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总计1,000.10万元认购了本基金,其中,认购费用为1,000元,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期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