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30 公司简称:沧州大化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07,738,456.18元(母公司数,下同),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1,107,738,45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5,759,664.01元,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3,498,120.19元。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94,188,2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47,094,108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56,404,012.1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11,863,502股。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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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尿素产品:
尿素产品主要用于农业,部分用于复合肥和胶合板行业生产,零星用于其他工业,车用尿素和电厂脱硫脱硝近年有少量使用。公司尿素产品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内销与出口相结合。
2017 年,尿素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表现的尤为突出,全年尿素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全行业亏损不断加剧,预计今后几年的时期内尿素产能过剩局面不会改变。相对于煤头尿素装置,目前国内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装置成本较高,竞争力低下。
2017 年以来,为落实沧州市政府有关城市规划的工作要求,公司决定对尿素装置进行全面停产,后续的资产处置等工作安排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沃原分公司尿素装置全面停产的公告》。
TDI产品: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TDI主要应用于软泡、涂料、弹性体、胶粘剂。其中软泡是最大的一块消费领域,占73%左右,涂料占17%以上。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在家具、建筑和运输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另外,TDI还可以用于生产硬质聚氨酯泡沫材料、胶粘剂、混凝土密封剂、尼龙-6交联剂、聚氨酯涂料和聚氨酯弹性体中间体。我国TDI产品消费地区分布基本于下游产业分布一致;TDI产品最主要的消费行业主要集中在软体家具、涂料、汽车等行业。
公司TDI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内销与出口相结合。
近年来TDI产能的增长速度大于需求增长速度,国内产能处于过剩状态。2016年随着国际市场去产能化加速,国际市场转好。2017年保持了良好的市场需求态势,价格保持高位。行业整体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2017年下半年市场价格曾接近40000元/吨(含税)左右的水平,随后出现回落,但市场价格也保持在较高水平。
今后TDI行业将继续处于降本提质增效和开拓下游产品市场的发展阶段。沧州大化TDI产能15万吨/年,占国内产能的17.8%左右,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烧碱产品:
烧碱(氢氧化钠)在国民经济中有广泛应用,使用最多的为化学药品的制造,其次是造纸、炼铝、炼钨、人造丝、人造棉和肥皂制造业。另外,在生产染料、塑料、药剂及有机中间体,旧橡胶的再生,制金属钠、水的电解以及无机盐生产中,制取 硼砂、铬盐、锰酸盐、磷酸盐等,也要使用大量的烧碱。同时烧碱是生产聚碳酸酯、超级吸收质聚合物、 沸石、环氧树脂、 磷酸钠、 亚硫酸钠和大量钠盐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我公司烧碱产品为液体状态,市场统称为液碱。
公司烧碱产品采用直销和经销商相结合的方式。
2017年,烧碱市场需求稳定,价格变化平稳,市场价格区间为750元至1100元之间(含税)。我公司烧碱产能为16万吨(折百计算),主要供应给河北省以及山东省周边的下游直接客户,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及时,价格合理,在周边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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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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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第二季度营业收入低于其他季度,主要原因是进入4月份以来,随着供应稳定及传统销售淡季到来,市场需求出现萎缩,公司主营产品TDI价格下滑,造成收入降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净利润与其他季度出现明显差异,一方面第二季度为销售淡季,收入及利润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另一方面5月份所得税汇算清缴对2016年度所得税费用进行了调整补提;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增长,主要是随着经营形势的变化,公司收取银行存款的比例进一步加大以及前期收取承兑逐渐到期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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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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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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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7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330万元,同比增幅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19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4.3613元。
1、TDI产品:
全年生产TDI 154,269.31吨,同比减少8,378.87吨,减幅5.15%;销售TDI 153,863.51吨,同比减少14,913.56吨,减幅8.84%。2017年度TDI生产及销量同比降低的原因为根据京津冀环保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检修计划,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于10月份开始停车检修,检修时间为30天。
2、离子膜烧碱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2017年生产离子膜烧碱447,164.82吨,同比减少63,921.36吨,减幅12.51%;销售离子膜烧碱406,656.39吨,同比减少75,296.55吨,减幅15.6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18.8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3,172.29万元,毛利20,846.54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的颁布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前,本集团未区分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均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本集团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本集团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和长期股权投资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本集团出售上述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谢华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2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下午1:3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于伟、平殿雷、肖冉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三)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17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计提2017年度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坏帐准备
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帐面价值,因此,本期计提坏帐准备189,612.78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2,041,137.36元。年初坏帐准备余额为28,854,375.77元,年末坏帐准备余额为27,002,851.19 元。
2、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期末存货的帐面价值低于其可变现净值,不存在减值迹象,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期初自制半成品、原材料生产产品出售,年初的存货跌价准备12,839,229.50元相应转入成本。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3,918,723.29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1,079,493.79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期末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155,207.71元;本期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因此,本期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3,562,745.82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63,367,852.76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49,960,314.65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由于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本期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期有在建工程处理,因此本期减少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620,000.00。年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为7,511,556.60元,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为4,891,556.60元。
上述四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8,303,683.12元,调减2017年度利润总额48,303,683.12元。
(五)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07,738,456.18元(母公司数,下同),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1,107,738,45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5,759,664.0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3,498,120.19元。
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94,188,2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47,094,108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56,404,012.1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11,863,502股。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公司主营的产品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盈利水平相对良好。但是,TDI市场存在销售淡旺季明显、竞争比较激烈等特点。为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持TDI产品稳定可持续的盈利能力,需不断筹划装置提质增效降耗的技改项目,开发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利用现有资源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鉴于此,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促进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
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不断增长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产品的研发建设、环保设施及生产装置的更新改造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十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6号)。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安礼如、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十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8-4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安礼如、刘增已经回避表决。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外, 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8-7号)。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董事、监事、高管2017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发放数额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安礼如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现提名陈洪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个人简历:
陈洪波: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化工部规划院、计划司干部,国家石化局规划发展司干部,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干部,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首席战略官、纪委书记;现任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意见:
公司新聘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陈洪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10号)。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3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计划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谢华生、安礼如、刘增三名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我们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18年申请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沧州大化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沧州大化董事会人数9人,关联董事3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参加表决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3、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2017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采购总金额计划为870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计划为855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计划为210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为3,305万元,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5,240万元。
2017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总金额为1,268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为1,684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为166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为3,795万元,合计为6,913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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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6,913万元,超过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三)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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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康建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经营范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109,736.60万元,净资产69,003.19万元,营业收入37,816.19万元,净利润2,199.05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2、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茂良
注册资本:29,719 万元
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碳一化学技术及催化剂、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工业特种阀门、合成芳樟醇、维生素E系列精细化工产品(不含药品)、工业气体(经营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的研制、开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承包;气瓶检验;工程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资质许可的项目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98,892.17万元,净资产74,588.05万元,营业收入39,154.48万元,净利润2,584.68万元。
3、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茂良
注册资本:73,074万元
注册地: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经营范围:从事公司含氟化学品、过氧化物、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及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及控股参股公司的产品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原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先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142,561万元,净资产99,609万元,营业收入79,902万元,净利润8,000万元。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 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月香
注册资本:442万元
注册地址:沧州市永济东路17号
经营范围:货运、客运
关联关系:母公司联营企业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1,755万元,净资产1,019万元,营业收入1,605万元,净利润192万元,负债736万元。
6、 沧州百利塑胶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增
注册资本:3,869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1号
经营范围:人造革的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4,104万元,净资产-1,327万元,营业收入7,832万元,净利润180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7、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礼如
注册资本:81,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化学、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72,605.52万元,净资产60,946.67万元,营业收入851.85万元,净利润729.99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部分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17-2019年度)》执行,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17-8号)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约定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该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4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
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 追加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本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与2018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华生、安礼如、刘增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追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追认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同意上述《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增加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康建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经营范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109,736.60万元,净资产69,003.19万元,营业收入37,816.19万元,净利润2,199.05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2、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礼如
注册资本:81,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化学、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72,605.52万元,净资产60,946.67万元,营业收入851.85万元,净利润729.99万元。
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茂良
注册资本:29,719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碳一化学技术及催化剂、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工业特种阀门、合成芳樟醇、维生素E系列精细化工产品(不含药品)、工业气体(经营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的研制、开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承包;气瓶检验;工程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资质许可的项目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98,892.17万元,净资产74,588.05万元,营业收入39,154.48万元,净利润2,584.68万元。
4、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茂良
注册资本:73,074万元
注册地: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经营范围:从事公司含氟化学品、过氧化物、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及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及控股参股公司的产品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原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先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142,561万元,净资产99,609万元,营业收入79,902万元,净利润8,000万元。
5、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沧州百利塑胶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增
注册资本:3,869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1号
经营范围:人造革的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4,104万元,净资产-1,327万元,营业收入7,832万元,净利润180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三、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部分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17-2019年度)》执行,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17-8号)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约定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该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5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17: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关于计提2017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属实,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较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
5、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号)。
6、 《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关于追认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号)。
7、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继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关于聘用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6号)。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号)。
10、《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94,188,2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47,094,108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56,404,012.1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11,863,502股。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上述议案中第1、2、8、10项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的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德勤华永进行了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根据德勤华永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德勤华永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德勤华永担任我公司2018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18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7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外,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018 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的颁布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前,公司未区分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均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2,136,368.46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2,136,368.46元。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和长期股权投资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公司出售上述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公司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从“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报告期内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为7,718,458.04元。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会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会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8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017年TDI价格全年均在较高水平运行,第一季度价格再度上行,3月份从高点回落。此后第二季度TDI价格进入长达3个月的跌价通道,但下跌幅度较为缓和,6月份价格达到22500元/吨(含税)。第三季度TDI再次出现暴涨行情,主要原因为下游生产旺季来临,需求增加;国内装置均有检修计划,造成供应减少,在第三季度,价格一度达到40000元/吨(含税)左右。随后,由于价格上涨速度过快,下游抵触情绪严重,加之下游产品涨价幅度较慢,市场成交量萎靡明显,8月底至9月底市场价格高位盘整,但跌势相对缓和。第四季度初TDI行情以高位大幅度震荡为主,国庆节后期随着交易放量以及装置检修预期,价格再次回到高位,与8月份持平。此后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回落,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2017年较2016年TDI平均售价上涨幅度为73.60%。
2017年,烧碱市场同样处于高位运行状态,需求稳定,价格变化平稳,市场价格区间在750-1100元/吨之间(含税)。2017年较2016年离子膜烧碱平均售价上涨幅度为55.30%。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017年甲苯价格整体呈现出震荡走低而后缓慢回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受到环保因素的制约;2017年,煤炭受供给侧改革并淘汰落后产能,环保限产等一系列因素影响,煤炭价格持续处于高位。2017年煤炭价格较2016年相比涨幅为63.61%,同时年底受冬季供暖等需求旺盛影响,煤价延续高位运行。
三、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8-9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安礼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安礼如先生因工作需要,离开现有工作岗位,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会对安礼如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8-10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9日
至2018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2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8.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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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国家股、法人股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只有公司于5月8日下午5点前收到的才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5月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接待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电话:0317-3556897
传 真: 0317-3025065
联系人:徐丽娜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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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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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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