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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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2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日:2018年4月4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5980万份。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3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598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3月20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98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3、授予对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8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管理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子公司管理层、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61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等待期为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4月4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东方集团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54、0000000155、0000000156

3、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