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斌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一切职务。辞职后,张斌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张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8-019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8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停牌,并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商谈和论证,初步判定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涉及资产出售等事项,自2018年2月27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6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9日、210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8-00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8-01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1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1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017)。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事宜进行了沟通和磋商,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前期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4月9日起不超过1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停牌,并自2018年2月27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2018年2月26日披露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2018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方案尚未确定,有关各方正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6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公司在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8-012、临2018-013、临2018-015、临2018-017)。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8年4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公司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其他独立第三方,交易对方可能涉及上市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出售标的公司资产、股权等,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为光伏发电及制造设备等,标的资产可能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100%股权,以及国内外相关光伏电站项目资产等,合肥海润是以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为主要产品的生产制造公司。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组织并协助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方案确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方案尚未确定,有关各方正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成,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9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公司已于2018年1月30日发布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是亏损,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4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8-02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17年5月3日对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