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豁免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宏嘉”)提供不超过16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由于宁波宏嘉为公司的合营企业,该项担保需由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于2016年3月中标宁波市“三路一桥”PPP项目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中标范围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宁波宏嘉为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的银行融资并提供担保。为确保并支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豁免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5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8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
2018年4月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2,36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41.03 %)《关于增加宏润建设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豁免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宏润控股本次提出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已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15:00至2018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按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12.5万元。
5、审议《关于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提供审计服务。
6、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提供每次不超过16亿元总额不超过39.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7、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议案》;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对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PPP项目的投资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8、审议《关于<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增加: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公开披露。
12、审议《关于豁免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中标宁波市“三路一桥”PPP项目中兴大桥及接线(江南路-青云路)工程,中标范围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宁波宏嘉为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的银行融资并提供担保。为确保并支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豁免宁波宏嘉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会议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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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3 传真:021-54976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投资证券部(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062,投票简称:“宏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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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现对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原披露内容:
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4日,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587.48万元,资产负债率69.70%,2017年度净利润83.94万元。
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注册资本35,055万元,注册地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5室,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411.82万元,资产负债率69.09%。
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53.43万元,资产负债率44.66%,2017年度净利润-35.64万元。
六盘水宏仁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中路4号附6号201室,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实业投资等。
补充后披露内容:
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4日,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占比98%,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实业项目投资。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587.48万元,资产负债率69.70%,2017年度净利润83.94万元。
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注册资本35,055万元,公司占比70%,注册地址:宁波象保合作区开发办公1号楼205室,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411.82万元,资产负债率69.09%。
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比99%,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养护和管理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53.43万元,资产负债率44.66%,2017年度净利润-35.64万元。
六盘水宏仁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中路4号附6号201室,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实业投资等。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2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宏润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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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当时质押的情况
宏润控股于2015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手续,将所持36,400,000股(原质押股数26,000,000股,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质押股数为36,400,000股,占总股本的3.3%)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编号:1503260001,股份质押冻结期限从质押登记日至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由于以上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押担保合同到期,宏润控股于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将质押给民生银行的24,400,000股(占总股本的2.21%)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宏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2,36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41.03%,宏润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48%。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本次解除质押登记情况。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