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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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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2月28日证监许可[2018]358号文注册。

2、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5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报刊的《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与投资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港股通股票等特定投资标的相关及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的特定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运作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君信混合;基金代码:005741,请投资人留意)。

2、基金类型

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5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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