通过公司聘请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通过该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尚需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在获得其注册成功通知后实施。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实施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支持票据概述

公司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即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通过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资产支持票据上市交易。

二、资产支持票据基本情况

1、储架额度:拟注册储架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含);

2、拟挂牌转让场所:银行间市场;

3、基础资产:保理债权;

4、产品期限:预期1年,具体各期资产支持票据年限情况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资产支持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6、发行对象:资产支持票据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7、首期发行方案:

(1)拟由深圳国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梁保理”)收购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并由国梁保理将该应收账款资产池,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公司作为应收账款资产池的最终付款方,作为应收账款的共同债务人;

(2)首期发行规模预期不超过10亿元;

(3)公司或其指定机构(非关联方)担任本次票据的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享有对全部信托的次级信托受益权。

三、同意或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资管保管协议、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同意公司按照前述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及调整交易主体、交易方案、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

3、同意授权并指示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关的、在中国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下于中国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

4、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或职员在与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签署日之前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有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通过。

四、资产支持票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可以强化财务账期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更好地开展。

五、影响资产支持票据的因素

受国内宏观经济、金融、证券市场政策、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可能存在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资信风险等。

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涉及创新型的金融模式,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可以强化财务账期管理,优化债务结构,提高现金流利用率。本次票据信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6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8-56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同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关于向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泰禾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97%。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无变化,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6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8-56号公告)。

2018年4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8-60号公告)。

2018年4月4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禾投资”)《关于向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泰禾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97%。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故本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3:00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长租公寓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发行泰禾集团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以上议案1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31日及2018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夏亮、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1800

邮编:35001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63号

债券代码:112394 债券简称:16泰禾02

债券代码:112395 债券简称:16泰禾03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或“公司”)就截至2018年3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7年末净资产:272.66亿元(未经审计);

(二)2017年末借款余额:1320.75亿元;

(三)2018年3月末借款余额:1471.45亿元;

(四)累计新增借款:150.69亿元;

(五)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55.27%。

二、2018年1-3月累计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银行贷款累计增加79.65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9.21%;

(二)公司债券累计增加41.49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15.22%;

(三)融资租赁借款及小额贷款累计减少2.54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0.93%;

(四)其他借款累计增加32.08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11.77%。

注:加总数与汇总数的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公司2018年度累计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相关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