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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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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8版)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6)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7)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注1: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企业已不属于本集团关联方,故对其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不作列示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1)该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资产比率、收益比率、盈利比率、代价比率和股本比率而作的测试,任何一项比率高于5%;或

(2)该交易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或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进行审批:

(1)该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资产比率、收益比率、盈利比率、代价比率和股本比率而作的测试,任何一项比率高于0.5%但不得高于5%;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3)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需向公司会计处财审部报备,由财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共同判断相关审批及披露事项。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关联交易的决策机构,在其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批。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关联事项的表决,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通过并经公司的独立董事签字后方为有效。

除非关联董事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关联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要求关联董事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撤销该有关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该关联董事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除外。

(1)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侵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2)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各种形式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

(3)因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述规定执行。

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必须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并进行表决,关联股东有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根据联交所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征得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才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对非关联人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需在决议公告中披露。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由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重大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未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的,不得执行;已经执行但未获得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公司有权终止。

十四、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建立健全比亚迪内部控制体系。

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规定》、《融资管理规定》、《现金管理办法》、《比亚迪公司对内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员工借款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商务卡管理规定》;采购业务方面,公司制定了《比亚迪公司采购管理》、《比亚迪公司采购方式管理规定《汽车产业群生产性物料供应商开发与导入作业细则》、《IT产业群生产性物料供应商扣款作业细则》、《比亚迪公司供应商主数据管理作业细则》;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比亚迪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存货盘点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商标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专利工作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知识产权及法务管理》、《比亚迪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销售业务方面,公司制订了《关于信用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应收账款账务核对管理规定》、《坏账核销管理规定》;研究与开发方面,公司制定了《比亚迪公司科研管理》、《比亚迪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管理》《比亚迪汽车产业群项目立项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方面,公司制定了《比亚迪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在建工程管理规定》;合同管理方面,公司制定《比亚迪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比亚迪公司合同法务评审及风险管理规定》;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制定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十五、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披露相关的规章制度。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设有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在上述报纸及网站上披露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使所有投资者获知公司信息。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通过信息披露、公司网站、专线咨询电话、邀请访问、一对一的沟通、电话会议、路演、参与第三方组织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以及联络投资者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十六、发行人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形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本集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已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国内多家金融机构获得整体授信额度为2,114.32亿元人民币,已使用授信额度为710.84亿元人民币,尚有1,403.49亿元人民币额度未使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违约情况。

三、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本集团已发行并正在履行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共5笔。

注:1、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主体和债项评级为AA+,2016年5月27日,中诚信提升公司主体评级及本期债券评级为AAA;2016年9月23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向本公司回售7,000张持有债券,合计人民币70万元;

2、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主体和债项评级为AA+,2016年5月27日,中诚信提升公司主体评级及本期债券评级为AAA;

3、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时公司主体和债项评级为AA+,2016年7月29日,联合资信提升公司主体评级及本期中票评级为AAA;本期中期票据期限为5+N年,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权和延期选择权。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时公司主体和债项评级为AA+,2016年7月29日,联合资信提升公司主体评级及本期中票评级为AAA;本期中期票据期限为5+N年,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权和延期选择权。

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外,本集团未发行其他公司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后,本集团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90亿元,占本集团2017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15.29%。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表中2017年1-9月财务指标未经年化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

EBITDA 全部债务比= 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原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原值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负责本公司审计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本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0592504_H01号、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592504_H01号及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592504_H01号。本公司2017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由于本公司的生产业务基本依托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应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此,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7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1-9月,本集团新增56家子公司,注销7家子公司,视同处置未纳入合并范围4家子公司。

(1)2017年1-9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2)2017年1-9月注销子公司:

(二)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本集团新增102家子公司,无注销子公司,处置2家子公司。

(1)2016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2)2016年处置子公司:

(三)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本集团新增13家子公司,注销2家子公司,处置1家子公司,视同处置而未纳入合并范围1家子公司。

(1)201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2015年注销子公司:

(3)2015年处置子公司:

(4)2015年视同处置未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注: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按照2015年4月修订的章程,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设董事五名,有四名由本公司委派,一名由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四)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本集团新增21家子公司,无注销子公司,处置1家子公司。

(1)201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2014年处置子公司: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注:上表中2017年1-9月财务指标未经年化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分别为940.09亿元、1,154.86亿元、1,450.71亿元以及1,647.28亿元。2014年至2016年,本集团总资产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4.2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总资产规模有所增加。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本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581.96亿元、800.09亿元、1,034.70亿元及739.33亿元,其中2015年较2014年增长37.48%、2016年较2015年增长29.32%、2017年1-9月较2016年1-9月增长1.56%。2015年以来,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取得较为快速的发展。2015年及2016年,占当期营业收入超过50%的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46.06%及40.23%。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本集团合并口径下净利润分别为7.40亿元、31.38亿元、54.80亿元以及34.6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34亿元、28.23亿元、50.52亿元及27.91亿元,在营业收入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驱动下,本集团2015年及2016年净利润也经历了较为快速的增长。2015年,本集团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324.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551.28%;2016年,本集团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74.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78.94%。2017年1-9月,本集团净利润较2016年1-9月下降12.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1-9月下降23.82%,2017年1-9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在当期营业收入增速较缓的情况下,在成本端,因运营及发展需要,本集团的售后服务费、广告展览费、职工薪酬等仍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本集团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口径)分别为0.38亿元、38.42亿元、-18.46亿元及6.96亿元。 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与传统燃油汽车主要通过经销商向个人客户销售的模式相比,新能源汽车主要通过直销方式向大巴公司、出租车公司等企业客户进行销售,由于销售模式不同且针对的最终客户有所区别,因此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销售账期与传统燃油汽车产品的销售账期相比较长;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业务与传统燃油车业务销售收入构成不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部分销售收入由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以补贴款的形式发放,补贴款回款周期较长且回款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随着近年来本集团新能源汽车销售呈爆发式增长,2014年、2015年及2016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分别为73.28亿元、193.42亿元及346.18亿元,包含应收补贴款在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幅明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增幅有所下降。同时,为满足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的需求,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购买产品及支付劳务等支出保持稳定增长,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保持稳定增长,导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减少。

2、母公司口径

注:上表中2017年1-9月财务指标未经年化

(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

EBITDA 全部债务比= 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原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原值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平均余额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系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致普通股股数增加,其影响已在各会计期间计算每股收益时进行了追溯调整。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无潜在普通股或者稀释作用的证券。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执行。

单位:万元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分别为9,400,886万元、11,548,577万元、14,507,078万元以及16,472,754万元。2014年至2016年,本集团总资产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4.22%。

(1)流动资产分析

本集团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073,310万元、5,441,167万元、7,824,009万元及9,189,651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43.33%、47.12%、53.93%及55.79%。

单位:万元

1)货币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45,316万元、659,643万元、769,367万元和877,97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93%、12.12%、9.83%和9.55%。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214,327万元,同比增加48.13%,主要由于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使得银行存款增加;2016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较2015年12月31日增长16.63%,无明显变化;2017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108,605万元,增长14.12%,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及取得借款造成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935,236万元、679,881万元、636,238万元和558,37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96%、12.50%、8.13%和6.08%。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减少255,355万元,降幅为27.30%,主要是预收车款减少所致;2016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余额较2015年12月31日下降6.42%,无明显变化;2017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余额较2016年12月31日减少77,860万元,降幅12.24%,主要是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收票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75,193万元、2,151,909万元、4,176,800万元和5,167,72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76%、39.55%、53.38%和56.23%。

本集团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776,716万元,增幅为56.48%,主要是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销售增加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2,024,891万元,增幅为94.10%,主要是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销售大幅度增加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及新能源汽车应收补贴款回款缓慢所致。虽然本集团2016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增速趋缓,但其占本集团总收入比例持续增长至33.46%,且新能源汽车的销售账期与传统燃油汽车的销售账期相比较长,加之新能源汽车的应收补贴款回款较慢,综上导致2016年度应收账款余额有较大幅的增加;2017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较2016年12月31日上升23.72%,主要是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销售增加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及新能源汽车应收补贴款回款缓慢所致。

4)其他应收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6,306万元、50,941万元、56,322万元和55,799万元,占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1.38%、0.94%、0.72%和0.61%,本集团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小,且最近三年一期无明显变化。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待摊费用、未发货预付款转入以及保证金及押金,待摊费用主要是系统使用费、广告费、保险费及其他等已支付、但应在未来一年内分期承担的费用;未发货预付款转入主要是电池板块业务公司预付款项后供应商未发货形成;保证金及押金主要是房屋押金、水电费押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与押金业务。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余额按单项金额是否重大分类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金拆借的情况。

5)存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997,832万元、1,575,055万元、1,737,844万元和2,013,219万元,占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24.50%、28.95%、22.21%和21.91%。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存货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577,223万元,增幅为57.85%,主要是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存货增加所致;2016年12月31日存货较2015年12月31日无明显变化;2017年9月30日存货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15.85%,主要是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存货需求增加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集团2016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786.60万元,与同行业前十大上市汽车制造企业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集团在同行业前十大上市汽车制造企业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排名第6,接近行业均值水平。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327,576万元、6,107,410万元、6,683,069万元及7,283,103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56.67%、52.88%、46.07%及44.21%。

单位:万元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500万元、307,136万元、322,524万元和416,1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0.07%、5.03%、4.83%和5.71%。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303,636万元,增幅为8675.31%,主要是因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合力泰股票179,127,725股,收盘价16.95元,公允价值303,622万元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2016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5年12月31日无明显变化;2017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29.02%,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合力泰股票价值增加所致。

2)长期应收款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1,531万元、6,577万元、25,367万元和16,58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0.59%、0.11%、0.38%和0.23%。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较2014年12月31日减少24,954万元,降幅为79.14%,主要是将未来一年内到期款项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所致;2016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18,790万元,增幅为285.67%,主要是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增加所致;2017年9月30日长期应收款较2016年12月31日减少34.64%,主要是将部分长期应收款转为未来一年内到期款项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41,355万元、188,872万元、224,476万元和296,09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2.65%、3.09%、3.36%和4.07%。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较2014年末增加47,517万元,增幅为33.61%,主要是追加对合营企业西湖新能源投资9,150万元、追加对合营企业广汽比亚迪投资9,180万元、追加对合营企业汽车金融投资40,000万元所致;2016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35,604万元,增幅为18.85%,主要是追加对合营企业汽车金融投资80,000万元所致;2017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71,616万元,增幅31.90%,主要是公司追加对合营企业腾势新能源投资50,000万元、追加对合营企业湖北储能电站投资2,596万元、追加对合营企业青海盐湖投资24,500万元、追加对联营企业中冶瑞木投资4,684万元、追加对合营企业汕头云达投资4,816万元、追加对合营企业汕头云轨投资1,100万元所致。

4)固定资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01,481万元、3,236,854万元、3,748,321万元和4,109,18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56.34%、53.00%、56.09%和56.42%。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235,373万元,增幅为7.84%,主要是西安工厂工程、商洛工业园、坪山工业园等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511,467万元,增幅为15.80%,主要是电池和汽车项目投入增加导致购买增加以及长沙工业园、坑梓工业园、坪山工业园、惠州工业园等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2017年9月30日固定资产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9.63%,无明显变化。

5)在建工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636,462万元、575,780万元、456,542万元和478,4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11.95%、9.43%、6.83%和6.57%。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较2014年12月31日无明显变化;201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较2015年12月31日减少119,238万元,下降20.71%,主要是由于包括坪山工业园、惠州工业园、长沙工业园等在内的在建工程合计转入固定资产496,817万元所致;2017年9月30日在建工程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4.80%,无明显变化。

6)工程物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工程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37,071万元、372,976万元、439,152万元和353,05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4.45%、6.11%、6.57%和4.85%。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工程物资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135,905万元,增幅为57.33%,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2016年12月31日工程物资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66,176万元,增加17.74%,主要是由于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2017年9月30日工程物资较2016年12月31日减少19.60%,主要是本期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7)无形资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61,126万元、879,023万元、894,627万元和920,17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16.16%、14.39%、13.39%和12.63%。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17,897万元,增幅2.08%,无明显变化;2016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15,604万元,增幅1.78%,无明显变化;2017年9月30日无形资产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2.86%,无明显变化。

8)开发支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为224,488万元、307,567万元、310,930万元和424,36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4.21%、5.04%、4.65%和5.83%。

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开发支出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83,079万元,增幅37.01%;2016年12月31日开发支出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3,363万元,增幅1.09%;2017年9月30日开发支出较2016年12月31日增加113,434万元,增幅36.48%。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持续增长,主要是汽车项目内部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以及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负债总额分别为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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