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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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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67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充实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器总成、液压油缸、分配阀等拖拉机液压提升器系列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勤勉尽责,规范积极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妥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经营管理上,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以全年经营计划为中心,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349.85万元,比上年增加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0.26万元,比上年增长6.17%。

(二)公司的重点工作

1、经过全体员工多年艰苦卓绝的工作、上下一心的辛勤付出,公司在2017年8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成功,成为我国农机零部件细分领域第一家上市企业。这是弘宇股份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这标志着我们弘宇股份公司,从此跨上了一条通往快速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2、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两个重点,全年密切跟踪主机厂的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注重产品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受到了下游客户及终端客户的好评,2017年我公司被二十多家主机厂评为优秀供应商。同年,我们完成了TS16949质量体系的认证工作,更进一步的理顺了技术管理、产品创新、结构提升的运作流程和管理理念,为构筑更加合理的产品结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成效:一是精益生产方式的完善成果令人满意。二是继续推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作业管理。三是注重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价格管理等各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也应依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年度仅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执行仅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18年3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出席、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102,577.0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03,355,793.92元。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2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18年3月2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季俊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102,577.0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03,355,793.92元。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2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5.8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18日分别与恒丰银行莱州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外,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5:00至2018年5月3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 。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的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柳秋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王铁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王铁成先生个人简历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附:

王铁成先生简历

王铁成先生,男,中国国籍,198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2002年6月至2008年6月任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山东南洋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霍夫勒(烟台)机床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会计部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铁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目前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鉴于短期借款频繁发生,为保证公司能够及时延期/续贷该等借款,避免公司运营资金短缺,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就前述短期借款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延期/续贷或其他方式延续行使决定权。

并且,鉴于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特此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就公司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额度内的新增短期借款事宜、并就生产经营性短期借款所对应的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行使决定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0,102,577.01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03,355,793.92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2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并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该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签署聘任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