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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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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1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76万股,截止至2012年6月4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47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82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285,404.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47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8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99,998.00股,截止至2014年9月3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99,99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5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4,1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74,383.38万元,其中投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48,779.8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2,66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14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61.7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31.81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广东华威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投资收购款。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1,728.9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0万元。2017年,公司已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8,0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50.36万元。2015年,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1,829,600.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65,285,404.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 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52.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19,594,102.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本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12,6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91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663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43.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4年7月31日至2015年7月30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15,0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2,7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29日,公司已将12,77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26,544,195.48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71,594,195.48元。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于2012年9月25日划拨至本公司一般结算户。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6.4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2,26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2,27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5年度,公司使用2,270.54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29日,公司已将2,270.54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8月24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4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6年度,公司使用2,14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7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广东华威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投资收购款,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7年度,公司使用131.81万元的超募资金支付收购广东华威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投资收购款。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余0.00万元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本年公司已将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专户销户。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矿产资源价格下滑的宏观经济影响,原合同项目的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若按原定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带来的经济效益将低于预期目标。

1、在原募投项目暂时难以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及出现新的投资项目机遇情况下。2012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2,732万元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收购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安民爆”)85%股权,可巩固公司在宁夏地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优势,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下称“鞍钢矿业”)是我国掌控铁矿石资源最多、产量规模最大,集探矿、采矿、选矿、烧结、球团生产,采选工艺研发设计,工程技术输出为一体,具有完整产业链的冶金矿山龙头企业。公司作为国内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若与鞍钢矿业合作,公司可通过为鞍钢矿业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参与鞍钢矿业的矿山采剥业务,提升公司总体收入水平。因此,2013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22,654.48万元与鞍钢矿业合资成立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

3、近几年受矿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工程板块多数项目进展不顺利,导致效益未达预期。若按照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有可能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目前公司债务规模较大,每年需承担高额的利息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16年度,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2,950.6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度,公司将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42.77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公告编号:2018-01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5,127.6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有关规定,本事项不用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黄祥清先生、邹金凤女士、陈冬冬女士回避表决。与子公司参股企业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郑炳旭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与子公司参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会在15%幅度内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业集团”)

1、基本情况: 广业集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出资者的代表,成立于2000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154,620.48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32楼,法定代表人为余志良,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教育培训;房屋租赁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及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88,345,4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85%。

(二)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广业云硫”)

1、基本情况: 广业云硫成立于2011年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住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星岩四路51号四楼(硫铁矿集团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为张栋富。主营业务为:露天开采、加工、销售:硫铁矿;危险货物运输(1类、2类、3类、6类、8类、9类)、普通货运、搬运装卸;生产、销售:过磷酸钙;加工、销售:铁精矿;货物进出口。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地籍测绘、乙级房产测绘;计量检定服务;尾矿库运营(以上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硫酸(81007);加工、销售:硫铁矿、普通机械(不含发动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供水管道安装、维修;代收电费;生产、销售、安装、装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部件、非标钢构件、硫磷设备、水泥设备、环保设备、石材设备;加工:石材;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对硫铁矿、硫精矿、工业硫酸、过磷酸钙、磷矿石产品的检测服务;第一类压力容器(D1)和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D2)设计及制造;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维修服务(B级);在港区内从事危险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广东广业开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业开元”)

1、基本情况:广业开元成立于2015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401房,法定代表人为林克辉。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零售、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四) 广东广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广业石油”)

1、基本情况:广业石油成立于200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第八层整层,法定代表人为罗志军。主营业务为:批发:汽油、煤油、3号喷气燃料(航空煤油)、危险化学品、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含天然气存储、运输且不为终端用户供气);销售: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石油芳烃、化工轻油、石油制品,棕榈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烟草制品、酒类、茶叶;汽车清洗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信息咨询服务;租赁经营加油站;加油站加油系统经营管理;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投资、利用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五)广东省广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下称“广业培训学院”)

1、基本情况:广业培训学院成立于2014年9月15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401房,法定代表人为李铁瑛。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及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与咨询;人才交流与推荐;学术交流与信息咨询;产、学、研课题研究;教育产品开发、销售;教育投资。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资控股的下属企业。

(六)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宏大君合”)

1、基本情况:宏大君合成立于2017年9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法定代表人为郭伟明。主营业务为航天科技知识的推广;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明华公司持有宏大君合49%股权,且公司的董事长郑炳旭、副总经理周育生在宏大君合任董事职务,因此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长期合作,履约能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8年度关联采购、销售计划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生产计划编制;租赁计划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协议编制。

定价政策和依据均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

2、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18年拟与关联方发生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明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公司拟为明华公司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新增2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1993年12月4日

3、注册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碣石塘路

4、法定代表人:柯育宏

5、注册资本:12726.63万元

6、经营范围:加工,制造:军品,机械设备,铸件,塑料制品,模具,铝型材,铝制品,金属冲压件,太阳能热水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明华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明华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内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为其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该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比较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该次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皆是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2,051万元,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52,590万元。本次为明华公司新增2亿元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将提升至202,0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7.45%。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变更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同时,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日15:00-5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27-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5月2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少娟、王紫沁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公告编号:2018-01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人怀先生、赵燕女士、王学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7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01,487,9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共70,148,798.30元,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39.4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可能存在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祥清先生、邹金凤女士、陈冬冬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子公司参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郑炳旭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8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送达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下午15:0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王永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育生先生;财务负责人王丽娟女士;独立董事赵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